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的含义
一、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的含义 对于科学的第一种解释是词典上的说法:反映自然和社会规律的分学科的知识体系。这里的科学实际上就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统称。很显然,我们的科学发展观的“科学”两字既与这种科学的含义相紧密联系,但又不完全是仅仅局限在这个意义上。 对于科学的第三种解释就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科学。这里的科学强调的是规律性的认识。科学社会主义是关于无产阶级解放运动规律的学说,是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的历史运动规律的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的科学两字是对社会运动规律和历史发展规律的反映。恩格斯在1886年讲:“我们对未来非资本主义社会区别于现代社会的特征的看法,是从历史事实和发展过程中得出的确切结论;脱离这些事实和过程,就没有任何理论价值和实际价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第2版,第36卷,第419—420页) 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本质上是第三种科学,也就是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的科学。在这个意义上。科学发展观就是关于发展的规律的科学,是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与发展规律的科学。它要回答的核心问题是“建设一个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怎样建设这样一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它从社会形态、世界观、方法论、路径、主体等方面完整地回答了中国发展的问题。 科学发展观不是技术发展观,而是社会形态发展观,它实质上是社会主义发展观,它首先要回答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与发展的问题。作为社会主义的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有三个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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