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正方的观点显然不正确:
一、对方辩友混淆了“富”与“奢侈浪费”的区别,根据《辞海》解释,富是宽裕,并不等于过分的物质要求,更不是奢侈浪费。
二、对方辩友认为只有逆境才能出人才,这是片面地、孤立地、静止地看问题,是形而上学。
三、对方辩友认为无论多么“富”也不能“富孩子”,这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
我方认为,富了也要富孩子,理由是:
一、父母作为法定义务的监护人,有责任有义务为孩子提供好的物质条件。
二、早在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就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所有这些哲言都说明了:人具有物质生活资料才能生存,人有了好的物质条件,就能更好地发展。
三、深圳市委书记张高丽说:“抓教育要像抓高科技一样。”一个孩子只有接受好的教育,才能掌握现代科学知识,才能享受现代文明。我们富了,为什么不能在教育上多投资一点呢?深圳高考成绩录取率全省第一,难道不是深圳人懂得富了也要富孩子,在教育上大规模投资的结果吗?
四、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两千多年前孟母为什么要三次搬迁?沙井职高为什么要建这么现代化的大楼,难道不是为了让孩子有良好的学习环境吗?这不是富了也要富孩子的有力证明吗?
五、管子说,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如果你的孩子没地方住,流落在沙井的街上,他能安心、正常地学习吗? 所以,我方认为“富了也要富孩子”。
点评:这是反方一辩的辩词,这篇辩词在写法上,基本符合要求。反方一辩的辩词与正方一辩的辩词不同,一般说来,在陈述本方立场之前,都要先对正方的观点加以批判,这个批判在精不在多,要抓住要害,一针见血,使评委与听众都能知道正方的观点错在什么地方。这一点,反方一辩做得很好,他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正方混淆了“富”与“奢侈浪费”的区别,更可贵的是还提出了根据,而且这是一个权威的根据,是《辞海》上说的,使你无法反驳。不过,这段辩词也有不足之处,即第二三点过于简略,意思没有讲明白,有扣大帽子的嫌疑。
简要地批判了对方的观点之后,就要陈述本方的立场,本文写得也比较好。首先,它开门见山地提出了本方的立场——“富了也要富孩子”,这就把本方的立场旗帜鲜明地深深地印在了评委和听众的脑海中。这种写法也是反方一辩辩词写法的第一个要求。接下来就要为自己的立场提出准确可信的而不是令人生疑的、充分必要的而不是支离破碎的论据,这个论据就像大楼的框架,框架牢固,大楼才能巍然不动,论据准确可信、充分而必要,观点就不怕被对方反驳,就可使自己的观点立于不败之地。这篇辩词提供的论据也是比较好的,第一,它的理论根据好,有哲学原理上的依据,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条文。第二,它有充足的事实依据,不仅有深圳的做法,还有孟母三迁、沙井职高……第三,它有名人名言做依据。一般说来,论据主要是指理论的论据、事实的论据、名人名言的论据。这些方面的论据,这篇辩词都有了。因此可以说论据是比较充分的。
辩词最后,还要有个结尾,有个画龙点睛的结尾,这样做可使你的论辩铺得开,收得拢,让评委和听众明白你说了半天,就是为了说明这一点。他们也可以根据这一点来重新审视你的论据是否充分,是否有力恰当,从而对你的论辩做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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