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工作已经告一段落,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心,紧紧围绕年初工作会议,较好的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现将我局本年度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2013年工作总结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
1、完善制度,广泛宣传,积极营造普法依法治市浓厚社会氛围。年初制定了市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实施细则,由市目标办下发到各个单位,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标准,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考核;在市人大常委会、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开成功举办了2013年“江淮普法行”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制宣传资料共计15万余份,展出宣传展板308块,接待群众咨询2000余人次;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百场法制电影进社区、进农村”活动。电影内容紧紧围绕“五五”普法的目标和任务,突出提高公民法律素质,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这个主题,重点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公民常用法律知识,用老百姓身边的案例,宣传老百姓最需要的法律,受到广大社区和农村群众的热烈欢迎。今年已放映法制电影134场,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积极组织、参与“三下乡”活动,组织45位律师和多名公证人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共一万余份,为此次“三下乡”活动增添了浓厚的法治氛围;编辑制作法制动漫公益广告30集,每晚在《新闻联播》后的黄金时段播出,收到很好的宣传效果;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普法依法治市进程,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经过充分酝酿,认真研究,并组成由人大周西敏副主任带队的考察团,赴北京密云和河北石家庄实地考察,决定将世纪广场改建为市法制广场,现在一期工程已经完工;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有序开展,全年共开展法制宣传活动近百场,制作各类宣传展板1058块,受教育人数达8万多人次。通过形式多样针对 性 较强的法制宣传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制观念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
2、开拓思路,求实创新,积极探索普法依法治市工作新途径。市司法局依法治市办公室与市委宣传部、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大型法制类直播节目——《法在身边》,每周一至周五11:30到12:00,在经济生活广播播出。节目内设有一线来风、以案说法、连线互动和跟踪服务四项内容,以各种生动的形式报道我市普法依法治市最新动态,准确、全面介绍政法战线上的新情况、新举措和新成就,并组织律师积极参加直播栏目,目前已播出370余期,解答听众咨询1400余人次,受到广大市民的热烈欢迎和好评,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开通3883412热线,由资深律师(包括法律援助律师、公证人员)走进直播间,接受听众咨询,提供法律帮助,引导他们通过正确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开播以来,已播出节目346期,律师上线430人次,解答各类法律咨询1268人次,提供法律援助608个。3883412热线现在已成为在皖北地区知名,在全省很有影响的普法品牌;通过在路灯杆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在市区主要路段设置各类法制宣传牌10120块,建成 人 民路、濉溪路等法制宣传路8条,相山路、孟山路等法制宣传一条街4条。
3、全面检查,重点督促,圆满完成普法依法治市年度考核工作。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分别带队,对县区和全市106家市直单位“五五”普法依法治市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组织考试、问卷调查等方式,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对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考评。深入到市委党校、市文明委等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我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并撰写出高质量的《市“五五”普法以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的调研报告。与电视台联合摄制全面反映我市“五五”普法进程的大型专题片《法润》。该片分为先导工程、基础工程、结合工程、保障工程四大项主要内容,用写实的手法生动记录了2006年以来全市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光辉历程,受到省检查组和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继续推进。
1、人民调解工作广度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断健全。以当前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矛盾纠纷和群体性矛盾纠纷为重点,以矛盾排查进村入户为载体,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层层开展集中排查梳理,集中力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突出为建市50周年庆典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全市范围内布置开展了“迎接建市50周年 促进全市和谐稳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突出世博会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面排查调处各类可能影响世博安保稳定的矛盾纠纷;突出学校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加大对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为预防和制止学校、幼儿园恶性案件发生,维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社会稳定发挥积极作用。全市共开展日常排查1825次排查纠纷7464件,调解纠纷7530件,防止群体性上 访 21件,制止群体性械斗17件;突出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巩固市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机制,主动与卫生医疗机构联系,积极探索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依托市司法鉴定所建立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于10月1日正式挂牌运作;在进一步巩固完善市区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工作机制基础上,建立了濉溪县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民事纠纷人民调解全覆盖,从2月下旬正式运作至5月底,市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共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131件,调解成功77件,调解终结13件,因正在治疗或等待鉴定在调41件,职能作用显著发挥;对全市市、县、乡镇三级1869名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开展了全市人民调解评比表彰,25个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50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受到表彰奖励。
2、司法所建设年活动稳步推进,司法所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所(含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办公用房、装备配置等基础建设,提升司法所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综合能力。根据市委常委会第109次会议和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定,市司法局与财政、国土、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以及各县区政府密切配合,在全市新建11个面积250平方米的乡镇司法所,购买14个面积120平方米的街道司法所、扩建4个司法所办公用房,在每个县区建1个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基地,由市及县区财政共投入2372.94万元用于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市县区财政按7:3比例分别承担。其中1716万元用于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新建11个面积250平方米的乡镇司法所,购买14个面积120平方米的街道司法所,扩建4个司法所办公用房,每县区建1个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地;656.94万元用于更新、配置基层司法所和新建基地装备,我市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将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培育典型,抓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市司法局以开展“司法所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开展“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活动,制定《市级示范司法所创建工作方案》,并以此为载体,进一步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司法所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司法所在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3、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深度不断推进。一是严把三关夯基础。首先,严把“衔接关”,强化衔接措施,逐个核对,做到不脱管、不漏管。其次,严把“入矫关”。指定专人逐一与矫正对象进行入矫谈话,走访矫正对象家庭,依法办理社区矫正宣告、责令填写社区矫正对象登记表、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入矫教育等,夯实矫正基础。最后,严把“矫正关”。突出个性化矫正方案设计,严格规范矫正工作规程,严格正确行使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权、行政奖惩权、解除社区矫正宣告权,切实做到依法规范开展矫正工作。二是强化监管树质量。严格日常管理教育。通过家庭走访、个别谈话、集中学习培训等方式,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工作。积极组织公益劳动,增强矫正对象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开展心理疏导,增强改过自新的意识。严格考评,做到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科学管理。强化重大节日、重大事件、重点时段的监管教育。
(三)法律服务业发展进一步规范。
1、律师业管理继续加强,职能作用进一步拓展。
(1)大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一是我们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作为律师培训的必修内容,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实质,自觉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自己的工作、学习。市司法局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局属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党员律师参加了学习,为维护律师队伍的纯洁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奠定良好基础。组织律师开展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通过对案件的分析讨论,增强了律师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和法律维护者、促进者的社会责任感;二是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用,认真做好律师党员信息采集工作,真正做到对本市律师的政治面貌清楚,对党员组织关系的从属状况清楚,对党员的思想状况清楚。
(2)规范律师执业活动。按照“夯实基础、创造特色、树立形象、注重实效”的思路,实施“4321”系统工程,对内规范了律师执业行为,对外优化了法律服务市场。引导律师正确把握代理重大敏感性案件,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性案件进行了重申,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区司法局、各律师事务所要加大对重大敏感性案件的指导协调力度,坚决实现律师办理有重大影响、疑难、敏感性以及群体性法律事务报告率100%,严禁律师架词挑唆、恶意兴诉,杜绝在调解中故意作梗等现象,注重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社会矛盾,有效疏导、依法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做到既准确适用法律,帮助人民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又要运用调解疏导手段延伸服务,配合有关部门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媒体和公众等方面的关系,不规避法律,不曲解法律,依法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做到案结事了,避免和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3)引导广大律师拓展业务领域。全体律师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努力拓展服务领域,不断完善服务方式和增强服务效能,进一步推进对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为中小型企业、民营企业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促进企业依法经营。2013年,全市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254家,办理刑事诉讼辩护及代理904件,民事经济案件诉讼代理2777件,行政案件诉讼代理7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218件,律师服务收费1215.3万元。此外,为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力资源优势,全面推进律师参与法治城市创建工作,与市依法办等业务科室联系,由嘉闻律师事务所出资配备各类普法设备,创办 “普法班车”,深入社区及单位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把律师服务领域扩展和深入到基层,为广大居民和单位职工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和服务,发挥律师品牌效应。
(4)组织律师开展公益事业法律服务。组织律师经常深入社区,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全市16家律师事务所的62名律师定向联系服务我市30余个社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五保户和特困户为重点法律帮助对象,每名法律服务团成员联系一名法律帮助对象。对行动不便和有紧急事项的社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创建并推广“一村一顾问”的工作模式,在每个行政村均配备1名懂法律、懂政策、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级法律顾问,及时受理并解决群众遇到的各种法律问题(5)积极发挥律师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通过组织律师参与信访值班、陪同领导接访和参与人民调解、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等工作,用法律、用事实、用感情向上 访 群众讲清是非,理顺情绪,引导群众以合法方式表达诉求。特别是对企业改制、城镇拆迁和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引发的矛盾纠纷等,组织律师参与解答涉法问题、代理涉诉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今年1月27日和2月4日,朱斌副市长两次带领有关部门领导专程调研法律服务工作,帮助研究解决法律服务工作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坚定了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毕美家对我市推行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机制作出重要批示:“这个做法很好,要继续坚持、完善。”对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机制给予了充分肯定。全市律师参与市级领导接访620多批次、6500 多人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法律事务67件次,参与疑难案件论证会、听证会56场次,调解、处理矛盾纠纷135起,避免群体性上 访 30起,向有关部门提交法律意见书18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公证业管理继续规范,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1)加强公证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学习制度,及时学习法律法规和公证业务知识,使公证人员及时掌握新的法律法规,经常开展业务交流、学习,提高 办 证 能力,掌握办 证 技巧;二是健全公证投诉、查处机制,及时处理投诉事项,严肃查处违纪公证员及公证处;三是举行公证理论研讨和业务培训工作,对《公证法》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使公证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全面提升。
(2)狠抓公证办 证 质量。为加强公证质量监管,增强公证员的执业意识,及时对全市公证机构承办的公证事项等执业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抽查以要素式公证书、不动产公证事项为主的公证卷宗200件;检查了“四项工程”建设、内部管理制度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公证员的公证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有所增强,各处能够认真开展“四项工程”建设,内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并能有效执行。
(3)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市国信公证处积指派了公证人员参加“三下乡”活动,公证人员在现场依托“三下乡”活动为平台,将“关注三农,送法下乡”带到了现场。此次活动共散发了两百余份法律宣传资料、一百余册法律宣传手册,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咨询六十余人次,大力宣传了《公证法》、《婚姻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倡导群众通过合法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4)关注民生,服务大众。为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具体要求,我市公证处在拓展正常业务的同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不断深化、细化服务新农村建设中的切入点和结合点,将服务触角向农村延伸,努力现在公证工作服务“三农”的新突破,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法律援助工作继续创新,援助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
(1)继续规范发展法律援助业务。为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设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法律援助工作站,对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交通事故的受害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给与提供法律援助;及时调整白湖监狱管理分局法律援助工作站组成 人 员,在与白湖监狱的“双向联系”工作中,与白湖监狱签订常年免费法律援助合同,完善“送法进监狱”活动;根据年初与市委、市政府制定的目标任务,法律援助中心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近900件,超额完成年初目标任务,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整体水平提升,积极推进全市法律援助事业长期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
(2)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社会形象。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加白湖监狱就业推介会活动,在推介会现设立法律咨询台,现场为17名即将刑释的服刑人员解答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知识,为他们提供就业指导,铺设了一条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使他们解除了改造中的思想包袱,安心改造,为他们将来回归社会做一名守法公民打下良好基础;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大双拥法制宣传力度,在市委政法委及市司法局的组织下,市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嘉闻律师事务所,深入消防支队,开展“送法进警营”活动,受到了广大官兵的热烈欢迎;深化“法律援助基础年”活动,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一站式服务,加强宣传,本次活动共发放《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317余份,《法律援助条例》291余份,《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193余份,法律援助“联系卡”300余张,现场解答咨询57人次。此次法律援助现场宣传咨询活动以“传播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为目的,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和欢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司法鉴定和司法考试工作稳步发展。
1、司法鉴定管理工作逐步加强。2013年,将司法鉴定质量检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机构自查的基础上,对司法鉴定机构的内部管理、业务质量和仪器设备配置等工作,分阶段、分步骤地进行专项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司法鉴定业务健康开展。组织机构负责人、工作人员,对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执行以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座谈。截至目前,共办理司法鉴定案件1450件,实现业务收入55.8万元,平均采信率为99%。
2、司法考试工作再上台阶。为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我局指派专人到省厅进行了报名软件培训,对报名专用设备进行了检查,对报名软件进行了网上测试,并在《日报》等相关媒体上发布了考试信息,努力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今年,我市报名人数达到513人,现场确认389人。
(五)信息工作卓有成效。
1、信息化建设提速明显。为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工作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市司法局邀请有关专家就“司法所综合管理系统”、“县级司法行政业务综合平台”及“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管理系统”应用举办培训讲座,加强各县区司法行政人员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报送以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情报收集、基层法律服务等各项业务处理的培训,大大降低办公成本,办公效率显著提升,基本实现了对当前司法行政机关各项基层工作的全部信息化管理应用。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系统运用良好,实现了案件办理网络化操作,从而将这些社会关注高的业务从原先的“事后管理”向“事前预防与事中控制”的转变,向全面实现“数字司法”迈出坚实一步。
2、新闻宣传工作成效显著。司法行政系统的新闻宣传一直得到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多个场合,多次对新闻宣传工作作出重点强调,并将新闻宣传明确为全市各级司法行政系统的“一把手”工程。为推动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工作向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发展,全系统各单位均通过开辟专栏、专版和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地向社会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成就、新气象。目前“法在身边”、“普法网”、“司法行政网”、“政法之窗”等一系列各具特色的节目和专栏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提供了平台。
(六)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得到加强。
1、创新学习形式。在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方面,除召开学习会对必要的文件进行学习外,还采取播放观看资料片的办法,创新了学习形式。从7月中旬开始,组织开展机关科以上干部在线学习。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继续开展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当好办事员”活动。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坏境,强化干部协管职能,加强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干部职工廉洁执法的思想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继续坚持以学习促进问题解决,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贯彻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本着解决问题、创新机制的目标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学习实践任务。
2、深入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以机关“执行力”为抓手,注重经常性的作风与效能建设。一是严肃工作纪律,实行工作查岗制度;二是实行精细化管理制,将目标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个责任主体、每个工作环节、每个时间节点,对各项工作进行过程控制、项目清理和绩效考评;三是强化工作执行力,努力在全系统形成 “定了干、干必成、成必优”的良好氛围;四是重点完善行政效能建设方面的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效能考评等制度,建立了层级清晰的问责体系,努力在全局营造一种不甘落后、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二、下一步发展思路及工作安排。
下一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继续坚持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推进科学发展、加快城市转型”奋斗目标,切实发挥职能,努力维护稳定,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以实现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为目标,全面完善各项工作。
围绕省司法厅印发的《良性循环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从队伍过硬、基础夯实、机制科学、保障稳定、环境优化和职能彰显等六个方面,全面总结梳理2013年各项工作,查遗补缺,确保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良性循环发展目标。
(二)以司法所建设年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紧紧抓住这一有利时机,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大力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改善装备配置,全面完成司法所建设任务。二是继续抓好以创建市级“示范司法所”为载体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对新录用的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司法助理员队伍整体素质。督促县区司法局加大司法所人员招录力度,力争2013年底前所有司法所均配备3名以上专职在编人员。三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落实“调解优先”。在继续完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处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医疗纠纷等新领域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发挥,确保矛盾纠纷调解率达到90%,调解成功率达到95%以上。四是探索完善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措施,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良好,基础台账统一规范,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1%。五是继续做好安置帮教和双向联系工作。在三区一县全部建成职业培训和过渡性安置基地,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统一考核。对在白湖监狱与企业签订就业意向的刑释人员跟踪帮扶,确保全部实现就业。安置率达到80%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低于1%。
(三)以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动力,进一步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发展。
一要强力推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三个综合管理系统的普及应用,建立与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化手段相适应的工作新机制,实现办案、办 证 “业务流”与“信息流”的统一。二要以人才保障为依托,打造专业化律师事务所,改变所有律师“万金油”的不科学现状。三要继续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全面推进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打击非法从事律师等法律服务业务的各类社会中介机构,规范公民代理行为。四要以健全公证机构领导班子为抓手,进一步完善公证机构的内部运行机制与质量监管体系,规范公证业务操作规程。五要进一步探索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参与信访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等方面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六要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和司法鉴定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以强化司法行政思想政治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要强化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跨越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良性循环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动力支持。二要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全面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保持司法行政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三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改进中心组学习制度,增强学习实效。建立务虚研究制度,加强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宏观思考和前瞻性研究。认真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县区局领导班子协管力度,真正落实“双重管理”,努力把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领导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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