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辩论爱好者,我参加正规的比赛自 1996 年始,直到本届全国大专辩论会,其间风风雨雨,一言难尽,但从中亦获益良多。随着参加比赛场次的增加、比赛规格的提高,本人对于辩论妁认识也处于一个不断变化与发展的过程之中。正所谓“爱之弥深,责之弥切”,在获得本屈大专辩论赛的冠军之后,我并无意想中的激动与狂喜,更多的却是对电视辩论发展与更新的思索。 自大陆高校代表队 1986 年参加亚洲大专辩论赛起,电视辩论在我国发展历经十余个年头,笔者认为,从宏观上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 1986 ~ 1993 年, 1993 ~ 1997 , 1997 ~ 1999 年。 1986 年~ 1993 年这一阶段可以简单地概括为电视辩论的“上升期”,此期间人们对大专辩论赛处于一个由不了解到了解,由冷漠刭热情的过程之中。而这一时期恰恰也是电视这一强势媒体介人中国家庭生活最迅猛的时期,客观上为大专辩论扩大社会影响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各种因素夹杂在一起,最终促成了神话般的' 93 复旦辩论队的横空出世,至今《狮城舌战》仍是许多辩论爱好者的启蒙教材,而“起承转合”的一至四辩的角色分工依然被许多辩论队奉为圭臬,在其后数年内,大陆各高校辩论队都难以摆脱复旦的影子。尽管用现在的眼光来看,这一支队伍绝非无可挑剔,但是他们毋庸置疑是新加坡辩论模式发展至顶峰的标志,因此获得后来者的广泛敬意当之无愧。 而任何一个事物到达顶点也就意味着站到了下滑的起点。 1993 年之后,电视辩论可怕地、不断地以一种重复性的面孔出现,其间的“长虹杯”大专辩论邀请赛, 1995 年上海第一届名校大学生辩论邀请赛,更多的是对狮城模式的一种强化,而绝非突破与创新。此种模式在 1995 年代表中国大陆出战国际大专辩论赛的南京大学队的身上发展到了极致,其突出的特征便是霸道的逻辑,华丽的词藻,极端的归谬,频繁的类比,乃至如出一辙训练有素的笑容与手势,不由得使人啧有烦言。这一点南大辩手自身都无法否认,甚至有辩手在某大报上发表文章《辩论反对辩论》,国内一时对电视辩论责难之声四起。而 1997 年在新加坡举行的国际大专辩论赛似乎只是在进一步论证人们对辩论赛攻击的合理性,首都师范大学的失利也正式宣告了新加坡模式的死亡,而电视辩论也由天堂落到了地狱。因此, 1993 年到 1997 年这一阶段似乎可以概括为电视辩论的“下滑期”。 1997 年之后,回到起点的电视辩论赛进人了艰苦的摸索期。在深刻的反思与广泛的征求意见之后, 1998 年举行的“蓝带杯”对赛制进行了调整,增加了攻辩环节,到 1999 年国际大专辩论赛,更是有了大动作,完全取消二、三辩陈词,增加自由对话环节,保留攻辩。赛制的调整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比赛观赏性的提高,使得电视辩论赛重新恢复了活力。在此笔者不得不怀着敬意提到 99 年的西安交通大学队,可以说这一支队伍对于辩论而言,扮演了一个“挽狂澜于即倒、扶大厦之将倾”的角色。本人以为他们是在复旦大学之后,惟——支真正意义上实现了辩论的升华的队伍。从理性的角度分析, 1999 年西交大队的成功取决于主客观两方面的因素。主观上是由于四位辩手实力强且平均,风格各异而又互补,尤其是一辩樊登、二辩郭宇宽,在“西交大模式”中扮演了两个不可缺少、权其重要的开创新角色,如果没有这两位的全新风格,那么西交大恐怕也很容易滑入平庸。而客观上的因素恐怕要归功于艰苦摸索之后赛制的全新变更。 就 2000 年全国大专辩论赛而言,主办者在赛制上显而易见地花费了大量心血,在' 99 国际大专赛制的基础上作了许多调整,突出表现为以下三点:其一,强化了一辩的功能,增加攻辩小结,缩短陈词,这一切都是为了防止“背诵型”一辩的出现。其二,取消了自由人制度,将自由人对话转换成正反双方二、三辩的攻辩。其三,增加了观众提问,使得比赛的不可预见性进一步加强。应该说,这一赛制的改进基本上是成功的,二、三辩攻辩加强了比赛的比抗性,事先很难准备的观众提问对辩手也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使得比赛的可观赏性进一步强化。但是,作为一名亲身参与的选手,我依然感觉到了其中的不足之处。 第一,就一辩的功能而言,该赛制在防止“背诵型”一辩出现上并不尽人意,很大程度上只是增加了一辩的背诵量。因为在拿到辩题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准备,对于对手的观点一般都可以有六七成的掌握。而攻辩小结至多只有一分半钟,因此只要根据本方的提问,抓住几个大的方面,多准备些内容,攻辩小结自然可以顶过去。要蒙住评委,恐怕也并非难事。 第二,就攻辩环节而言,该赛制要求提问的二、三辩只能提问,回答方只能回答,不得反问,并且规定提问只能用 10 秒,而回答可用 2o 秒。实际上,由于一辩陈词降至 2 分钟,提问方的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对一辩陈词的一种补充,必须起到一个进一步展开体系的作用。可以充分利用规则,每次回答用足 20 秒,提问方便只能问出三个问题,这样必然减少攻辩的回合,容易降低比赛的精彩性。并且该赛制还规定提问方可任选二、三辩进行回答,因此大多数队采取了只玫二辩或者只攻三辩的策略,使得比赛责任不能被公平分担。 第三,观众提问的设计本身很好,但规定由一、二、三辩回答,相对而言,削弱了四辩的作用。纵观本次比赛,我们不难发现,以前一辩的尴尬地位似乎由四辩取而代之,即只要在自由辩论中发言几次,再加上大段陈词便大功告成,这种架空四辩的方式实际上也限制了许多优秀四辩的发挥。 笔者认为该赛制可作如下改进:首先由一辩陈词 2 分钟;其次由双方二辩对话,各用时 2 分钟;再由双方三辩对话,各用时 2 分钟。至此双方阵线完全展开,可进入攻辩阶段,先由正方一辩向反方四辩攻辩,再由反方一辩向正方四辩攻辩,用时各为 l 分 30 秒;攻辩结束由双方一辩用 1 分钟的时间作攻辩小结。之后是 4 分钟的自由辩论,然后进行观众提问,—、二、三、四辩均可回答,但不得一人回答两次,最后由四辩进行总结陈词。 这种设想基于几点理由,其一,经过' 99 国际大专辩论赛的检验,自由人对话环节,本身是成功的,只不过是由于自由人以游离于整个队伍之外的感觉才将其取消。其实与其取消,还不如扩展到正反双方二、三辩各做一次对话。其二,将攻辩缩短成一次,既可体现攻辩与二、二辩对话的区别(前者强调对体系的补充,后者强调双方的对抗),又不嫌累赘。将提问与小结均交由一辩完成,可以进一步强化一辩。其三,明确攻辩对象为四辩,加强四辩责任。其四,观众提问四位辩手均可回答,强调比赛责任的平均分担。当然,以上仅仅是本人的一孔之见,还需要实践的进一步检验。 本人认为尽管辩论模式的发展的可能性是多种多样的,但是绝不是没有方向的。多年的比赛实践证明,其发展始终强调两点,其一是对抗性,即强调思维的碰撞,只有碰撞才能产生火花;其二就是整体性,必须要求比赛责任的平均分担,一个队伍只有平均实力强才是真正令人心悦诚服的队伍。 在辩论赛制的更新过程中,有一种意见值得注意,那就是强凋完全的临时性,即预先不告知辩题,一切以抽签为准。这种意见的出现,实际上是对新加坡模式反思后的一种反弹,但实在有矫枉过正之嫌。因为辩论赛说到底是一种表演,是表演就要有观众,那么对于观众而言,看比赛无非就是两个目的,一是增长见识,二是获得美感。而辩手的知识储备必然是有限的,在此种模式之下,很容易对所涉辩题知识甚少甚至一无所知,这个时候辩论恐怕完全就是口舌之争、技巧之辩,对观众而言,增长见识无从谈起,获得美感恐怕亦难以保证。所以,辩论赛一定要防止“背”,但是要提倡在“备”的基础上灵活运用。因为有思想没碰撞还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思想的瞎碰撞,那恐怕与吵架无异。 在我参加辩论的几年中,我深深地认识到赛制对于辩论本身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电视辩论的发展与更新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其赛制的发展与更新。因为赛制对于辩手思想的表达实际上起到了一种规范作用,过于弱化又会使比赛不着边际,流于浅薄。同时思想空间的无限性又为赛制的更新提供了无限的可能,这种更新就是没有止境的。可以说只有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之上不断地对赛制进行发展,辩论赛才能够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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