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实现同步小康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之年,更是灾后重建的决胜之年,全县民政工作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十三届五次党代会、县十五届五次人代会及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围绕实现“十三五”开局起步、灾后重建收官和脱贫攻坚精准推进“三大主题”,扎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全力抓好下达我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奋力推进全县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加快发展,为全力推进同步奔康进程、打造“生态**·**花都”做出新贡献。现将我局2016年工作目标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工作简况。
(一)灾后重建工作全面推进。
1、灾后重建民政总规项目共8个,总投资3560万元。按建设程序全面完成各项报批报建和施工手续。8个重建项目在2015年4月20日前已经全部竣工验收。截止目前,7个项目已完成结算审计,其余1个项目也正在审计之中,全部项目完成投资率达100%。通过灾后重建,极大提高民政服务硬件设施和配套功能。建成公办养老床位600张,在保证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全部集中供养需要的前提下,还可向社会提供养老床位230余张。
2、全县灾后农房重建14439户,其中农房重建12144户,购房安置948户,投亲安置1347户;指导乡镇规范建立档案资料。认真执行灾后重建农房重建补助政策,截止2016年10月,发放重建补助金39847.14万元,占应发放资金的99.38%。
3、切实做好2016-2017年冬春救助工作。在10月初对21各乡镇开展受灾困难群众需救助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全县共统计出困难群众3328户5775人,需口粮救助的3269人、需衣被救助的3033人、需取暖救助的1443人,需其他救助的1720人。在10月24日再次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排查摸底“走基层.送温暖”物资需求情况,进一步确保受灾等困难群众不挨饿、不受冻,做到“情况准确,不留死角,不遗漏一户、不受冻一人”。11月7日我局采购优质棉被3000床,分发乡镇2741床,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1床。安排乡镇等采购物资资金100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民生工程目标执行情况。
1、扶贫解困工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执行情况。
1-10月全县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1509人次,累计救助资金151.72万元。其中,资助低保、五保人员参保、参合1111人次,17.85万元;住院救助367人次,131.64万元;门诊救助31人次,2.23万元,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经各类保险报销后救助比例达到72.4%。
2、社会保障工程:城乡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
(1)严格按程序审批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截止10月26日全县享受城镇低保200户、209人,累计保障1979人次,发放资金55.49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280.39元。完成目标任务数的107.84%;(2)按程序审批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差额补助。截止10月26日全县享受农村低保1069户,1167人,累计保障7745人次,发放资金141.45万元,累计月人均补助182.63元,完成市上下达目标任务数的121.75%。
3、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和城市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情况。
**县**镇**村**养老院扩建100张,已完成100张;拟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个,目前**镇**社区和**社区均已经完成建设并开展行动。
4、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确定为依托新添敬老院建设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已经完成,正在开展农村社会养老服务。
5、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1)在按现行低保政策发放低保补助金的基础上,对全县年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的农村低保对象,按其年收入与国家扶贫标准的差额,增发低保对象特殊生活补贴,2016年增发差额的50%。全县截止10月共计发放39040元,使其年收入不再低于国定扶贫线标准,达到“两线合一”。
(2)向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按照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联合县残联已摸底出全县共计661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呈报县政府批准从2016年1月1日实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0元,之后每年提高每人每月10元,到2020年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截止10月共审定671人,共计发放生活补贴32.562万元。
(3)为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局党组研究决定**镇辖区范围内的居家养老服务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服务,已经通过政府采购并签订合同正在实施,其余各乡镇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1-10月全县共为330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4)继续对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继续认真落实**府办发[2015]6号关于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制度,从2015年1月1日起,按照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300元;90-99周岁(含9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100元;80-89周岁(含8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按时、按季度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实行动态管理,1-10月共计发放32693人次高龄津贴资金179.03万元,同时建立80岁以上高龄老人津贴档案和台账。
(三)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成果丰硕。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慈善法》和《**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完善县慈善会机构,大力发展各类慈善组织,积极开展各种慈善捐助活动,发挥慈善扶贫济困、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做好慈善捐赠资金的接受、分配、资助工作。今年接受各项救助金合计金额39.5万元。分别是“爱心宝马”救助资金资助大学贫困学生1.5万元;“天行健”救助金救助贫困学生7万元;“福彩.慈善”助学救助贫困学生8万元;“万向心.**情”救助贫困学生、孤寡老人、残疾人115名23万元,每人救助资金2000元。
2、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坚持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原则,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及时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
3、认真做好全县福利彩票发行工作。
(四)切实做好优抚、拥军优属工作。
1、按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截止目前向全县享受定补、定抚的各类优抚对象1432人发放优抚金共计756.4万元,并按政策要求进行自然增长的调标工作。
2、解决优抚对象医疗救助、生活困难补助。
2016年由县民政出资参保资金15.3 万元,为全县优抚对象1320人办理了农村新型医疗合作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全年医疗救助优抚对象106人次,救助资金6.6万元。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生活困难补助39人,补助资金4.5万元。
3、认真做好双拥和退伍安置工作。
春节、八一等节日,做好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对驻**部队进行走访慰问,送去慰问金20万余元,表达了全县人民对驻军的关怀。走访慰问了困难优抚对象30户,送去慰问金3万元。
做好退伍安置接收工作,积极鼓励退股士兵自谋职业,发放了2015退伍士兵38人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自谋职业补助资金116.73万元。奖励2015年现役军人立功受奖85人、资金16.9万元,使我县现役军人在部队安心服役,建功立业。
4、组织开展清明节烈士祭祀活动;主动筹办并成功举行9月30日在县烈士陵园进行的第三个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寄托对烈士的无限哀思,深切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弘扬烈士精神。县委、县政府对8户烈士亲属进行慰问。
(五)抓好其他民政事务管理工作。
1、加快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重点培育和扶持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区社会组织,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截止2016年10月,我县已核定登记社会团体184个。积极开展全县民间组织年度检查,2016年应参检社团166家,实际年检165家,参检率达99.9%,合格率达100%。规范全县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事业单位行为。
2、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和边界联检工作。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一直在按照工作方案有序开展,确保2018年圆满完成。2016年开展完成****边界联检和全县各乡镇47条边界联检工作。
3、为助推三合乡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旅游业发展,带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12月启动撤销三合乡设立牛背山镇工作,2016年相关资料已报省人民政府。
4、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联合县卫生局、妇幼保健院,在县民政局开展免费婚前健康检查,全年共进行婚前健康检查1249对,超额完成市上下达对任务;在新建政务中心四楼积极创建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建成全省一流、全市第一的标准化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实行政务公开上墙,明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截止10月共计办理结婚登记971件、离婚487件,合格率达100%。
5、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确保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等健全有力、运转协调、作用良好。按照《**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和《**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要求,认真做好第十届村(社区)换届工作,依法依规选优配强村民(社区)委会班子。进一步探索新村聚居点管理,完善自管委管理模式,推进村民自治,切实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进一步做好村务(居务)公开等工作,实行阳光村务(居务);不断改善社区硬件设施,协同组织部门解决社区办公用房不达标问题;6、加强殡葬改革管理工作。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殡葬救助保障制度的通知》(**府办发[2013]16号)文件要求,实施殡葬救助,截止10月共计殡葬救助9人,救助资金10050元。通过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文明节俭祭祀,做好节日期间群众安全祭祀活动应急预案和群众祭祀活动监察。推进**公墓建设和管理,公墓共有墓穴978,销售墓穴58座。
7、加强老龄工作。进一步健全老龄工作组织机构,促进老龄工作协调运转。积极开展敬老宣传服务活动,县乡各级领导开展形式多样的走访慰问老年人活动,为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问题。重阳节向全县7名百岁老人每人发放了3500元的慰问金,在全社会营造出浓厚的尊老敬老氛围。
(六)切实转变作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县十四届一次党代会、市民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的决策部署,坚定理想信念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
2、开展廉洁自律教育,建立廉洁自律制度。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牢固树立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坚持两手抓、两手硬,落实责任、督促责任;二是认真贯彻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将学习条例与专题教育、灾后重建和扶贫攻坚相结合;三是认真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上十项规定;把廉洁重建纳入项目管理主要内容之一,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和日常性的监督管理,建立重建廉洁报告制度、重建责任负责制度、重建监督管理制度,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原则不变、质量减、工程管理不走型,工程建设进度不减“四不原则”,全面落实了灾后重建工作廉洁自律工作。
(七) 以“两学一做”为载体,进一步务实创新。
1、我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党章》及党的规定,学习习主席系列讲话,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实现了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
2、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全面完成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解决了长期存在社会救助、村务公开、救灾救济等工作中的问题,落实整改了灾后重建中存在不规范问题,纠正了农房重建中存在的各类情况,完成了近三年来社会救助工作总结,并接受了县人大的社会救助执法检查。
3、始终围绕民政事业长远发展目标和中心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编制了《**县民政十三五建设项目规划》,为下一步民政发展提供基础,将社会救助工作与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较好地落实了社会救助与精准扶贫政策兜底,二、存在的问题。
1、民政服务仍然薄弱。尤其五保供养医护人员少,服务水平较低,不能很好满足在院五保老人身心健康需要。
2、基层民政力量薄弱,多为非专职民政员,许多民政工作需要深入基层作大量的调查摸底、台帐建立、资金物资发放,任务繁重。
3、涉军维稳压力大,信访矛盾突出,尤其“两参”政策边缘退役人员等群体仍不稳定,上访事件偶有发生。
4、社会救助标准不断提高,救助资金增加,压力增大,尤其是医疗救助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做好“走基层.送温暖”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台账,并按上级要求做好物资发放。
2、紧紧围绕民生目标任务,特别是民生工程,切实落实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孤儿、困难群众、低保人员、优抚对象的保障政策,提高保障水平;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并及时安排返乡或妥善安置;安排好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和元旦、春节生活。
3、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扎实推进。
4、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事业。推进居家养老,积极探索公建民营养老事业,推进养老体系建设,推动实现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
5、加大向省民政厅工作汇报和联系,积极争取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待遇县、扩权强县政策落实,特别是扶持项目和资金。
6、继续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建设。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确保村(社区)党组织、自治组织、群团组织、村(居)务监督组织等健全有力、运转协调、作用良好。按照《村委会组织法》要求抓好第十届换届选举工作,继续完善四个民主,三个自我。
7、认真做好第十届村(社区)换届工作。
8、进一步加大殡葬法规、政策的宣传,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做好祭祀安全防火,确保安全无责任事故的发生;规范殡葬服务活动,启动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做好**公墓扩建,切实解决群众安葬的需求;加大部门联合巡查执法力度,纠正乱搭灵堂、乱埋乱塟。
10、做好县慈善会的换届工作,完善县慈善会功能,发挥县慈善会扶贫济困、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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