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导读: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主旨。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司法的人民性要求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一个人有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可以创造优异的成绩;一个集体有一种核心精神价值追求,可以干出经天纬地的事业…… 中央推出“时代先锋”詹红荔同志的先进事迹以来,如春风劲吹,似春潮涌动,全国各级法院都把学习詹红荔精神、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作为重大战略任务和基础工程、灵魂工程来抓。同时,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认真学习詹红荔精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也在广大法官中蔚然成风。
一支队伍需要一个前进的方向,一支司法为民的队伍更要朝着一个“忠诚、为民、公正、廉洁” 的坚定方向。“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八个字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基本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政法干警应有的政治本色、宗旨理念、价值追求和基本操守,是保证政法干警正确履职的精神支柱和行为准则,也是广大政法干警必须自觉坚持的共同价值取向。忠诚是前提,为民是主旨,公正是灵魂,廉洁是基石,四者相辅相成,构成了有机统一的整体。没有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就会迷失方向;没有为民,忠诚、公正、廉洁就会失去意义;没有公正,忠诚、为民、廉洁就缺乏标准;没有廉洁,忠诚、为民、公正就得不到保障。有什么样的价值坐标,就会有什么样的立场和行为。对我们法院干警来讲,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就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理念落实到执法办案和人民法院各项工作之中, 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努力以公正、廉洁、为民司法的实际成效赢得社会的认同,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忠诚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前提,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人民法院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重要使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有效履行职责的基本前提。人民司法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忠诚于党的事业;人民法院是人民的法院,必须忠诚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是实施宪法法律的专门机构,必须忠诚于宪法法律。詹红荔同志正是有了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群众满怀忠诚,对自己所热爱的审判事业高度忠诚,才会具有崇高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政治品行和坚定的法律信仰。正是有了正确价值观的指引,办案才能公正,办事才能公道,服务才能悉心,进而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我们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忠诚党的事业,牢记党的宗旨,坚定理想信念,积极切实增进群众感情,切实做到公正廉洁司法。
为民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主旨。人民法院的司法权源于人民、属于人民、服务人民、受人民监督,司法的人民性要求我们必须把以人为本、司法为民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詹红荔同志办案的鲜明特色就是用爱心传递法律的温暖,做到“爱民为民、情铸和谐”。她认为,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社会就多了一分和谐。她用真情化解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各种不安定因素,把少年犯从“问题人”转化为对社会有用的人。詹红荔常说,少年犯罪案件牵动着的不是一个家庭,而是几代人甚至一个社会群体。身为少年庭法官,永远要在细节上比别人多想一点,在审理中多走一步,在法庭外多做一些。她坚持把司法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坎,并总结出了一套传承爱心、关心他人、回馈社会、情铸和谐的“爱心接力”帮教工作法,越来越多的组织和群众在她的示范下主动投入帮教工作。她成功帮助1100多名少年犯走向新生,70余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以挽救,唱响了一曲曲感人至深的“大爱”之歌。詹红荔同志在工作中尽心竭力地挽救和帮扶失足少年的行为,体现了“以人为本、全心为民”的公仆精神,体现了人民法官对理想信念始终不渝,对党的事业永不懈怠,对人民群众充满感情,用全部生命和心血践行入党誓言,用全部的智慧和力量践行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坚强决心。她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切实做到执法为民,也为我们广大干警在前进道路上指明了方向。
公正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灵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在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中,“法”的起源本身就蕴含着“平之如水”的内涵,体现了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可以说,司法既是公正的化身和代名词,也是公正的守护者。老百姓来法院打官司,最根本的就是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地审理案件。如果不公正,法官就是失职,就丧失了基本的职业操守。因此,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扞卫社会公平正义。詹红荔同志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来,始终把公正的天平置于心中,落实到办案的每个环节。她所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作为一名法官,我们在工作中要以詹红荔同志为榜样,时刻牢记头顶的国徽,心中的天平,把公正作为自己执法办案的追求。
廉洁是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廉洁问题关乎人民司法事业的兴衰成败。当代法官的品行、力量、眼界、气度、心态等素质因素,就代表了法院建设的未来。实践中,少数司法人员的不廉问题对司法公信力、司法权威和法院形象的危害是巨大的。古人云:“不受曰廉,不污曰洁”。 如果人民法官不能以廉洁之心审理案件,必将危及当事人的正当利益,危及人民司法的权威,危及整个社会的良知与正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就是要我们树立起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提高自身修养,培育良好人格,约束人性弱点,抵制各种诱惑,坚守廉洁底线,把清正廉洁作为基本职业操守,丝毫不能动摇。在工作中要形成育廉、养廉、崇廉、敬廉、尊廉、护廉的氛围,实现“德化于自身,德化于本质,德化于社会”,促进廉洁司法。学习詹红荔同志“清正廉洁、健康向上”的高尚精神,有利于驱除现实中出现的不清洁“空气”,她的正气,就是一股强有力的清风,帮助我们广大干警筑牢廉洁的防线。
目前各种矛盾纷至踏来,法官处在矛盾聚焦的风口浪尖,以什么样的姿态应对时代挑战,以什么样的状态破解发展难题,以什么样的心态为人民服务,成为每一个人民法官必须直面的问题。詹红荔同志始终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忠于职守,为民司法,公正办案,努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一个共产党员,无论份内份外,如果需要,都义无反顾;一个人民法官,无论庭内庭外,如果需要,都责无旁贷”的庄重承诺。以高度的忠诚投身事业,以昂扬的斗志迎接挑战,以扎实的作风开展工作,以创新的精神面对困难,交出了一份完美的答卷,给我们广大法官树立了鲜明的榜样。
如果想在我们的法官生涯中履行好法官职责,就要像詹红荔同志那样,在工作中,少一些索取,多一些奉献;少一些物质追求,多一些精神升华;少一些麻木不仁,多一些社会责任和人情冷暖;就要像像詹红荔同志那样,政治上始终坚定,工作上始终尽责,把个人的理想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密联系起来,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投身于审判事业中,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工作业绩。詹红荔同志的事迹再次告诉我们,只有深深扎根于为人民服务的事业中,个人成长才更亮丽多彩,个人价值才能最大限度得以实现。我们只有自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才能不断提高执法办案水平,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永远保持政法干警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扞卫者的神圣使命。
作者:上蔡县人民法院 吕政坤
(责任编辑:演讲网 yanjia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