2010年,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县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2010年法院工作总结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大局,以开展教育活动为契机,以改善执法条件为动力,认真抓好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工作,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创了新时期我院全面建设的新局面。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419件,审结2209件;执结各类案件783件,执结标的额达560万元。同时,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全县经济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7月,被县委评为“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先进单位”;10月,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选调生工作先进单位”;12月,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在“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中,我院队伍管理和制度建设的经验作法被市委政法委以简报的形式在全市政法系统进行推广。 2010年法院工作总结 一、牢固树立“大审判”中心意识,为全县经济跨越发展和平安惠民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我院坚持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审判工作的首位,坚决贯彻从重从快的“严打”整治方针,始终把带有黑恶性质的暴力犯罪、盗窃犯罪、强迫交易犯罪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有力地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刑事审判工作呈现出审结案件数、审判案件质量之最。我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33件,审结214件;其中审结公诉案件197件,自诉案件17件;共判处犯罪分子341名,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2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282名。在8月4日召开的全县公捕公判大会上,对王某某、张某某等五被告人抢劫、强奸、盗窃、寻衅滋事一案进行了依法宣判,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同时,积极做好被告人认罪服法的思想转化工作,遇有重大分歧,及时与公检部门沟通,避免错案发生。在上诉的12起案件中,除2件3人改判缓刑外,全部维持,案件质量为历年来最好的一年。 (二)、认真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2010年法院工作总结 坚持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方针,转变工作作风,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措施,大力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10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我院召开了全市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推广了我院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我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67件,审结1977件,结案率91%。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冲突尖锐化、纠纷群体化、审理难度大等特点。我院积极发挥调解、疏导、制约、保护经济活动、规范经济秩序的职能作用。针对企业经济纠纷案件,采取快立、快审、快执的“三快”服务措施。8起金融保险纠纷案件顺利审结,山东飞虹丝业有限公司破产案件稳妥处理,孙武纸厂成功改制。审判法官多次深入到孙武纸厂、网通公司等16家企业单位,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帮助企业完善经济合同,提高了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了经济纠纷的发生。注重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的合法权益。75岁的老妪牛某的儿子路某被一交通肇事的货车当场轧死。路某已离婚,还有一个未成人的孩子。牛某因年老多病不能到庭,官司只能他人代理。审判法官了解情况后,快速审结此案,使老人和孩子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当法官将钱送到牛某的床前时,激动的老人热泪盈眶。充分发挥交通事故巡回法庭的作用,共受理案件110件,审结95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拓宽调解方法,实行全程调解。我院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126件,调解率为60%。魏集镇94户棉农起诉某加工厂返还棉籽款一案,群众情绪激动,存在不安定隐患。我院抽调精兵强将快速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针对94户棉农的实际经济状况,免收了该案的诉讼费用。依法判决该加工厂返还94户棉2010年法院工作总结农棉籽款316841.64元,现在已将第一批执行款6万元送到棉农手中。 (三)、稳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我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9件,审结18件;受理行政执法机关非诉执行案件176件,执结150件。在工作中,我院以非诉执行案件执行工作为突破口,有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创造性的开展行政审判工作。积极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县劳动局申请强制执行某个体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审判人员多次找到企业负责人,讲道理,摆事实,讲明利害关系,使民工们拿到了应得的工钱。一年来,依法办理了县质监局等11个行政单位的非诉案件,有力地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权威,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 我院始终把解决“执行难”问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创新执行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使执行工作步入了良性发展的轨道。共执结783件(含旧存),执结率为72%,执结标的额560余万元。 一是创新执行机制。严格依法行使迟延履行金,进一步完善和健全了一系列执行工作制度。强化对执行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力度。充分发挥执行局的作用,严格执行裁判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完善超期执行易庭易人制度,对61案进行了易庭易人。针对临近审限、领导及上级法院交办的案件,向承办法官以督办函的形式督办案件87件,全部在指定期限内执结。 二是强化工作措施。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注重信访工作,树立“文明合法”的执法理念。集中开展执行会战活动。一年中,我院开展了两次共五个月的执行大会战活动,执结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和“老大难案”,案件执结率和执行质量明显提高。大会战中,我院对多年未执结、标的额较大的案件进行了集中攻坚,依据法律强化执行措施。积极配合滨州市中院、济南市中院等法院执行案件7件。异地执行取得了丰硕成果,下青岛、上海执行4次,追回案款18万余元。 2010年法院工作总结 (五)、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 大力开展司法为民活动,强化便民诉讼措施。制定出台了司法为民十项服务承诺。针对土地纠纷、宅基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发生多的现象,大力开展“送法进村入户”行动,积极开展普法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三进”活动,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制观念。在乡镇政府驻地建立健全了巡回法庭,在部分工作片和边远地区的村庄设立法庭联络站、办案点,一线法官每月定期到联络站(点)进行就地立案,针对个别简单案件进行就地审理,减轻了当地群众的诉累。基层法庭协助乡镇建立健全了调解组织。在大桑镇某村委会与本村30户村民因集资修路返还垫付款一案中,法庭积极配合乡镇司法部门的工作,成功将此案调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共对50件案件实施司法救助,为部分特困群众减免诉讼费用累计30余万元,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体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文关怀。自市人大实行集中接访以来,我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访接待制度,规范信访接待和办理程序,建立涉诉信访案件档案。共接待来访群众1000人次,处理来信30件。特别是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县人大常委会交办、转办的案件,坚持做到认真研究,落实责任,抓紧办结,按时答复。一年来,处理人大和上级法院交办、转办案件80余件。 二、进一步增强为县委中心工作服务的大局意识,圆满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任务2010年法院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院紧跟县委的工作部署,识大体、顾大局、开拓进取、团结奋斗,在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的同时,圆满完成了县委交办的各项应急任务。充分利用一切条件和机会,想方设法招商引资,目前已引进外资项目1个,引进资金200多万元;在谈项目2个,协议资金额1200万元。强化为全县大局服务意识。不讲条件,不讲困难,在审判工作任务加大的情况下,抽调11名得力干警长期参加县委安排的驻乡镇和企业的工作组,为大济路改造、黄河公路大桥建设、开发区建设、黄河淤背工程、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要活动保驾护航,扫清障碍,为全县重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在困难面前,我院始终以大局为重,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县重点工作的需要,随时调集警力、车辆参与了县委县府组织的专项活动,参加了第三届孙子文化旅游节庆典保卫。在各次行动中,参与干警做到了令行禁止、吃苦耐劳、英勇顽强,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优良环境。基层法庭在辖区政府驻地设立了企业诉讼服务台,审判法官克服了就案办案的思想,妥善处理了涉及外商投资企业案件10余件。李庄镇大王西村五户承包户与镇政府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已经一、二审判决解除,但五户承包户拖延履行。此时,一家投资1200万的肉牛养殖屠宰项目落户李庄,投资方欲在10月末在该土地上举行奠基仪式,如不能及时执结此案,该项目就有可能下马。我院仅用了一天时间就将该案执结,使奠基仪式如期进行。随着我院为县委服务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法院在全县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也得到了提高。2010年法院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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