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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2016年3·15消费者维权日活动总结

文章来源:演讲网 未知 文章作者:yanjiangcn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3-14 14:10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一项“关注民生,服务经济,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积极配合。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一项“关注民生,服务经济,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
  为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活动,主管部门省工商局的领导高度重视,局长刘源超、副局长王庆新多次听取省消委秘书处的汇报,并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对开展“3·15”系列活动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要求。省消委秘书处根据主管部门领导的要求,精心制订了“3·15”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提交省消委常委会研究,常委会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宣传纪念活动提出了要求和建议:一是为使活动深入民心,扩大宣传效果,使“3·15”品牌更上一个层次,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竞赛,要求全社会广泛参与;二是纪念活动要围绕“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结合当前我省消费维权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服务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和谐”落到实处;三是活动要凸现我省维权工作的特色和亮点,真正体现我省维权工作既为政府排忧,又为消费者解难,使职能部门和消费者组织的声誉和地位得到全面提高;四是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使系列纪念活动和“年主题”得到广泛而有效的宣传。为此,省消委秘书处把开展好“3·15”系列活动作为xx年消委系统工作的亮点工程和民心工程,联合省工商局共同发文,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切实抓好,抓出实效,要赢得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争取各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
  根据省消委和省工商局的安排,全省各地就如何开展好今年的“3·15”系列活动都进行了精心策划和周密部署,纷纷成立了“3·15”活动领导小组。省消委成立了以会长丁凤英任主任,副会长、常委单位领导、省消委秘书长任副主任的“3·15”活动组委会。荆门市委常委、副市长胡铁军为确保该市“3·15”系列活动顺利开展,亲自担任活动总指挥;十堰市工商局局长李建锋、黄冈市工商局局长王旺来、黄石市工商局局长王贤军、鄂州市工商局局长江中祥、潜江市工商局局长郭毅等亲自任组长,组织领导“3·15”宣传纪念活动。孝感市工商局局长韩北平、荆州市工商局局长袁红、宜昌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兰礼义、仙桃市工商局局长刘身用等亲自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提出要求,自始至终参加活动。在“3·15”宣传纪念活动中,各地人大、政府、政协及有关职能部门的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参加了纪念活动,并纷纷发表了专题讲话和撰写纪念文章。省政府副省长张通、省政府副秘书长盛国玉,黄石市政府副市长朱中华、十堰市人大副主任罗勤、副市长高勤、政协副主席李君琦,襄樊市人大副主任王金玉、政府副市长李述永、政协副主席吴长华,荆州市人大副主任刘捷、市政府副市长朱惠民,孝感市人大副主任张孝元、政府副市长李海华、政协副主席万文涛,宜昌市人大副主任谭春玉、政府副市长邓恢林、政协副主席陈仕新,黄冈市政府副市长邓新华,鄂州市政府副市长胡运星,仙桃市人大副主任刘平阶、政府副市长余文华,政协副主席马水银等领导分别参加了各地组织的“3·15”系列活动。据统计:全省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有1450名县以上领导积极参加了宣传纪念活动。
  2、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大力支持。
  今年的“3·15”系列活动得到了各地工商、质检、药监、卫生、城建、司法、物价、农业、通信、盐务、烟草、环保、检验检疫等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重点突出了政府职能部门联动和社会团体互动,行业协会参与的特点,纪念活动参与者有党政机关、有行业协会、有社会团体、有法律工作者、有专家学者、有维权志愿者、有名优企业等单位和个人共同为消费者服务。活动声势大、影响好,既拓展了消费维权领域,又展现了职能部门强大的维权力量;既密切了职能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又形成了行政监管、社会监督、企业自律多方维权的良好局面,更充分体现了社会各界日渐增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为了使纪念活动凸现我省维权工作的特色和亮点,全省各地结合实际,纷纷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纪念活动。
  一是充分依托新闻媒体,构筑多层次、全方位的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年主题,扩大社会影响。各市、州、县在各地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站上创办“3·15”专刊,开辟《特别栏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刊登重大典型侵权案例,发表纪念文章,解读“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等等。省消委分别与《湖北日报》、《今日湖北》、《楚天金报》、《长江商报》、《武汉晚报》、荆楚网、湖北经济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通了“3·15”在行动咨询投诉热线,定时安排专人接待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者投诉,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开辟“3·15”专版,宣传“消费与服务”年主题,联合省农业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药监局、省旅游局公布了xx年度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黄石市消委在黄石电视台新闻直通车上连续宣传报道八天,每天一个专题节目,内容有案例点评,领导专题访谈,消费教育等,并在《黄石日报》、《东楚晚报》、《黄石周刊》、黄石人民广播电台上开设“3·15”专栏和“消费维权热线”。荆州市消委采取现场咨询服务与电视台演播室、热线电话、短信平台、网络论坛相结合的“五位一体”新模式,使“3·15”宣传纪念活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画面、报刊有文章,网络有信息,不仅增强活动的实效性,而且还提高了活动的互动性。孝感市消委在《孝感晚报》和孝感人民广播电台上开辟专栏和热线,将7个县、市、区的维权风采在报纸上以专版的形式进行连续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咸宁市消委在《咸宁日报》上开设专版,刊登市委常委、副市长胡立山的讲话,市工商局局长沈卜桂就年主题答记者问,以及xx年度全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情况分析,并在《南鄂晚报》上发布xx年消费投诉热点,十大维权案例及分析解读。鄂州市消委在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上进行立体宣传,首次利用电台直播车现场转播“3·15”纪念活动实况,首次与报社、学校联合组织“小红帽记者团”到“3·15”纪念活动现场进行采访,并在《鄂州日报》公布了xx年20大侵权案例。仙桃市消委在《仙桃日报》上围绕xx年度消费维权工作,进行大篇幅、大版面的成果宣传,同时还在仙桃电视台、仙桃广播电台、中国仙桃网上开辟专栏,大造宣传声势。潜江市消委先后在潜江电视台、《潜江日报》、《潜江广播电视报》等新闻媒体上开辟“3·15”专版。各地充分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共同搭建一个由短信、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媒体构成的立体宣传平台,保证了各类媒体对全省的“3·15”纪念活动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报道,从而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宣传声势,有效地推动了“3·15”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是举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座谈会。武汉、黄石、鄂州、宜昌、武穴、兴山、广水等市县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如何结合本单位、本行业特点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消委联合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联通公司、《今日湖北》杂志社于xx年1月19日在洪山礼堂共同举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座谈会。省消委、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省家具协会、省室内装饰协会、省家电管理办公室、《长江商报》、《今日湖北》杂志社和武汉市等九地、市消委(协)及省联通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湖北福汉木业公司等80多家企业以及在汉20多家新闻媒体共150多人出席了座谈会。会议宣讲、解读了“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对全省消费者组织宣传贯彻年主题工作进行了部署;省联通公司、省移动公司、省电信公司、湖北福汉木业公司等企业代表畅谈了宣传落实 “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设想和打算;长江商报、今日湖北等新闻界的代表畅谈了媒体在宣传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工作中应发挥的重要作用;荆州市消委会作为基层消费者组织的代表结合实际谈了宣传落实“消费与服务”年主题的工作安排。座谈会中达成多方共识,一致认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合力支持的系统工程,是政府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履行的的一项职能,是行业协会的一项重要工作,经营者应该尽到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消费者应该树立起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消费不忘社会责任,增强维权意识,理性维护权益,真正体现出“三个服务”的宗旨和理念,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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