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
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情在理先.请允许我指出对方辩友的几处谬误.
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从未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下面将由我来阐述我方观点.
第一,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已经指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 价值观 ,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 沙尘暴 的肆虐,何来健全的 环保 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采,理让世界变的 秩序井然 .情是理的出发点.而现在我要重点阐述的是,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需要.而一个绝对 理性 的社会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在于让人们机器一样僵硬冰冷毫无感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其那样,倒不如像< 骇客 帝国 >描写的那样将世界交给机器统治了.可见绝对理性的世界绝非对方辩友想象中美好,反倒是一个温情的政府更能让人信服.所以情是理的最终归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情在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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