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中的关系
我很同意王沪宁教授打过的一个形象的比喻:辩论好比是捧在两只手中间的一汪水,如果每个队员的表现都很出色,水是不会漏掉的;反之,如果每个队员的表现都很差的话,捧在手中的水就一点点漏掉了.从这个比喻中可以看出,每个队员表现得是否出色,关系到辩论的胜负. 那么,一个辩论队员表现得是否出色,又以什么衡量呢?众所周知,在辩论过程中,在台上表现的是双方八个队员,而在台下观看的则是评委和听众,评委当然也是听众,但是特殊的听众,他们的评分将决定对垒的哪个辩论队取胜.评委主要根据双方队员的表现,如立论是否严密,陈述是否条理清楚,语言是否形象、幽默,姿态是否大方、潇洒等来打分;但事实上,评委在对辩论气氛和双方队员表现的感受和理解中,常常受到听众情绪的影响.听众好比“无冕的评委”,他们虽然无权给队员打分,但可以通过自己的影响在一定范围内左右评委的打分.这就告诉我们,一个队员的自我表现是否出色,并不依据于他自己的感觉,而是依据于评委和听众是否接受并认可了他的表现.正如人们不会根据某个人发表的宣言去评价这个人一样,评委也不会根据辩论队员自己的感觉去评价他们. 当然,在理论上认识到这一点并不是很困难,但要在实践中做到这一点却并不容易.在一个辩论经验尚不丰富的队员身上,最易见到的是以下两种冲动:一是自我表现的冲动. 队员在上场前已经准备好一套辩词,他上场后的第一个愿望就是把辩词统统倾倒出来,特别是对辩词中他自认为是比较精彩的部分,总是希望能在场上说出来.打个比方,这种心情就像一辆装满了黄沙的翻斗车,一开到目的地,就迫不及待地把车上的黄沙全部卸下来,卸完之后,十分轻松,便觉得目的已经达到了.我们不妨把这种心理称之为“自我表现中心主义”;二是说服对方的冲动.既然是辩论,每个队员都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试图说服对方的意向.殊不知,对方队员是不可说服的,他们既然来辩论,就一定会把自己的观点坚持到底,即使他们的观点已陷入矛盾之中,也会千方百计地进行辩护,甚至进行诡辩.所以,在辩论过程中虽然对对方的基本立论要进行有力的打击,但要说服对方放弃自己的立论却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我把这种冲动称之为“说服对方中心主义”.无论是“自我表现中心主义”还是“说服对方中心主义”,其共同的错误都是以自己在辩论中的主观意向去取代评委和听众的评价意向,这常常会导致场上的失误. 这两种中心主义有点类似于托勒密和亚里士多德的“地心说”,把自己置于中心的位置上,把评委和听众看作是围绕自己旋转的行星,事实上,我们应当像哥白尼的“日心说”一样把这种关系完全颠倒过来,即放弃“自我表现中心主义”和“说服对方中心主义”,确立“评委和听众中心主义”的新思路. 在训练过程中,我们十分注重引导队员们完成这一观念上的“哥白尼转变”,从自我表现的立足点转向评委和听众接受的立足点,从我想说什么转向评委和听众希望我说什么.”自我表现中心主义”和“说服对方中心主义”的解构既能使队员们迅速适应场上的气氛,对自己的陈词作出切合评委和听众理论取向的改变,又能达到相互之间的密切配合,使团队精神达到最佳的发挥. 在与台湾大学队的决赛中,我方的立论是“人性本恶”.在国内准备这一辩题时,我们已撰写了陈述词的初稿.这一初稿主要从我方立论的主观意向出发,片面地强调人性中的恶根,比如,在分析历史中的恶行时,辩词中有这样的话:“纵观历史,又有哪一页是用玫瑰色写成的?”辩词初稿给人的印象是,我们对人性本恶的论证是有力的,但似乎把人性看得漆黑一团,有一种强烈的悲观主义情调,这显然不利于听众和评委的接受.在新加坡决赛的前一天,我们拟出了“人性本恶”辩词的第二稿,这一稿较多地加入了人性通过教化可以后天地向善的内容,虽然冲淡了初稿的悲观主义的味道,但是走向另一个极端,人性本恶的主题反倒显得语焉不详了,这当然也不利于评委和听众的接受.最后,从评委和听众的最广泛的接受性出发,我们斟酌出第三稿,即把辩题分成两个不同的层面:一是事实层面,在这个层面上,我们主要讲事实,讲真理,理直气壮地把人性本恶阐释为颠扑不破的真理;二是价值层面,在这个层面上,我们主要讲价值,讲理想,大声疾呼要通过好的教化来使人性向善的方向发展.把这两个层面有机地结合起来,既突出了人性本恶这一鲜明的主题,又表达了我方抑恶扬善的主张,从而使评委和听众觉得,我方的立论是合情合理的,更易于接受的.相反,台大队在立论时,只是一味地颂扬孟子的人性本善说,对荀子的人性本恶说则予以简单的否定,这就使评委在接受他们的立论时,心理上产生了阻挠.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摆脱“自我表现中心主义”和“说服对方中心主义”的影响,确立“评委和听众中心主义”的视角,乃是辩论取胜的重要前提. 知己与知彼的关系确立了“评委和听众中心主义”的思路,并不等于可以完全撇开对方,我行我素.辩论不同于唱歌之类纯表演艺术,它毕竟是两个队的对垒,要是在场上回答不出对方提出的问题,在理论水平和气势上压不住对方,怎能赢得辩论的胜利?如前所述,要说服对方是不可能的,但使对方理屈词穷,明显地处于劣势却是可能的. 孙子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军事上是如此,辩论上也是如此.然而,要在辩论前真正地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 先说“知己”.这里的“己”当然不仅是指每个辩手自己,而且是指整个辩论队本身.毋庸讳言,每个队员都弄清楚自己在辩论过程中说什么是很重要的,然而,每个队员作为”小我”更重要的是把自己融入辩论队之“大我”之中,是对“大我”的一切意图都了如指掌;同时,每个“小我”对其他“小我”的意图也要有充分的了解. 为了达到“知己”这一境界,我们主要进行两个方面的训练.一是角色流动和定位训练.四个辩手就是四个不同的角色,从理论上看,一、二、三、四辩要起到起、承、转、合的作用;但从实践上看,当四个队员站在我们面前的时候,要马上确定哪个队员充当哪个角色显然是很困难的.这就需要让每个队员都有机会去充当一、二、三、四辩手,“角色流动”有一个好处,即让每个队员对一、二、三、四辩的角色的地位和作用都有充分的了解和体验.在“流动”的基础上再来“角色定位”,已定下来的角色(如第二辩手)就不光知道自己这一“小我”,而且对第一、三、四辩手之“小我”也能了如指掌,这样,相互配合也就比较容易了,而每个辩手在有利于自己担当的角色位置上,又能更好地把自己的辩论技巧和才华表现出来. 二是整体配合训练.这里说的“知己”主要有以下几项内容:第一,对辩题的基本概念获得一致的理解,如“人性本恶”这一辩题的基本概念有“人”、“性”、“人性”、“本”、“恶”五个,每个辩手对每个概念及概念之间的关系都应有确定的、一致的认识;第二,对辩题立论和思想境界的一致认识,如“人性本恶”的立论是:人性先天地、与生俱来地是恶的;思想境界则是:人性本恶是一个事实,但我们并不鼓励恶,我们主张抑恶扬善;第三,对自由辩论中的主要战场的一致认识:如我们设计哪几个战场?这些战场的次序如何?由哪位辩手开辟哪个战场?等等.为了使队员们做到透彻地“知己”,每次辩论前,我们都要求每个队员把我方立论、思想境界、基本概念涵义、自由辩论的战场等独立地表述一遍,凡有模糊不清之处,马上进行纠正.由于每个队员对我队在辩论中的总体意图都有明确的、一致的认识,真正做到了“知己”,因而团队精神发挥得比较好,队员们在场上能做到“心有灵犀一点通”.比如,在与台大队辩论“人性本善”时,台大一辩引证了一段康德的语录,这段语录对康德的人性理论作了断章取义的理解.我方二辩和三辩几乎同时把自己做下的关于康德人性理论的另一段语录卡片递给我方一辩,供其反驳时使用.更有趣的是,为了论证“人性本恶”这一辩题,熟读金庸小说的我方二辩引证了《天龙八部》中的“四大恶人”,而这一点,未能赴新加坡辩论的一名候补队员居然也想到了.可见,由于我们在“知己”上下了较大的功夫,四个队员都配合得十分密切,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只要听到一位辩手说什么,就马上知道他(她)的意图和下文是什么了.” 总之,“知己”是十分重要的.一般说来,训练有素的队伍在这方面都做得比较好,刚组成的队伍则明显地比较差,有的队员只关心自己的陈词,对其他辩手的陈词漠不关心,他们在陈词中出了错也不马上去弥补,这就很容易给对方队抓住矛盾,各个击破.当然,光是“知己”还是不够的,还得“知彼”,方是真正的取胜之道.如果只对自己的情况了如指掌,一片光明,对对方的情况则一无所知,漆黑一团,那对方只要提出一个新概念,使出一个新招,我方就会招架不住. 在场上最忌讳、最令人难堪的情况是:对方提出的问题、概念或资料,我方压根儿没有考虑过.碰到这样的情况,不仅失分,而且会失大分. 与“知己”一样,“知彼”的难度也是很高的.在“知彼”中,最核心的问题是要了解:对方可能采用怎样的思路来立论?如我们和剑桥大学队辩的题目是:“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剑桥队是正方,我们分析它可能以下面三条不同的思路来立论.第一条思路是”欲望理性说”.这条思路认定,在前温饱阶段,支配人类相互关系的主要是欲望,也就是说,欲望压倒了理性,所以在这样的阶段不可能谈道德;等到温饱实现了,基本的生存问题解决了,这时谈道德才变得可能,因为在这一阶段,人的理性已压倒欲望,占据了主导地位,而道德作为自觉的理性意识才可能真正地确立起来.这一条思路的前提是:当人们为生计所迫而谋求温饱时,谈道德是不现实的;其弱点是:在前温饱阶段,如果欲望支配着一切,人人都能心想事成的话,恐怕连人类社会都已不存在了,又何言温饱状态的来临.第二条思路是“道德认同论”.这条思路主张,在前温饱状态,每个人面对的直接问题是生存问题,当时不可能形成具有整体社会性的道德学说,于是,谈道德也无从谈起.达到温饱状态后,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出现了分工,这时,才可能出现真正的道德学说和观念,在这种情况下,谈道德才是真正可能的.这一思路的前提是:真正的道德学说是在温饱的前提下形成的,所以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前提;其弱点是:“谈道德”的“道德”并不一定是系统的道德学说,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并发展起来的,但作为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观念,却是人类一诞生就已有了的.把这一点澄清,对方的立论就不攻自破了.第三条思路是“习惯——人格——道德论”.根据这一思路,道德是主体的自觉意识,在普遍的独立人格形成之前,换言之,在独立的主体确立之前,是不可能存在真正的道德的;在前温饱阶段,维系人际关系的是外在的风俗习惯,因而严格意义上的道德只有在达到温饱,确立普遍的人格后才能谈.这一思路的前提是风俗习惯不等于道德;其弱点是:把道德概念窄化了,用一种比较高级的道德学说(如受主体良心制约的康德的道德学说)取代了一般的道德概念,其实,道德同时也是受外在社会舆论制约的,所以,虽然风俗习惯不等于道德,可是,在它之中却包含种种道德观念,所以在前温饱状态我们仍然可以谈道德. 由于我方充分地设想了对方可能采取的三条思路,因而在辩论过程中能够从容应对,不为对方所乱.“知彼”还不止于了解对方的基本思路,还要了解对方对辩题基本概念的认识.在“温饱是谈道德的必要条件”的辩题中,涉及到“温饱”、“谈”、“道德”、“必要条件”这些基本概念,出于论题的需要,对方会把“温饱”的概念无限扩大,特别是把“温饱”和“生存”等同起来,而我方则要确定“贫困”(相当于“生存”)、“温饱”、“富裕”三大生活状态,尽量把“温饱”限制在确定的意义上;同时,对方又必然会把“道德”的概念无限窄化,从而为“谈道德”设置种种障碍,而我方的目的则是把“道德”概念尽量宽泛化,从而为我方之立论,在任何条件下都能够谈道德创造条件.
专家为您服务 咨询热线:1322053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