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正廉洁是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
《党章》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这是对共产党员本质的界定,也是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不谋求特权,就要求必须清正,不谋求私利,就要求必须廉洁。因此,清正廉洁,是共产党人最鲜明的特征之一,是每一位党员干部履职的底线。同时,也是当前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涉及最多的问题。针对现如今我们身边介乎腐败犯罪与廉洁奉公之间的人和事普遍增多的客观事实,我们身边许多党员正处于“亚腐败”的状况,这些人收礼并不多,贪占也不大,若拿违法犯罪的杠杠去量,他们还不够格,甚至拿党纪政纪的框框去套,也未准能套上。就那么点事儿,今天拿人家“仨瓜俩枣”,明天吃人家一顿“小酒小虾”。事儿虽不大,但这些人的所作所为,在人民群众中的恶劣影响,比起那些贪赃枉法的大贪们可一点也不差。因为,他就在人民群众中间,它发生在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给钱给物就快办事儿,不上“油水”就慢半拍,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人民公仆“执政为民”的光辉形象被这些人丧失殆尽!亚腐败”现象不可小视。老话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小洞不补,大洞受苦”。事实上,好多腐败分子,就是因为开始不注意“小节”,不检点自己的行为,积少成多,积小成大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小“恶”不止必成大患。 “亚腐败”概念的提出,是在警示我们,反腐败工作要从细节抓起,从人民群众经常接触的“小腐败”着手,在这些腐败的带菌者还未发病或者说还未到病入膏肓之时,及时施药,及时救治,这样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我们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让每名党员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履行好党员干部所应肩负的职责。文秘部落原创. (一)清正廉洁,是衡量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这就要求每一个党员必须把自己的一切交给组织和人民,必须抛弃一切私心念,必须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换句话说,清正廉洁是衡量党员干部最起码的标准,评判一名党员是否合格,最基本的就是要看是否做到清正廉洁。如果做不到这条,自然就谈不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更谈不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们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检验每一名党员的重要标准。
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作为一名党员,我们要时刻反省自己的思想,时刻检点自己的言行,经常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应该留点什么?”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吃再好的饭,也只能一日三餐,住再大的房子,睡下去也只是一张床。衡量一个人的价值,不在于官位的高低,不在于钱财的多少,而是看其思想境界的高低、道德品质的优劣,看其做了多少有益于国家、有益于民族、有益于社会的事情。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千千万万的革命先烈,都是清正廉洁,实现人生价值的光辉典范。在物质条件有了较大改善,生活条件日益好转的今天,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不能淡忘了党的宗旨,忘记了清正廉洁的优良传统,而是更要清正廉洁,勤政廉政,始终保持和充分发挥党员的先进性。因此,我们在保存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必须坚决反对拜金主义,要宣传和弘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心中装着人民,心中装着党的事业。每名共产党员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清正廉洁,兢兢业业,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要正确对待自己,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群众。多学习、少应酬,多奉献、少计较,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二)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履职的基本资格。“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这是《党章》所规定的关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六条基本条件之一。清正廉洁维系着每一位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线,是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和资格。对于一个党员干部来说,在德、能、勤、绩、廉中,廉洁与其它几项的关系就好比“1”和“0”的关系,一旦廉洁出了问题,那么再强的能力也等于零,再高的水平也白费,再大的功劳也是徒劳。事实证明,党员干部的手中多多少少都有一定职权,能否保持清正廉洁,是能否行使好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关键。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党员干部如果出现腐败问题,超越了清正廉洁这一底线,就失去了履职的资格,失去了履职的空间。即使有的暂时还有权在位,但群众已从心里淘汰了他,其本人的心也是很虚的。清正廉洁,经得起群众评说,经得起组织检查,心里踏实,说话就有力,活得也洒脱。再说,非法收受他人的钱物,以权谋私,其价值始终是有限的,而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对党的信任是用任何金钱也买不到的。“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党员干部如果不能做到清正廉洁,最终结果将是我党执政地位的彻底丧失。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更要做到仰不愧于天,俯不愧于地,更要无愧于组织和人民。我们要始终把握一个原则,群众找我们办事,符合政策的要尽力去办,但不能为此而收受贿赂,哪怕事后人家真心感激送的礼也不能要。有人说,现在收点礼不算啥,你不收没人说你清白,说不定人家还会说你不近人情。这种说法是十分错误的。群众找我们办事说明心里是看重我们、相信我们,我们不收礼、不受贿,失掉的是不义之财,赢得的是人格尊严,树立的是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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