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书记在2011年末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讲话
文章简介:副书记在2011年末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上的讲话,详细的概况了全县的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和来年的工作计划。
同志们:
县委、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主要是总结2010年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成绩和不足,正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好今年工作,为统筹解决我县人口问题,为推进兴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会上,真华副县长全面总结了全县2010的人口计生工作,提出了2011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思路、任务、考核办法,县政府也与各乡镇兑现了2010年目标管理考核结果,朝辉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同志们一定认真领会,狠抓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直面问题,树立统筹的理念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
2010年,是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一年,也是人口计生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的一年。一年来,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省、市人口计生工作部署,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工作质量,圆满完成了人口计生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荣获市委、市政府人口计生工作特等奖的第一名,取得了连续20年全市第一名的骄人业绩。在此,对全县各级各部门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近些年来,尽管我们抓人口计生工作的力度很大,但仍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人口计生发展形势不容乐观。一是部分领导干部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松懈或消极畏难情绪,这必然会对今后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二是人口生育水平反弹压力依然很大。目前的低生育水平,主要是靠长期以来强有力的行政手段来实现的,广大群众较强的生育意愿与严格的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还较为突出,加之一段时期以来,“生育政策已经放开”、“计划生育导致了人口老龄化”等社会传言,对人口计生工作形成了很大冲击。如果计生工作稍有松懈或出现偏差,都有可能导致人口生育率的回升。三是部分乡镇特别是村级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部分地方对计划生育是抓一阵、丢一阵,紧一阵、松一阵,造成一孩率、手术落实率、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偏低,多孩率、性别比偏高。四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难以落实到位。我县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协调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一些部门职责不落实、主动配合和积极参与不够,缺乏有效的信息采集、登记办证、孕情跟踪等方面的工作措施,流入流出人口违法超生现象时有发生。五是计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稳定性差。部分计生干部思想素质、知识水平、业务能力不强,特别是一些服务站技术人员学历偏低、业务素质不高,影响了业务工作的开展;部分乡镇计生办人员调整变动较为频繁,影响了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有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认识不高的客观原因,更主要的是我们自身重视不够、努力不够。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任其发展下去,我们经过长期艰苦努力取得的计划生育成果,将功亏一篑、毁于一旦。
在当前复杂的人口形势面前,必须依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要求,树立新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理念,做到“四个不动摇”: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手段和方法不动摇。同时,要强化社会舆论导向,努力在人民群众中确立“计划生育要严抓、违法生育要严处”的良好氛围,切实消除社会上“计划生育放松了”、“生育政策放宽了”、“社会抚养费不交了”等舆论误导,扎实推进兴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对计生工作的要求。
二、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开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2011年是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开局之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口计生工作方式由行政管理为主转变为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综合施治。
(一)严格执行生育政策,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就必须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大家在这个问题上头脑一定要十分清醒,决不能有任何动摇。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任何地方都不得乱开口子,而是把长效节育措施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手段狠抓落实;要掌握人口发展动态,定期对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现象。县委、政府决定,6月、9月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二次集中性优质服务活动,把避孕节育措施和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到实处,把社会抚养费征收落到实处。各乡镇必须按照县计生领导小组下达的目标任务,组织力量,集中精力,扎实工作,特别是要抓好重点村、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落实,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必须坚决完成。各联系乡镇的县级部门要从人员、资金、车辆等方面大力支持、协助乡镇开展工作。县委、县政府将此纳入一大工作督查内容,定期召开交帐会,对工作推进差的要予以严肃批评,对完不成任务的将予以黄牌警告。
(二)认真贯彻计生法规,全面推进依法管理。人口计生工作必须强化法律意识,坚持在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并完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正确执法,文明执法;要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宣传力度,消除目前社会上对生育政策的一些误解,让广大群众真正了解和正确掌握生育政策;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尊重群众计划生育主人地位,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使群众成为计划生育的主人和受益者;要高度重视计生信访工作,提前做好信访案件预警排查,力争在初始阶段妥善化解矛盾,防止形成越级上访;要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尤其是在即将开始的集中性优质服务活动中,各级各部门必须要依法行政,不折不扣执行好计划生育工作“七个不准”、“十个禁止”,坚决杜绝行政侵权行为和借计划生育名义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坚决杜绝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引起的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实现优质服务的重要内容。县人口计生局和县、乡计生服务站要按照巩固“国优”成果的要求,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优质服务统一起来,进一步抓好服务站建设、内部运行机制建设、服务方式改革,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要推进技术服务工作的经常化,定期开展育龄妇女查环、查孕、查病,做好基本技术项目的免费服务和其他各项服务,不断提高“三查”到位率、随访服务率。计生、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优生优育知识的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最大限度地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努力提高育龄群众的保健意识和生殖健康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在集中性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要以优质服务为载体和手段,以优质服务促进任务的完成。
(四)强化政策推进力度,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
落实计划生育奖扶政策,变“处罚多生”为“奖励少生”,是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举措。我们要进一步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试点,强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工作,切实抓好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足额及时发放,决不能挪作它用;县级有关部门也要督促检查行业内各企业按时足额兑现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发、不发或少发。要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努力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技术推广、就业培训、合作医疗、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困难家庭救助、免费生育健康服务等方面的优先、优惠、优持政策。要尽快启动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益金,积极探索长效的计划生育伤亡补助、困难救助、升学奖励等措施。公益金按“财政拨款为主,社会捐款为辅”的方式筹集,各级各部门都应涌跃捐资,让公益金尽快走上正轨。要加大奖励扶助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以政策的落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计生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
随着我县流动人口规模的日益扩大,流动人口,特别是流出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已成为当前工作的一大难点。要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乡镇经常性工作范围,强化社区流动人口登记制度,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日常跟踪管理、服务和检查,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的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最大限度地减少非政策生育。要采取得力措施,抓住春节外出人员返乡的有利时机,摸清流出人口的准确地址,跟踪管理服务,及时落实节育措施。要完善人口、公安、劳动、民政、教育、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度,形成信息共享、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推动我县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与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
(六)强化社抚费征收管理,有效遏制违法生育。由于种种原因,我县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还较低,以这种经济手段制约违法生育的作用还没有充分显现出来。我们必须认真研究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的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尽快提高征收到位率。要强化政策宣传,消除群众的误解和抵制情绪,营造社会抚养费征收氛围。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支持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促进征收工作顺利进行。一定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征收社会扶养费,防止因“人情风”等而引发新的的矛盾和问题,给工作造成新的难题;要加强部门配合,对不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当事人应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提高征收到位率;要强化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不准用白条和非专用发票收取社会抚养费,不准座支、挪用。
(七)全面摸清家底,全力抓好计划生育统计监测点工作。
今年省、市人口计生委分别确定了太平、石海二个镇为计生统计监测点,这二个监测点的工作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将代表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总体质量。二个乡镇党委、政府要认真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和村(居)“两委”全力以赴,完成人口清理,建立和完善统计台帐,坚决杜绝漏统漏报,切实做到帐实相符、准确无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其它乡镇也要高度重视人口统计调查工作,切实提高报表质量,降低报表误差,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人口数据的乡镇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为巩固提升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水平创造新业绩
(一)强化领导,健全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综合决策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把手”都要把计生工作抓在手上。要始终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经济与人口计生两手抓,按照“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把人口计生工作放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突出位置,自始至终站在人口计生工作第一线,做到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积极主动解决人口计生事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制定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开展的政策、措施。要层层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坚决防止工作滑坡。
(二)协调联动,健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合力机制。各部门特别是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部门人口计生工作职责,做到守土有责、领导有力;要强化定期磋商、密切合作、互通信息、综合评估等制度,形成“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新机制;要加强社会经济政策的综合协调,在制定、实施有关宅基地划分、征地补偿、合作医疗、养老保障、社会救助、义务教育、扶贫开发、新技术推广、就业培训等各项惠民政策和社会管理措施时,妥善处理好普惠性政策与优待计生家庭的关系,让计生家庭切实感到在政治上有荣誉、经济上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
(三)加大投入,健全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机制。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有关计生投入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体的计生投入机制,对计生事业费、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等都足额投入,并随经济的发展逐年提高投入的总体水平。尽管我县财政比较困难,但无论如何也要保证计生事业费的投入。县人口计生部门要完善“征、管、用”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强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将计生经费用到计划生育最需要的地方;县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计生事业经费、社会抚养费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社会效益。
(四)夯实队伍,健全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推进机制。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要牢固树立人才兴业的观念,进一步加强计生队伍作风建设,不断增强宗旨观念、服务意识,努力塑造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加强能力建设,加强干部培训,不断提高广大计生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努力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学以致用、学用相长的制度和氛围;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激励广大计生干部强一流素质、干一流工作、创一流业绩。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组织、人事部门要保持人口计生队伍的相对稳定,鼓励和支持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到计划生育岗位培养锻炼,并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照顾,充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努力培养一支密切联系群众、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
(五)逗硬奖惩,健全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体系。要健全和执行好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和“一票否决”制度,要进一步改革和调整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法,切实落实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建立可衡量、可操作、可落实、科学简便的考核体系;要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执行人口目标管理和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三线考核、综合评估”考核奖惩力度,把人口计生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实绩和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对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要严格“一票否决制”,对工作失职、措施不力导致工作滑坡、人口失控的,坚决实施“问责制”,亮“黄牌”,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同志们,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紧扣目标,狠抓落实,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扎实的工作,确保今年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努力把全县的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得更好,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业绩,为建设和谐美好新兴文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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