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展弘扬河南公安精神 “十大忠诚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公安局、厅直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河南公安精神”、深度应用整体作战法、深化公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树立河南公安精锐之师的良好形象,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跨越,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展弘扬河南公安精神“十大忠诚卫士”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大力宣传“河南公安精神”、整体作战法、公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三个法宝”,热情讴歌近年来全省公安系统涌现出的先进模范人物,充分展示全省广大公安民警平凡之中的伟大追求、平静之中的满腔热血、平常之中的极强烈的责任感,进一步凝聚警心、激励斗志,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努力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做出公安机关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评选条件 此次评选活动参评对象为全省公安系统在编民警,坚持“向基层倾斜、向一线民警倾斜”的原则。参评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2、爱岗敬业。热爱党的公安事业,爱岗敬业,踏实肯干,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在单位和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 3、成绩突出。2007年以来,深度应用“河南公安精神”、整体作战法、公安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三个法宝”,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关注民生、服务群众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荣获省部级表彰或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其先进事迹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广泛宣传,在公安系统内外产生较大影响。 4、廉洁从警。模范遵守法律和有关纪律规定,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问题。 三、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1、推荐报送阶段。10月25日至11月1日,由各省辖市公安局和厅直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向省厅评选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每个省辖市推荐3名,厅直各单位共推荐2名。推荐报送资料包括:(1)《河南省公安系统弘扬河南公安精神“十大忠诚卫士”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0份,各推荐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以省辖市或厅直单位为单位报送评选活动组委会。(2)候选人事迹材料一式10份,不少于1500字。(3)候选人2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式五张,着春秋制式警服。 2、集中宣传阶段。11月1日至30日,由各省辖市公安局采取媒体报道、文艺宣传等多种形式,对本地推荐的候选人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为扩大宣传效果,各省辖市公安局除在当地主流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外,还要在省级以上媒体上进行宣传。省厅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在协办媒体上开设宣传评选活动专栏,由各省辖市公安局组织稿件,集中宣传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开始后,评选活动组委会还将同步在大河网上对各地推荐的初选候选人进行第一轮投票,一直持续到11月30日清零。此阶段的投票数占总投票数的40%。 12月1日至31日,评选活动组委会在第一轮投票结束后,根据投票情况,按1:2的比例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省公安厅将联合协办媒体,对20名候选人的事迹进行集中宣传推介,同时启动第二轮投票。其中,报纸投票数占总投票数的20%,网络投票占40%。 3、确定人选阶段。2011年1月10日前,经过对候选人的系列宣传和两轮投票,评选活动组委会根据网民、读者的两轮投票结果,按照得票情况,评出10名候选人,提交厅党委研究确定河南省公安系统弘扬河南公安精神“十大忠诚卫士”。对评选出的“十大忠诚卫士”,同时授予其他荣誉称号。 4、晚会表彰阶段。2011年1月,在2011年河南公安春节文艺晚会上,对评选出的河南省公安系统弘扬河南公安精神“十大忠诚卫士”进行颁奖表彰。 四、活动组织 本次评选活动由河南省公安厅主办,大河网、《大河报》社、河南省拓展文化协会协办。省公安厅成立“十大忠诚卫士”评选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政治部宣传处,负责评选活动有关具体事宜。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在全省公安系统开展弘扬河南公安精神“十大忠诚卫士”评选活动,是省公安厅党委为深入宣传“三个法宝”、进一步加强公安队伍建设而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全省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推动全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新跨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切实把这次评选活动摆在重要位置,组建专门的办事机构,提供必要的人力、经费保障,确保评选活动全面、扎实、深入开展。评选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省厅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2、精心策划,讲求实效。各级公安机关要按照评选活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注重发现本地具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其事迹背后的精神实质,并善于发挥网络、媒体的作用,通过开设微博等多种形式积极与网民互动,以提高评选活动的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最大限度地扩大评选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此次评选活动,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级公安机关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评选质量。对评选活动中特别是投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评选活动组委会将取消该单位参评资格,并将在全省公安机关予以通报批评。 联 系 人:原小申 苏毅 联系电话:0371-65882213、65882771 传真:0371-65882997 电子信箱:zcwspx@163.com 附件:河南省公安系统弘扬河南公安精神“十大忠诚卫士”候选人推荐表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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