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2018年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方案
各乡镇中学(注滋口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投身教育事业,不断推进我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经研究,决定在第34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在全县开展2018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教体系统在职教师。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1.优秀教育工作者
根据目标管理、教育教学质量、干部作风督查、人事考察等情况确定。
2.优秀班主任
政治思想好,热爱班主任工作,以育人为己任,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所带班级班风好,学生综合素质高,获得学生、家长、社会的普遍赞许;参加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具有连续五年(含五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的现任班主任。
3.师德标兵
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依法治教、文明执教、廉洁从教,是师生敬仰的道德模范;参加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
4.教研教改能手
熟练掌握、运用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教育科研的基本功扎实,科研能力强;近三年至少有1项研究成果或经验论文获县以上(含县级)奖励;注重教育理论的普及和推广,能起到指导、带头、示范作用。每年能够结合教学工作的实际在县以上(含县级)开展有影响的专题辅导、讲座活动、教学示范课不少于一次。
5.扎根边远地区优秀教师
在边远乡镇学校连续从教五年(含五年)以上的专任教师。
市级表彰奖励推荐评选条件见附件4。
三、推荐名额分配
市县表彰奖励、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推荐、申报办法和工作要求
1.教体局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长办公会成员为成员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包国和任办公室主任,张帆任副主任,负责评选表彰等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评选工作小组,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评选工作。
2.表彰人选的评选推荐,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
3.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教职工民主评议推荐、学校评选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公示上报的程序进行。各学校在评选工作中要增强评选工作透明度,接受监督。
4.评选工作要依照评选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各单位在审定推荐人选时要注意向教学第一线倾斜,向为教育教学作出贡献的对象倾斜。
5.要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拉关系等违纪违规行为。单位和个人违反评选工作程序和要求造成影响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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