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的实践证明:自治区党委将每年月定为民族团结教育月的决定,很有远见,完全正确。在我们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什么时候民族团结搞好了,什么时候社会就安定,经济就发展,各族人民生活就改善。反之,就会出现社会混乱,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就会遭受挫折。坚持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坚定不移地加强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推动新疆历史前进的必然要求。
我州作为反西化、反分化、反渗透、反颠覆的西部前沿阵地。长期以来,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为了实现其把新疆从祖国怀抱中分裂出去的罪恶目的,一直非常重视反动舆论宣传。他们打着“民族”、“宗教”、“人权”、“民主”等旗号,大肆煽动“反汉排汉”,挑起民族仇恨,鼓吹“********”。这些反动观点和言论,对各族群众和青少年造成了很大的毒害,严重影响了社会政治稳定。事实证明,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活动比较猖獗的时候,也是他们的反动宣传比较活跃的时期,如果我们的正面宣传教育搞得好,把群众充分发动起来,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就没有市场。分裂活动是颠覆人民政权、破坏祖国统一、挑起民族纷争、损害安定团结的罪恶活动。分裂和反分裂斗争是你死我活、不可调和的政治斗争。历来政治斗争总是同意识形态领域里的斗争紧密相连,不同的政治主张必定通过意识形态来反映和表现,去争取和组织群众。因此,意识形态领域是争夺人心、争夺群众、争夺阵地,巩固社会主义思想基础的重要领域,是民族分裂主义产生的源头,一直是一个没有硝烟的重要战场,斗争异常激烈、复杂,直接关系到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直接关系到新疆的长治久安和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意识形态领域这块阵地掌握在谁的手里,直接关系到反分裂斗争的成败。
自治州意识形态领域近年来很不平静。分裂恐怖势力在不放弃搞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同时,在意识形态领域利用群众性传统娱乐活动、广播电台、书刊、音像制品、文艺演出以及其他方式, 持续不断地进行非暴力的分裂破坏活动,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鼓吹和宣扬极端宗教意识和分裂主义思想,歪曲、篡改、编整理造新疆历史,恶毒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经济政策,攻击现实社会,进行渗透和分裂破坏活动。这种活动手段更加隐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危害也更大,是伊宁市1995年“8·14”非法游行事件和1997年“2·5”打砸抢骚乱事件发生的思想根源。虽然当前自治州意识形态领域的绝大多数干部群众是好的,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
但有些干部群众受分裂势力反动宣传的煽动、影响,对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斗争中的一些大是大非问题存在模糊认识,一些错误的甚至过头的言行得不到及时的抵制和斗争,还有少数人甚至对被打击的十恶不赦的“三种分子”表示同情或赞美。在一些部门和干部当中,存在着对反分裂斗争形势严重性认识不清的问题,存在着对分离倾向、宗教政治化及敌对势力的渗透、分裂、颠覆、破坏活动情况估计不足的问题,存在着在工作中只讲经济、只讲业务、不讲政治的问题,存在着对分裂暴力恐怖活动“武”的一手硬而对相对隐蔽的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中“文”的一手软的问题。教育系统是教书育人、培养下一代、培养接班人的地方,在某种范围内,在一些教职工中,也存在着麻痹思想、个人主义思想、狭隘民族意识、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等错误思想,这些错误的东西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影响很大。特别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自治州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而且将会因敌人策略的改变而更加突出、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
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是长期的、复杂的、尖锐的斗争,在开展这场斗争中,我们必须做到:一要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的群体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二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净化校园空气和学生灵魂;三要大力清理整顿文化市场和查缴反动宣传品及非法宗教出版物,决不给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提供任何可乘之机。
在新疆,坚定不移地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把祖国六分之一的土地开发建设好,这就是最现实的爱国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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