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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单位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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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2013年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文章来源:演讲网 未知 文章作者:admin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3-03-15 11:35

我局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构

按照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专项行动工作,及时在我区开展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有实施方案、有专人负责、有治理结果,着力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通过治理与整顿,进一步深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努力达到全区电信领域的各种收费行为公开透明、依法规范、公平合理。现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工作,取得实效
  (一)、集中整治了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1、严禁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违规营销。要求电信企业落实《关于规范电信业务推广和服务宣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业务宣传真实准确,严禁差别定价、夸大优惠、隐瞒或淡化限制条件。2、严禁强行扣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落实《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严格执行业务订制二次确认,严禁强行捆绑搭售、强制用户使用指定业务、伪造订购记录等行为;杜绝收费项目不清、收费标准混乱问题,严禁单方面改变收费标准,擅自增加收费项目。
  (二)、切实提高了电信企业服务水平。1、公开服务内容。要求电信企业将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办理流程和时限、服务质量、维诺责任、监督方式、投诉电话等内容向全社会做出明确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举报;落实《关于规范电信服务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加强电信服务协议管理,做到企业用户责权利对等。2、自觉履行承诺。向用户提供符合《电信服务规范》(信息产业部第36号令)要求的电信服务,采取措施保障各项承诺落实,与用户签订入网协议必须附上用户签字认可的资费标准。严禁单方面取消服务功能、降低服务质量、改变服务方式等行为。3、加强用户信息保护。电信企业要建立和完善用户信息保护制度,提升用户信息保护能力,落实用户信息保护企业责任制;坚决查处网站非法传播用户信息的行为,严厉打击危害用户信息安全的网络犯罪。
  (四)、切实加强了电信服务质量监管。1、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确保消费者投诉热线畅通,加强对消费者投诉处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在规定时限内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得相互推诿,对消费者提出改善电信服务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主动沟通。2、强化社会监督措施。不断拓宽沟通渠道,充分发挥电信用户委员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继续开展电信用户满意度测评,高度重视和虚心倾听用户意见,妥善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维护用户合法权益。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市、县关于开展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专项行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把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纠风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及时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组织领导机构。同时,由人民政府纠风办组织工作人员对主办单位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联系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互动与联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相互沟通协调,相互交流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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