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严以用权”的重要论述,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各级领导干部掌好权力、用好权力的行动指南。在深入学习和践行“三严三实”的过程中,领导干部务必把坚持“严以用权”放在重中之重。笔者认为,领导干部坚持“严以用权”,就必须从以下几方面下功夫。
一、把握权力本质,切实打牢“严以用权”的认识基础。
领导干部坚持“严以用权”首先要明白权力的本质是什么。关于权力的本质,明朝的吕坤有很精辟的论述:“做官都是苦事,为官原是苦人。官职高一步,责任便大一步,忧勤便增一步。”前苏联部长会议主席雷日科夫说:“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习近平总书记也说:“我认为当好共产党的‘官’是很辛苦的。” 可见,权力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责任,有权必有责,当官意味着履行责任,因此是很辛苦的事。我国的宪法明确规定: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一规定表明了权力的根本属性是人民性,人民才是权力的主人。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牢记权为民所赋,权也只能为民所用,切勿以权谋私。
二、培养担当意识,不断激活“严以用权”的动力源泉。
“严以用权”的关键在于“严”与“用”,其中“严”是要求,“用”是行动。当前,少数干部在领导岗位上谨小慎微,不去用权,信奉“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安于现状,不愿改革,不想做事,只求稳定,有问题左躲右闪,遇矛盾上推下卸,得过且过,不敢担当,闲置权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为官不为”现象。习近平同志强调:“应该对 ‘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为官者不为主要是思想上出了毛病,产生了懈怠和害怕心理,从而失去用权之动力。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有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的精神。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培养担当担责意识,切勿“为官不为”。
三、做到勤奋学习,努力提高“严以用权”的实际本领。
“严以用权”的主体是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如何用好权既是一门学问,又是一门艺术。当前,有的领导干部面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观念依旧,知识依旧,能力依旧。表现在工作中既不虚心请教,又不勤于思考,遇事胸中无策,手足无措,心烦意乱;有的盲目用权,拍拍脑子,脱离实际,抛开群众,违背规律,胡乱决策。这不仅损害了干部队伍的形象,甚至还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失。习近平同志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有本领不够的危机感,都要努力增强本领,都要一刻不停地增强本领。”因此,领导干部必须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责任,把增强本领作为为官的常修课。
四、坚持规范用权,自觉接受“严以用权”的制度约束。
权力具有强制性、利益性和可交换性特点。权力的这些特性会给权力行使者带来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权钱交易的机会和可能。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任何拥有权力的人,都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列宁指出:“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不受节制的堕落。”古今中外的历史也反复表明,权力一旦失去制约,腐败就会随之产生。权力靠什么来制约呢?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不被滥用。”习近平同志还强调:“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用制度管人,按规章办事,自觉做遵守制度的表率。
五、强化“阳光意识”,主动适应“严以用权”的综合监督。
近代以来的政治观念中,权力姓“公”不姓“私”成为普遍共识。但实践中权力机器是靠人来操作的,很容易出现偏差、出现越轨。长期以来,腐败现象为什么能滋生蔓延,除制度不完善外,还存在监督不够的问题。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同志多次强调 “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当前,我国由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监督体系正在形成。对于仍沉迷于“暗箱操作”的领导干部必须抱着对党忠城,对人民负责,也是对自己爱护的心态主动适应权力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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