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静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相信大家都记得这么一段话,没错,这就是宋代周敦颐的《爱莲说》。
文人墨客总喜欢用莲花隐喻廉明,短短几十个字,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俨然是一位清新淡雅、洁身自好的花之君子。以花喻人,那莲下淤泥恰如凡世间的种种诱惑,池中清涟正是生活中的人情世故。然而,花能如此,人却未必!就是这诱惑,就是这人情,让多少高官重吏纷纷落马,一个个反腐大案浮出水面。
当年威震一方的“广西王”成克杰,从湛江车站的实习生到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人民赋予他的权利却沦落为捞取人民币的工具,他以为步入国家领导人行列,已是“刑不上大夫”;然而一梦醒来,这个“八桂第一贪,西南第一色”的大贪官终于听到了共和国法制的钟声。
相信大家还对两年前震惊全国法院系统的深圳中院窝案记忆犹新,曾经被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官”的原深圳中院副院长裴洪泉,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贪图金钱和美色让他走上了一条沦陷的不归路。执法者知法犯法,可怜!可恨!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党的干部、人民的公仆走向腐败的深渊呢?有人说,腐败的根源在于制度,而我要,说腐败的根源在腐朽的思想里。正如大贪官胡长清《忏悔录》总结的腐败产生原因有三点:“一是不学习,二是忘了本,三是贪图享乐”。如果当老师的希望学生多补课,当医生的希望人民多吃药,当官的希望人民多行贿,腐败怎能不盛行?如果每个干部都能学习周恩来廉洁奉公,张思德舍己为人,方志敏不畏权贵,腐败又怎么会有空可钻?
让我们听听法官蒋庆的座右铭吧,“钱不可贪,文不可抄,师不可骂,友不可卖,官不可讨,上不可媚,下不可慢,风不可追,天不可欺。” 她淡泊名利,清正廉洁,心系群众,法理分明,在自己短暂的一生里,践行了一个基层优秀法官的职业道德。 短短36个字,写尽了一个优秀女法官的人生风华。
也许我只是一名平凡的公务员,但平凡绝不意味着可以平庸;也许我只是一名无名的党员,但无名绝不意味着可以无为。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除了一手拿着宝剑制裁罪恶,一手握着天平恪守公正之外,一定要怀揣一颗澄明之心、爱民之心、奉献之心,这样才能察秋毫、辨美丑,才能反躬自省、防微杜渐,法律的锐剑才能所向披靡,正义的事业才能一往无前。
同志们,让我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的威信和尊严,争当一名清正廉洁的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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