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要求,坚持以“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的目标,从完善、提高民政服务入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有效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XX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同时,我局坚持做到政务公开与民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有计划、有标准、有内容。
(二)狠抓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树立民政良好形象
一是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内容、服务标准和服务要求。我们把今年作为民政系统的服务质量提升年,在全系统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并下发了《市民政系统“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完善了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行为、服务管理,使服务内容更加具体,服务程序更加规范,服务标准更加统一,服务行为更加文明,服务管理更加严格,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工作透明度,受到了社会群众的一致好评。
二是公开服务内容和服务项目。在对外公开方面,我们认真进行了民政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的梳理工作,制定了《民政法律法规汇编》。局机关把局领导、科室负责人姓名、办公电话、工作职责以及工作服务细则、岗位职责、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程序、服务要求一一公布上墙,向社会公开,向群众公开,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各界监督。对内公开方面,我们坚持把重大决策事项、决策依据、运行过程及办理结果及时进行公布,确保了内部事务的公开、透明。
三是加大民政工作内容和项目的宣传力度。我们把群众最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内容和项目作为公开的重点,对城市低保、优抚安置、救灾救济、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等服务项目通过网络以及通过法制宣传日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向公众宣传,全面公开办事条件、程序、期限、结果、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及监督办法等,提高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增强民政工作的社会信誉。
四是清理审核收费项目。对民政系统有关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凡是上级取消的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的项目,全部对接落实到位;凡是没有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一律不进行征收;凡是收费标准有幅度的,原则上按规定的下限征收。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使用规定票据。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三)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制度约束
首先是突出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着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其次是不断强化干部队伍的监督和约束。制定了《民政局廉政建设制度》、《民政局会议制度》、《民政局学习制度》、《民政局考勤制度》等九项内部管理制度,制定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请示汇报制度》三项工作制度,制定了《***市民政系统财务工作规范》和《***市民政系统内部审计规范》两个规范。通过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形成了全方位的监督约束机制,保障了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
二、民政局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依照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努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
一是积极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能作用,逐步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是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措施,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
三是切实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
四是强化社会监督制约机制,深化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民政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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