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一、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全力抓好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市发改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设立有经济信息中心专门负责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委党组书记、主任李孟昌全面负责,并指定一名分管领导统筹负责,由经济信息中心负责人牵头,各职能科室积极配合,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二)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一是完善了《防城港市发改委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防城港市发改委机关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做好本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修编、修订和更新工作,明确有关要求。二是完善保密审查机制,坚持上网信息要经委领导审批,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把好涉密信息保密关。三是落实配套制度。完善了《市发改委机关服务窗口岗位职责》、《防城港市经济信息网更新维护制度》等配套制度,促进我委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员工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2010年,我委多次组织公务员学习《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试行)》等文件精神,加强专题培训力度,提高公务员依法公开水平,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此外,另指定一名委领导为本委的新闻发言人,并积极参加全市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推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协调、申请受理机制。 (四)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部门职责抓好全市国民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及项目前期等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行政权限公开工作,抓好项目备案、核准工作,各项工作中能公开的信息,及时在我委门户网站(防城港市经济信息网)予以公布,同时积极参与全市电子政务系统的建设推广工作。不断规范建设好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信息公开栏目、政务网站、办事指南等,重点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积极推进政务交流平台的应用,提供多链接的信息服务,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二、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继续“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等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全力推进重大项目联合审批。一是今年组织召开全市项目联合审批会11次,共受理项目审批、咨询等事项397项,总投资1932亿元(含项目重复统计)。其中,现场办结271项,占68%;现场承诺会后办结60项,占15%;现场答复咨询52项,占13%;承诺会后答复14项,占4%。通过全市项目联合审批活动,有效促进了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类等一批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积极参加自治区联合集中审批活动。2010年,我市先后参加自治区组织的联合集中审批活动4次,中央商务区、中越界河整治工程、230万吨镍合金项目等一批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的重大项目得到及时批复核准,大力推进了重大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二)在项目可研阶段、初步设计阶段举行公开论证。对重大和重点项目,在项目可研、初设阶段均采取公开论证,我们提前告知业主要委托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项目的可研、初设;我委通过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组织专家召开项目可研、初设评审会。项目评审会除了邀请专家以外,根据项目前期工作阶段,还邀请项目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土地部门、环保部门、建设部门、财政部门以及项目业主、编制单位等相关部门参会。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在会上当场表决100%举手通过才能正式印发。会议纪要和专家意见由评审中心印发到我委及业主单位、参会单位、编制单位。我委根据会议纪要和专家报告要求编制单位进一步修改完善项目的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修改后我委才对项目可研报告或初步设计进行审批。对于已通过评审的重大项目,我们还在本委信息网站、发改信息期刊等形式公开。2010年经我委审批的可研报告61项,初步设计49项。 (三)公开政府投资资金的计划使用情况。政府投资资金主要有国家资金、自治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1)对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我们都严格把关资金使用,在项目审批文中均明确政府投资项目的总投资、资金来源和资金筹措方式。(2)对于国家资金和自治区资金。主要是由自治区发改委下达的投资计划,我委根据自治区下达的投资计划,通过文件形式及时向项目所在地的发改部门、财政部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业主转发项目投资计划,并要求项目相关部门做好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2010年经我委转发下达国家及自治区资金9.4亿元。 (四)加强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信息公开的工作力度。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以及《防城港市发改委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公示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委对审批的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通过防城港市经济信息网(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申报单位名称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目标及项目功能、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负责审批项目的主办科室名称、邮政地址和电子邮箱,以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等8方面的内容。2010年,我委已向社会公示了三个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性投资重大项目上,分别为企沙盐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二、三期工程。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0年,防城港市发展和改革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378条,其中涉及我市经济社会热点新闻类95条(含转发转载),重点项目类26条,项目审批核准类38条,发展改革工作动态类176条,调研文集类6条,政策法规类16条(含转发转载),其他类21条。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委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本委受理网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函、传真。联系方式见网站首页。另外采取多渠道公开信息,如选择重要的信息报市政府办、市政务办予以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没有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网站软硬件建设力度不够,制约着政务公开的信息化步伐。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按照《条例》和有关保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大电子政务建设力度,优化网站配置,扩展系统功能,保障政府信息网络安全和稳定运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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