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3月17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当前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实抓好,确保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取得实效,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知指出,胡锦涛同志关于“八荣八耻”的概括,精辟阐明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内容,体现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是中国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结合,是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时代性和实践性。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问题,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对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推动党风政风建设和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意义、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增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要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大防治腐败力度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反腐倡廉教育始终,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发扬优良传统,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努力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社会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在纪检监察系统形成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良好氛围。要把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吴官正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教育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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