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的关键一年,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身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心中没有职工就做不好工作。职工是一切工作的最终落实者,水能载盘,亦能覆舟。职工群众收入高、生活好,他们干劲就足,企业的发展就有盼头;反过来,职工群众收入低、生活差,向上反映又不被重视,这样的企业根本无从谈起发展。有一个项目,干的最艰难时刻连续三个月没有结算。但项目经理仍坚持按时足额给员工发工资,并且发自肺腑地说了一句话:“连大家的工资都不能保证,还谈什么发展!”掷地有声的话语,道出的却是项目管理真经:领导干部关心职工、与职工联系紧密的项目往往干成了丰碑项目,反之那些领导干部长期脱离于职工之外的项目无一例外的都成了老大难项目。
身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应该把职工满意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赞成不赞成,应当成为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这是因为我们的事业根基在职工、血脉在职工、力量在职工,脱离了职工,我们企业的生命也就停止了。把职工满意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就是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深入职工群众当中进行调研,时刻掌握职工群众最迫切的需求,了解职工群众所支持拥护及反对讨厌的事情,并将其用来指导、改进自身工作,通过反复的调研、实践不断调整工作方向,确保其始终为职工群众所拥护,从而能够获取最广大职工的支持。有了这样的群众基础,又有什么样的工作干不成呢?把职工满意作为检验一切工作的标准,就是要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约束,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身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应该始终铭记“强企富民”宗旨。国有企业发展了,职工的收入、生活水平没有同步提高,那么这个企业的党员干部就是愧对职工、愧对党。身为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要时刻铭记企业取得的每一步发展都来自于职工们的付出,只有保持职工与企业的同步发展,才能使我们的企业基业长青。铭记强企富民宗旨,就是要党员干部们摆正“公仆”的位置,始终保持与职工群众最密切的联系,与职工群众同甘共苦,履行“服务者”的职责。要始终尊重职工群众的意愿、关心职工群众的利益,时刻把企业的发展成果与职工共享,在企业发展的同时尽可能提升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水平。就是要把党组织和职工群众赋予的权力用来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自觉地将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先人后己,克己奉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立足现实做好本职工作,组织带领广大职工群众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作为国有企业,职工的“心”就是企业的“根”。只有党员干部们心系职工,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使企业得到长远的发展,才能真正实现“强企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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