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庆祝建国67周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推进xx文化建设,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的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热情,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群众合唱活动的通知》和《“奋进·xx”—庆祝建国67周年全市文化系列活动方案》的总体部署,为确保“永远的辉煌”庆祝建国67周年全市大合唱比赛有序开展,取得圆满成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永远的辉煌”为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庆祝建国67周年,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目标,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歌咏活动,在全社会唱响时代主旋律,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集中展示各族人民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大力营造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浓厚社会氛围,引导和激励全市各族人民进一步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
承办单位: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协办单位:各旗县区委、政府、市直各机关单位、市群艺馆。
三、比赛时间、地点安排。
比赛时间:2016年9月29日、30日。
比赛地点:xx文化演艺广场。
四、参赛范围。
各旗县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国家、自治区驻市各单位,以单位系统组队参加。
五、具体要求。
㈠本次大合唱比赛活动意义重大,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旗县区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坚决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㈡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旗县区委政府系统内组织的参赛队伍,演唱人数要求80人以上(包括钢琴伴奏、特色乐器演奏员、指挥、团长或领队),要求参赛队员身体健康,统一着装演出。
㈢本次比赛只设大合唱组,一把手参加可得领导参与分满分。本单位人数不够的,可以以本系统为单位联合组队参赛。本次比赛列入各单位年终考核项目。
㈣参赛曲目从100首爱国歌曲以和50首“中国梦”第一、二批主题新创作歌曲中选择,也可采用符合合唱节主题的自创曲目,演唱总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每个单位准备两首歌曲,乐队自备,现场不得使用伴奏带。
㈤本次比赛要求各单位于9月23日前向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报送电子版参赛节目登记表。9月29日、30日8时彩排,20时进行比赛,比赛地点:xx文化演艺广场(市文博中心南广场)。
六、奖项设置。
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责任编辑:演讲网 yanjia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