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三严三实”活动正在有序开展,不少地区相应组织召开了民主生活会,但是,部分基层党组织把民主生活会开成了“表扬会”、“研讨会”,一些党员干部查摆问题搞“自我标榜”、互相点评搞“一团和气”,“形式主义”、“好人主义”依然存在,不实、不真、不力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因此,还需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议质量,确保“三严三实”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建立健全联系指导制度。成立专门指导组联系指导若干基层党组织。明确指导组职责,指导组在民主生活会前,全程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撰写发言提纲等准备工作,做到会前准备不足不开、征求意见不充分不开、查找问题不实不开、交心谈心不透不开、操作程序不齐不开;指导组全程参与民主生活会,现场全程督导,进行现场点评,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并实行跟踪指导,确保生活会实时质量。
建立健全质量评议制度。建立民主生活会“评会”制度,围绕“不严不实”问题,就民主生活会的会前准备、会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整改等方面制定质量评议标准,由指导组负责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作出基本评价,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质量较差的基层党组织,责令重新召开。
建立健全整改承诺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进行分类,围绕单位、班子和个人等三方面查摆出的“不严不实”问题,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作出整改承诺。设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主体,实行限时、定人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要求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及时告知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在“两务”公开栏、政府网站、电视广播等主要媒介上,公示承诺情况,接受全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督办销号制度。根据联系指导情况,开展督办分工,明确督办责任到人。采取“分级督办、动态管理、办结销号”方式,对“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挂牌“销号”。严格督办销号结果查核,邀请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普通党员等,对督办销号情况评比打分,确保整改一件,销号一件,群众满意一件。对督办销号工作不力、测评分数较低的单位,约谈相关指导组主要责任人。适时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可将督办销号情况纳入下一年度民主生活会“评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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