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市国土资源局在市委、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的关心指导下,全局上下解放思想、转变作风,努力破解保护耕地与保障发展的矛盾,坚持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五年中确定的大事、实事任务,以实际行动为宁东一号工程、机场三期、综合保税区、银川高新区、循环经济示范区、旧城改造、枣博园、城市新区建设、孵化园及全民创业园等国家、自治区、市属重点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市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整体呈现出重点工作成效突出,基础工作全面推进,执法监管力度到位,改革创新有所突破,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的特点。
2011年以来,我局被国土资源部授予12336为民服务示范窗口;被自治区政府评为主干道路大整治大绿工程建设先进集体;被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评为“全区依法治理示范单位”;被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领导小组评为“先进集体三等奖”;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为“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先进集体”、“2014年度全区国土资源执法模范单位”“30万亩基本农田建设一等奖”;被**市政府评为“创新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政府授予“2009—2013年度文明单位”称号,“三星级”党支部达标。
一、国土资源“十二五”期间工作总结
(一)围绕强化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是加强土地规划管理。从修编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入手,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安排使用土地。针对第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期1997-2010年)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不相适应的实际,我市率先编制完成了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到2020年建设用地指标为22万亩。同时,为保障重点项目及基础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高质量完成了第二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完善工作、评估调整工作,并经自治区政府批准实施。二是圆满完成市区土地基准地价测算更新工作。继2011年完成外业调查后,2012年初完成了内业测算,确定了4个商业级别、3个住宅级别和3个工业级别的级别体系成果,更新总面积为18.97平方公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于2013年经自治区、银川市评估验收。三是全力服务宁东基地及各类重点项目建设。作为自治区“一号工程”建设的主战场和资源保障主体,我局始终坚持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全力以赴积极做好征地协调报批工作。为此,我局在宁东管委会特派驻一名副科级领导干部,驻地为企业跟踪服务,及时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十二五”期间,共依法审核并上报自治区政府审批各类建设用地145个批次,涉及项目用地203宗,总用地面积4230.84公顷。共为综合保税区、机场、宁东铁路公司、水洞沟电厂、211高速公路、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新区、创业园、307国道等226个国家、自治区、市属重点建设项目征(占)用土地12.05万亩。四是大力推行节约集约用地。充分认识规划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引领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的集约效应。2009年,率先完成羊绒产业园区及宁东化工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更新工作,2012年对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成果又进行了更新。
(二)围绕市场配置资源,狠抓土地出让及规范管理工作。一是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加大土地市场规范力度,成立土地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严格实行土地收储及出让集体会审、决策机制。“十二五”期间,累计出让土地227宗,出让土地面积2113.38公顷,成交价款13.04亿元。经营性土地招拍挂达到100%。共办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手续145宗,收缴土地出让金1012.24万元。二是节地挖潜推进城市改造。适时修编了城市发展总体规划,严格按规划合理利用和开发城市土地资产,积极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2011年至今,通过实施旧城改造、节地挖潜有效措施,先后为城市建设提供土地2626.35亩。三是依法开展土地权属登记。2011年至今,累计办理国有土地使用登记5790宗,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416宗,变更登记5374宗,抵押登记1741宗,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895宗。全部做到了权属清楚、调查清晰、程序合法,无错登、漏登现象发生,产权登记准确率达到100%。
(三)围绕基本农田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建立了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将国土资源管理、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全市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并在涉及基本农田的58个行政村各确定1名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实行耕地保护问责。同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的责任和目标分解落实到乡镇、到村、到队、到农户、到地块。2011年投资16.42万元,在中北部土地整理重大工程狼皮子梁项目区设置大型宣传牌2面,更换了2008年设置的崇兴镇基本农田保护擎天柱和60个双立柱的宣传喷绘面。2014年投资12.7万元对2009年国土资源厅统一设置的520处保护标识进行了修缮维护,做到了保护标志统一、保护内容齐全、保护责任到人。二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征地补偿标准。在近几年的征地工作中严格执行自治区公布的新的补偿标准,并建立了征地补偿跟踪制度,确保征地补偿资金足额、及时兑付到农户手中。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将2007年—2009年欠付的农民补偿费5864万元于2009年11月底全部以“一卡通”形式足额支付到农户手中。三是大力实施耕地占补平衡项目。2011年至今实施了白土岗乡长流水一期等3个耕地(占补)项目,均顺利通过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验收确认,建设总规模594.16公顷,新增耕地482.67公顷,项目总投资2214.94万元。四是着力推进土地整理项目。2011至今,实施了中北部狼皮子梁、郝家桥一区、二区3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争取中央资金8100.42万元,整理土地4443.33公顷,新增耕地670.91公顷。
(四)围绕矿产资源开发,全面持续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十二五”期间,我市本着“治乱、治散、治小、治本”原则,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要求“市辖区内的铁路、国道、高速公路、公路干道的可视范围,宁东重点建设项目、水库大坝2000米范围,高压供电网线500米范围,地震检测站、水源地等范围划定为禁采区域”,提出了9条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理原则,特别是对无证开采、持过期许可证开采、越界开采、国家公务人员以入股等各种形式参与办矿的行为,均做出了明确的处理规定。期间,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对所属非煤矿山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企业49家。开展综保区、机场大环境整治生态建设大会战,累计动用机械设备556台次、人员1610人次,拆除砂厂生产线28套,拆除彩板房93间,彻底清理并进行恢复治理砂厂6个,动用土方16万余方,治理砂石料坑13个,回填砂石料4.8万方,清理煤场3个,清运煤矸石4万方。整治土地面积1200亩。按照《**市建筑材料类采矿权有偿出让实施方案》,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和矿业权交易中心分2批次出让23宗采矿权,合计收缴资源价款1094.42万元,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821.45万元。
(五)围绕严厉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建立土地执法长效机制。一是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查处国土资源违法犯罪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构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与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执法合力。二是加大国土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力度。按照国土资源部“天上拍、网上管、地上查”的要求,建立了信息员制度,聘任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员。2011年至今,共立案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03宗,涉及违法用地面积8228.697亩,立案率和结案率均达到100%。三是开展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十二五”期间,我局认真做好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工作,坚持刚性执法、规范执法,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违规用地,确保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始终控制在5%以下,高效通过卫片督察验收,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累计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86宗,结案186宗。收缴罚款1936.76万元,行政处分84人。
(六)围绕党的建设,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2011至今,我局把创建廉政班子和高效团队为目标,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与国土资源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取得了明显效果。一人被自治区组织部、宣传部、国土资源部、教育部、司法部和国家广电总局评为“全区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先进个人”,两人被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评为“全国二次土地调查先进个人”和“农民宅基地登记发证先进个人”,两人分别被银川市和**评为“先进共产党员”;由国土资源厅向自治区推荐参评“勤政廉洁先进单位”。在党的建设方面主要做到了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我局积极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建立健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优化完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建设用地审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储备资金列支计划等问题实行集体决策。二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效能水平。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化管理,全局取得了六个方面的效果:软件制度规范完善,大局意识明显增强,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行政行为明显规范,政务环境明显改善,行政执行力明显提高。我局机关效能建设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全区国土资源系统中予以推广。三是开展了科学发展观、民风民俗、群众路线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在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围绕破解国土资源工作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管理和服务中的疑难问题、关系群众权益的现实问题,有效解决了统筹资源保护和保障的认识不够到位、资源调控和统筹不够到位、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研究探索不够、执法监管不够有力等问题,达到了“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指导检查组成员、服务对象以及全局干部职工对国土资源系统开展的学习实践活动满意度测评中,“满意”率测评为为98.3%。四是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及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确定了包括土地审批、土地出让、土地整理、土地登记抵押、征地拆迁、土地执法、采矿权审批、思想道德、体制机制等九个关键环节共65个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制作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流程图》、《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图》及《廉政风险防范监督管理流程图》。在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中,着重解决了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以及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探矿权、采矿权等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国土资源部门的良好形象,促进反腐倡廉工作。去年6月,国土资源部检查组莅临我局对此项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五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制作《致**市国土资源干部家属的一封信》,向每一位干部家属发出当好“贤内助”、“廉内助”的倡议,使干部职工更加勤政、廉政。
二、“十三五”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为主线,以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和维护城乡居民国土资源权益保障民生为目标,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防死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节约集约用好土地,确保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发挥好市场和政府作用,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把“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土资源工作在大局中的定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保红线、保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之间的关系。
2、坚持“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资源实际,突出抓好优势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发挥资源经济的基础作用。
3、坚持“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一是要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国土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二是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市场需求,优化配置资源。
4、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典型示范,全面推进”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优先抓好国土资源重点工程的实施。
5、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放在首位”的原则。加强资源保护和循环利用,积极盘活存量,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
6、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做好土地的复垦整理和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工作。
(三)发展目标
1、耕地保护目标。到 2020年耕地保持在23744公顷以上,人均耕地达0.97亩。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1181公顷,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1447公顷。稳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9135公顷,保护率达80.6%。
2、建设用地目标。到 2020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1866公顷以内,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25915公顷以内。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业经济发展目标。规划期内矿产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根本性转变,初步建立安全、稳定的矿产资源保障、供给体系。到 2020年,砂石产量270万立方,粘土砖产量10800万块,全市非煤矿山企业采矿权设置45个,其中砂石料厂27个,粘土砖厂18个。
4、国土资源要素市场目标。进一步完善统一、竞争、开放、有序的国土资源要素市场,土地市场化配置比例提高到70%,规范园区管理,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采矿权审批,加快矿权市场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矿业信息系统,建立矿权市场信息发布、查询制度。经营性用地与采矿权招拍挂出让率达 100%。培育和规范测绘市场,完善测绘资格审查制度。
5、国土资源管理目标。大力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土地有偿使用费征收力度。强化批后监管,严肃查处非法占地,非法采矿,破坏浪费国土资源的违法案件,坚决纠正一些单位、个人无视法律的行为,争取全市违法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结案率达100%。
(四)推进措施
2016-2020年,是我市率先进入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土资源部门承担着**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国土资源保护和保障的重要职责。全市国土资源工作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把节约资源放在首位”的原则,切实加强保护耕地,推行节约和集约用地,增强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利用结构和布局,控制矿产资源开采总量,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1、发挥国土资源规划龙头作用。一是土资源调查评价。做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实现土地利用调查成果的动态更新;完成城镇地籍调查和农村集体土地产权调查,全面完成村庄地籍权属调查,实现地籍管理的全覆盖;全面完成国有土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构建“主体明确、现状清楚、价值显化、权利明晰”的完整地权体系;全面开展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调查与评价、农用地后备资源适宜性评价、土地价格调查和基准地价更新;开展城市用地、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二是合理利用规划。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增量、合理布局、集约用地、保护耕地的总原则,促进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集中兴建村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镇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
2、加大土地调控作用。一是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依据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总量和全市土地利用及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分解农用地转用计划,优先保证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和国家、自治区及我市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大力实施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根据城镇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集聚和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工作,为城镇发展拓展用地指标来源。二是强化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基本农田红线,落实基本农田各项管护措施及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三是严格土地利用管理。严格执行产业政策,重点保障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为民办实事工程用地,保障高科技、高产出的生态型工业项目用地,保障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投资强度达到自治区政府规定标准的工业项目用地。坚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盲目圈占土地,依法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加快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一公布制度。四是全面推进集约节约用地。坚持以项目定用地、以投资额定用地量,全面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完善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对闲置2年以上的土地按规定坚决予以收回,并依法及时处置。
3、科学发展矿业经济。一是调整和优化矿产资源开发结构。按照规范化、集约化的原则整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开采。加强对砂石料厂、砖厂的改造力度,提高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度,增强矿山企业竞争力。二是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管理。严格采矿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采矿权。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权限出让矿业权。严格审批条件,规范审批程序,完善采矿权申请、延续、变更、注销等相关管理制度。三是发展低碳矿业经济。现代矿业经济是绿色经济和低碳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方式。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发展低碳矿业经济,在低碳技术发展上做到,一要推广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低碳能源技术和减排技术创新、产业结构和制度创新。二要以循环经济推进矿业节能减排。从源头上减少污染、减轻环境压力的治本之策。三要以提高能源效率,调整能源结构推动节能减排减碳。四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坚持环保优先方针,围绕发展矿业循环经济、建设生态矿业的总目标,以积极推进生态矿山建设和规模化、集约化、清洁化开采为途径,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以重点治理区和重点治理工程为着力点,加强关闭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
4、推进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完善和落实执法监察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制度,切实做好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5、推进国土资源科技与信息化。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基准地价、后备土地资源、地籍管理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等数据库,完善全市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系统、全市矿产勘查数据库和全市地质资料目录等数据库.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二是全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三是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研究。加强对国土资源法制、经济、产权、规划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对国土资源管理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问题或难题,提出可供决策参考的建议,定期提交相应问题的研究报告,为国土资源工作的政府决策提供及时的、信息丰富的、科学的依据。
(责任编辑:演讲网 yanjia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