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征文-交通文明 从我做起
经济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在我们现代社会中,城市马路不仅仅是人和物位置移动的通道,同时也是体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明程度的检验场,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在每天享受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各种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却在不断的困扰着人们,甚至付出惨痛的代价。
许多国家都十分重视交通安全教育,孩子们从小就接受交通知识的教育,每个人也严格按照交规出行。例如,在德国,交通管理部门经常组织学龄前儿童举行交通知识大奖赛。德国的街道上,最引人注目的是大街小巷的红绿灯,大的十字路口的红绿灯都是自动装置,中小路口有指示先行或后行的交通牌。在学校、幼儿园或孩子集中的地区,路牌上会印有小孩的图案,提醒司机注意。在日本,无论是大小城镇,还是乡村僻野,公路路口都安装着交通信号灯。在繁华的街区,当路口的红灯亮时,即便马路上没有车辆行驶,路边的行人也没有闯红灯过马路的。瑞典的交通规则也是以人为先,行人第一。马路上的信号灯在离地面两米处,与行人的目光高度持平,且周围不准立广告牌或栽树,以避免遮盖信号灯。
我国虽然也十分重视交通安全和交通文明,但相比较其他国家做得还远远不够。每天,在马路上,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自行车、车辆比比皆是。例如,非机动车遇红灯时越线、在车道上逆行、违法载人载物,行人不走人行道、任意跨越护栏、乱穿机动车道等等。有的时候我过马路,经常会看见红灯时行人无视信号灯闯红灯,或者绿灯时汽车利用交叉路口时间差不顾过马路的行人加速冲过去等情况。没有信号灯的时候更甚。我国交通法规明确规定:“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须注意避让来往行人。”在现实生活中,有交通信号的路口还好一些,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根本就是一片混乱的景象,车水马龙,互不相让。在我们这个现代社会中,车辆依法行车,行人依法行路,是交通文明的一部分。另外,交通警察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也是交通文明的另一部分。这两部分同时“展现”在马路上,才能构成完整的交通文明。
因此,只有全社会都行动起来,以人为本,从我做起,加强“交通文明”意识教育,才能真正的使其得到改进,才能真正的实现交通安全秩序整治“四知”和交通文明“四让”,才能真正实现和谐的交通环境。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和谐社会,从而尽情享受我们快捷便利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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