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16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嘉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平安护航G20峰会、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和经济转型发展等中心工作,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履职,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市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第五届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2015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暨‘五型’机关创建考核一等奖”“ 2015年度嘉兴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集体、“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和生态市建设优秀部门等。平安护航两大国际峰会和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等工作多次获市委书记鲁俊、市长胡海峰等领导批示肯定。
一、发挥职能优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创出佳绩。
1.服务转型发展有新提升。积极应对经济增长减速态势,出台《嘉兴市司法局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整合全系统服务资源,优化“南湖先锋”“法治阳光”等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开展法律服务“百千万”工程、法律顾问扩面提质工程、公证服务提效工程、法治宣传助力工程、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和谐工程等“五大工程”。以服务领军人才企业、浙商企业、楼宇经济等为重点,组织90多名律师为200余家创新领军人才企业点对点助创服务,组织开展28家律师事务所的34名律师结对30幢楼宇。逐步提升规上企业法律顾问覆盖面,为重大经济发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与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出台《嘉兴市保险公司入驻司法鉴定机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在市誉天公证处、海宁公证处推出涉外等事项网上公证功能。今年1-10月,共走访领军人才、浙商企业等1100余次,开展“法律体检”324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风险提示函984份,解决融资、IPO项目等实际问题42个,举办各类法律讲座328场。
2.服务重点工作有新进展。以法治凝聚共识,服务保障中心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南湖先锋”等各类专业法律服务团队,紧紧围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气共治”、“两退两进”等重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开展“五水五气共治法治宣传助力”等主题活动,加强普法宣传。深化完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各级政府、村(社区)法律顾问,并积极参与重点决策法律意见、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涉法事件、重大项目谈判与合同签订等活动,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开展全程法律服务。特别是针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加强矛盾纠纷研判、排查和调处,为党和政府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真正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今年1-10月,全市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9万余份,张贴挂图、悬挂横幅9564(条、张),举办专题学习讲座129场。开展相关矛盾纠纷排摸3932次,调处相关矛盾纠纷866件。办理涉及“五水共治”、 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中小企业民间借贷等公证1792件。
3.服务保障民生有新成效。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指标。在市、县、镇、村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省、市星级平台创建标准,进一步规范实体平台建设。目前,我市省级星级规范化司法行zd律服务中心创建率为71.4%,居全省第一;开展的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规范化星级复评中,全市61家中心(站)达到星级标准,占总数的82.4%。同时,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二期工程建设,提升拓展网上预约、网上办事、地理信息查询系统等功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工作被司法部《中国司法》《司法行政简报》多次刊发并在全国推广,司法部研究室等上级部门和省内外同行共90多批次前来调研、交流。深入开展“农民工讨薪”“敬老爱老 法护夕阳”“法律援助进军营”等各类专项行动,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降低援助门槛,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等一系列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援助范围。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和站点建设,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发挥法律援助窗口主导作用,在检察院、义工协会、企业等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首问负责、援务公开、限时办结等制度,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协作和监督机制,加强“无盲点”质量监管,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今年1-10月,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9496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807件,受援人数7530人,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6067.54万元。其中,10人以上群体性欠薪案件578件,涉及人数达5900余人。
二、突出工作重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成效明显。
1.强力推进平安护航重大国际峰会工作。将平安护航G20峰会、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两大国际峰会作为今年重要政治任务,举全市系统之力,全员参与,全力以赴,出台实施方案和子方案,成立专项督查组,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周密部署,层层动员,狠抓落实,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管控、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两大国际峰会期间,市局领导带队4个专项督查组,先后开展了5轮安全稳定工作专项督查,走访了40个镇(街道)、160个村(社区),发布了5次督查通报,并将通报中点名的扣分事项纳入县(市、区)局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严格实行一系列内控制度,加强网络安全防范、全天候值班、应急演练等。同时,巩固提升一批好用管用的战时安保机制,并形成常态。安保工作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两类”人员教育矫治工作明显加强。两大国际峰会期间,无一例矛盾纠纷上交,3000名社区服刑人员、1万余名刑满释放人员无一例脱漏管和再犯罪,全力服务保障了大会的顺利召开。
2.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坚持枫桥经验,巩固重大峰会安保成果,健全矛盾纠纷动态排查、分析、研判等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消除矛盾纠纷。特别是围绕两大重要国际峰会、“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经济转型发展等中心工作,狠抓重点时段、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调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全面排查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复杂疑难纠纷,及时启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工作衔接联动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发挥市、县、镇、村四级法律顾问和法律服务团的作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攻坚化解。对多年积压、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以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的矛盾纠纷,采取“四定”“三包”(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的方式强力推进化解。同时,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完善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保险理赔等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全面建成县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序规范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打造南湖老娘舅、众家娘舅、菊乡老娘舅、以新调新等一批人民调解特色品牌。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2218个,人民调解员8382名。今年1-10月,共调解各类民间纠纷32111件,调解成功31833件,调解成功率为99.13%。其中,成功化解重大矛盾纠纷1712件(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纠纷54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28件986人次、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2件24人。
3.大力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战时稳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着力完善了组织动员、排查摸底、信息研判、教育稳控、应急处置、督查检查等六项稳控机制,有效防范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脱管、失控、再犯罪现象发生。社区矫正“两个八小时”进一步落实。整合矫正委成员单位以及监所丰富教育资源,制订落实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年计划”、“月规范”,新建教育基地25个、社区服务基地41个。请销假管理进一步严格。坚持请假条件、审批程序从严把关,尤其是峰会期间,社区服刑人员请假审批权统一上收县(市、区)局,对71名符合居住地变更条件的及时协调变更,对12名不符合变更条件的予以劝返。社会化教育矫治合力进一步形成。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服务项目试点实现县级全覆盖,特别是嘉善县教育矫治“921”项目取得明显成效。基层基础进一步压实。在全市推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三化”运行模式(即管理项目化、职责清单化、考核标准化),专业化服务惠及15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矫正经费标准从原来的2000元上调至3000元。与此同时,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工作,全面落实在监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及其未成年子女教育帮扶、重点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工作,加大县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建立“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帮教关爱体系,刑满释放人员帮教率、安置率分别达到99.8%、99.5%。今年1-10月,全市各级共对“两类”人员开展排查走访37554人次、集中教育36257人次、社区服务32473人次、信息化核查465398人次。全市共办理审前调查案件518件、警告案件434件、提请治安处罚案件15件、提请收监案件33件。
4. 稳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深入开展“场所安全专项整治”“查短板、补短板、平安护航国际峰会”等专项活动,深入查找各类问题、隐患,销号式挂牌督办整改,切实将各类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力保障场所安全稳定。认真落实《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工作纲要》,全面实施“四四五”戒毒矫治模式,开展“学规范、查短板、守规矩、促养成”专项教育和“比内务、赛养成、促文明”、安全教育周等活动,全力做好纲要规范达标工作,并创出嘉兴特色。积极推进南湖菱画工坊、秀洲农民画、图书流动点、戒毒公益大使等社会化戒治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强化重点人员管理,加强戒毒人员康复和医疗卫生保障,全方位保障戒毒场所安全。
三、高起点谋划,“七五”普法开局良好。
1.全面启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经验,高起点、高标准谋划“七五”普法工作,制定全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8月,争取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相继出台《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争取市委、市政府召开“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市委副书记、市长胡海峰主持会议,市委书记鲁俊作重要讲话。会议还表彰了“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之后,各县(市、区)相继出台规划、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进行先进表彰等,并开展了系列宣传活动,为启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营造了浓厚氛围。
2.压实责任。年初,及时出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并纳入对县(市、区)、市级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七五”规划下发后,及时出台普法责任清单,注重发挥各级各部门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度。同时,进一步健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和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尤其是较好地落实“七五”普法经费保障机制,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市、县两级普法经费按人均0.4元和2元予以落实。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3.紧贴中心。紧紧围绕“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经济转型升级等中心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先后开展了法治助力经济转型发展、“护航‘G20’、互联网大会, 普法在行动 ”主题宣传活动和嘉兴首法宣传系列活动等。特别是开展嘉兴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嘉兴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条例》宣传月、“宪法宣讲嘉兴行”、“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法治微电影、法治征文、法治竞答、法治展板宣传、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重大项目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4.突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特别是市委常委会每次会前学习党内法规,市政府常务会议每次会前学习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且由执法责任部门“一把手”宣讲,不仅使学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而且强化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意识,全面提升了学法成效。全面完成全市省管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联合市委组织部组织58名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进行考法。全面开展市、县、镇三级领导干部述法工作。扎实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和新居民“法治、德治”双百活动启动暨志愿服务活动推进仪式,有力地推进青少年、新居民学法用法。
5.营造氛围。大力推进法治宣传长廊、法治公园、法治广场以及法治文化进礼堂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建了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弘扬法治精神、传承法治文化”主题法治文化展示厅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全市已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2229个。大力加强媒体普法宣传,在广播、电视上设置《律师帮维权》《小崔说法》《小鹿热线》《法治四人谈》《南湖老娘舅》等54个法治专题专栏,依托公交移动电视的464个终端显示频和华数开机屏,扩大普法辐射范围。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开通44个普法网站、196个微博微信账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项目化”评选、法治漫画、法治征文和法治公益广告等征集活动,及时推送法律知识。同时,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各类法治创建活动,将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纳入“平安嘉兴”、“法治嘉兴”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全面提升了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四、坚持党建引领,夯实司法行政队伍和工作基础。
1.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出台实施方案,召开“两学一做”专题党课暨学习教育部署会,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基层党组织、带头讲党课、党员教育管理等制度。通过全面学、专题学、跟进学、辅导学和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组织开展党员手抄党章、先锋承诺、纪实摄影展、微信竞答比赛、参观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展览等系列主题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着力找补短板,认真制定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坚持知行合一,将学习教育与服务发展、服务峰会、服务民生工作相结合,彰显司法行政行业特色和学习教育成效。今年1-10月,市局党委共组织各类学习教育活动30余次,组织观看警示片、专题片8次,组织参与服务保障G20杭州峰会和第三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党员数达858人次,参与志愿服务党员数507人次。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召开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根据省、市部署,制定出台全市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三个责任清单,并狠抓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深化廉政教育,认真学习党内法规、《准则》《条例》等。举办党风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坚持正风肃纪常态化,重点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28条办法”“六条禁令”的贯彻落实,同时加强岗位、作息、考勤、请销假等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全年共开展正风肃纪检查21次,未发现违反规定的人和事。
3.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组织系列培训,积极参加中央zd委举办的zd干部学习讲座,有计划安排干部参加上级组织的县(处)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中青班、科级班、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行政执法专题培训以及开展上挂、下派、横向交流等。开展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百优”人物推选、全市系统“两学一做”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和“微型党课”“道德讲堂”等活动。加强专业培训,先后开展了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人民调解骨干、公证人员业务、保密工作和网络安全等专业培训。大力宣传全系统先进典型,促进广大党员干部从“听身边榜样说”“看身边榜样做”向“与身边榜样一起做”“带动身边人一起做”转变。
4.扎实推进“名所名品名律师”建设。扎实推进“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及时出台《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对实施“三名工程”提出了明确要求。把好律所“准入关”,鼓励大所设立分所、大所兼小所,逐步引导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组织星级律师事务所评定,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品牌创建。协调税务、财政等单位,加大对律师事务所的扶持力度。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先后开展了“红船先锋”创意支部评比、律师高研班、青年律师技能比武、首届全市律师辩论赛、刑辩小课堂等活动。并搭建挂职交流平台,选派律师到信访、法制等部门挂职锻炼。加强与媒体合作,开展“律所风采大展示”活动、《律师帮维权》等系列栏目。
5.认真做好其他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深化“法治阳光”服务品牌,加强依法履职、公正执法。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督管理,依法处理行业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今年1-10月,已有27人监督案件14件。认真组织实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大司法所争星创优力度,申报五星级司法所创建5家,四星级司法所创建6家。3家基层司法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先进司法所。
第二部分 2017年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将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拉高标杆,补齐短板,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新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发挥市、县级司法行zd律服务中心枢纽作用,加强县、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星级评创,推动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向基层延伸。增强供给能力。推出“助创律师结对”“‘点对点’服务楼宇经济”“老年人公证爱心包”等20个左右的公共法律服务系列产品。健全完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嘉兴模式,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专网、专线辐射力和覆盖面,建立网络服务评价机制,提升服务效能。完善公共法律服务投入保障、多元供给、绩效评估监督和联动运行机制。进一步调整、优化领军人才企业、双强联盟企业、台资企业、浙商回归等法律服务团,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企业“法律体检”。积极组织法律服务“浙商回归”、领军人才企业、僵尸企业、楼宇经济等专项行动。深入研究“互联网+”法律服务新模式,不断开发法律服务新产品,着力为互联网与各产业融合创新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开展网上办证、公证进社区、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公证法律援助、建立镇(街道)公证法律服务联系点等十大公证便民活动。健全法律援助制度,加大困难群众、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倾斜力度。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开展司法鉴定和公证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刑事法律援助。深入实施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规范经费使用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保案件质量。
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与特殊人群管控工作,着力推进“平安嘉兴”建设。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提升村(社区)调委会、做强镇(街道)调委会、发展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县级人民调委会、远程视频调解等试点工作,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教帮扶工作,高质量推进市、县社区矫正“一中心三平台”建设,按照“社会化”要求,进一步深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按照“法治化”要求,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专业化”要求,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按照“智能化”要求,加快建设社区矫正信息化升级版。完善县、镇、村三级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体系和工作保障体系。严防脱管漏管,进一步降低社区矫正人员再犯新罪率,杜绝重大恶性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发生。切实履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职能,按照收治300人规模,进一步完善扩建戒毒场所。围绕全面实施“四四五”戒毒模式,创新戒毒工作方式、方法,探索符合规律的戒毒矫治模式,切实降低戒毒人员复吸率。
三、不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着力推进“法治嘉兴”建设。全面推进全市“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健全完善普法教育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重点人员普法教育机制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律进非公有制企业、进工商联商会、进工商联机关”活动,进一步健全非公有制领域普法宣传机制。继续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开展2017年度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考试,做好省管领导学法相关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新居民学法专项活动,深入推进新居民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大文化建设框架,新建一批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和法治文化示范点,结合“12.4”全国法治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系列法治文化活动和法治微电影、法治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开展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培育推荐工作和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考核工作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回头看和新一轮“诚信守法示范企业”评选活动。
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大力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厅、市zd委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持续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和成果巩固,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素质。着力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工作新水平,进一步加强全局干警遵守党纪法规的自觉性,推进党风、政风、行风、警风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保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四风”,以“四条禁令”执行情况为主要内容,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和效能建设明察暗访等,牢筑廉政纪律底线。抓好省标、市标落实,按照嘉兴市司法局实施省厅年度工作综合考核责任分解和市局“五型机关”创建考核责任分解的要求,努力抓好有关项目的落实。深入贯彻《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意见》,扎实推进“名所名品名律师”建设。深入开展司法所、律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星级评定工作,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为司法行政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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