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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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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机关单位十二五工作总结评估

文章来源:演讲网 未知 文章作者:yanjiangcn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5-10-28 10:52

“十二五”期间,地区国土资源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坚决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十一五”发展回顾...................3

第一节 “十一五”国土资源总体情况...........3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7

第二章     面临的形势..........................8

第一节  面临的机遇..........................9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10

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11

   第一节  指导思想............................11

   第二节  主要发展目标........................11

第四章     主要任务............................15

第一节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15

第二节   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制度................17

第三节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17

第四节   充分发挥地籍管理基础性作用..........18

第五节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0

第六节   严格矿政管理促进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 发..........................................22 

第五章     保障措施............................23

第一节  加强国土资源人才队伍建设............23

第二节  加强规划制度化管理..................24

第三节  加快国土资源科技与信息化建设........24

第四节  认真落实“十二五”期间对口援助工作..25

第一章 “十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是我地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是实现地区民族团结、稳定发展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和实施林芝地区国土资源“十三五”规划,有助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第一节  “十五”国土资源总体情况

   “十二五”期间,地区国土资源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依法行政,优质服务,有效地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和保护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得到了部、自治区和地区的高度重视。2014年9月,国土资源部王世元副部长一行对我地区土地资源管理情况进行视察并给予高度评价

一、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十二五”期间,地区国土资源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坚决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规定,有效使我地区耕地保有量达到41.1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到32万亩的要求。地、县、乡(镇)、村、农户间层层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基本农田面积落实到了每个地块,在明确耕地保护责任制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狠抓落实耕地责任制工作的动态巡查、监督检查、考评考核工作,促进了耕地保护共同责任的落实,确保了基本农田的稳定。

十二五”时期,在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的同时,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实施了47个土地开整理项目,建设规模达6033.87亩,新增耕地4416.71亩,保障了地区耕地总量平衡,提高了耕地质量。地区七县按照《耕地占补平衡考核办法》,积极履行包括拉林铁路、拉林高等级公路等项目的占补平衡义务,通过委托补充、自行补充等方式,完成了耕地的占补平衡。

二、经济社会发展用地得到较好保障

林芝地区正处于加速发展阶段,为保障用地的及时供应,2011-2014年,共上报建设用地报批材料63个,包括亚让电站、华能林芝水电开发基地、鲁朗国际小镇、林芝县储备用地等建设项目。2011-2014年地区供应建设用地约781.4公顷,其中出让353.59公顷,划拨427.81公顷,特别是优先保障农牧民安居工程,为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地籍管理更加完善

一是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任务。将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十一五”国土管理工作重点之一,多方协调沟通并狠抓落实。至2009年9月,完成地区7县县城城镇调查,完成我地区489个行政村的权属调查工作,调查基本农田938块,面积约187051.63亩。完成地区五个县的农村1︰1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二是在波密、朗县两县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提高了土地登记工作质量。三是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类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准确掌握了全地区土地变更情况,保证了土地变更的现时性。

四、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明显

“十一五”期间,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下,地、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积极筹集资金,完成了八一电厂沟泥石流治理、波密县城泥石流以及沿线的波密县古乡泥石流治理、川藏公路102滑坡治理、工布江达县金达镇泥石流治理等十几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并已开展重大地质灾害勘察与治理10多处, 从2008年底开始,对受地质灾害威胁村庄搬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涉及地区五县一场(林芝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和易贡茶场)搬迁群众共计445户、2537人。实施搬迁工程8处,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开展了全地区50个小康示范村地质灾害评估工作,并对存在隐患的村给出了评估意见和建议。

表1五县一场地质灾害搬迁经费表                                                          

单位:万元

 

搬迁户数/人数

房屋建设

每户建设需要资金

水/电/路

群众投工投劳

群众自筹

土地开发 

各县合计

林芝县

5/20

35

7

172

     

207

波密县

135/809

1080

7

2148.65

     

3228.65

工布江达县

31/174

480.5

15.5

46.5

31

   

558

察隅县

78/513

697

9

453

 

117

721.8

1988.8

墨脱县

180/1119

1825.2

10.14

1418.37

     

3243.57

易贡茶场

89/386

778.75

8.75

120

106.8

   

1005.55

   合计

518/3021

4896.45

 

4358.52

137.8

117

721.8

10231.57

五、土地市场不断培育和发展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有偿使用制度逐步建立。土地市场日渐规范,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作用越来越明显。2011-2014年,土地出让价款达到3.0953亿元(其中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28宗,面积97.9960公顷,成交金额3.0953亿元),有力支撑了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六、执法监察工作全面加强

建立健全土地联合执法机制。狠抓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度的落实,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举报热线,进一步拓宽了违法行为的监控渠道。按照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全力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126个监测图斑进行了实地核查, 严厉打击各种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土地管理秩序明显好转。加强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监管,规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行为。

配合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开展土地督察工作,按时向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上报观测情况,为成都局在我地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第二节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总体水平较低

主要表现在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低,个别地方土地资源浪费较为严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和矿区土地复垦程度低。地质灾害调查程度低,监测与防治体系尚未有效建立。

二、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个别地方因用地布局分散,导致土地利用粗放,土地产出效益较低,土地集约利用整体水平不高。土地资源快速消耗,粗放用地比较严重,主要表现是投资强度不高,除大部分项目只达到规定的最低强度外,仍然有个别项目的投资强度偏低,无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由于财政资金投入限制的影响,个别土地基础设施建设缓慢,主要表现在:土地供应前的“三通一平”或“五通一平”投入建设不到位,造成土地只能是“生地”或者是在周边基础设施未配套的情况下供应,削弱了政府对土地市场的直接调控能力,无法进一步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

三、闲置土地处置难度大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一方面用地需求与国家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主观或客观原因,闲置土地现象仍然存在。闲置土地的处置涉及权利人切身利益,执行难度大。现行法律法规虽然已对闲置土地作出了相关规定,但没有细化具体执行程序、措施等规定,执行难度大,时间长,导致闲置土地没有得到快速充分利用。

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外部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部分干部和群众对矿产勘查开发工作认识不到位,法制观念淡薄,以破坏环境、降临灾难、利益分配不均等为由,阻挠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地区青藏专项工作受阻现象时有发生。

五、汛期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治理经费有待解决

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专业监测网还没有建立,自动化监测和实时传输还没有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运行还有待规范和完善。 

六、国土资源管理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地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起步晚、起点低,机构编制少,专业技术人员缺乏,队伍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第二章   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林芝地区将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迅速增长、城乡建设日新月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同时也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发展方式加速转变的过渡期,全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迫切需求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从紧限制,必然在有限资源供求关系方面产生矛盾,国土资源开发利用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第一节    面临的机遇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为缓解土地供需压力奠定重要基础

林芝有114596.81平方公里的地域,为土地利用提供了广阔的腹地和更加灵活高效的利用方式,遵从比较优势的原则,从统筹区域,统筹城乡的角度,更加合理地布局产业,协调各业各类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发展。

二、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的形成与实施有利于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在地区发展定位上,林芝要建设成为全国和世界的旅游目的地、西部的生态大地区、西藏经济强地、藏东南水电能源基地。在新一轮规划期间林芝必将迎来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这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促进林芝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三、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工作,为土地管理事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条件

 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相关政策,发布实施了《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通过第二次土地调查形成了土地管理“一张图”、“天上看网上管地上查”的土地监管格局初见成效,国土监管方式实现从“以数管地”到“以图管地”的重大转变。卫片执法实现了全覆盖。

第二节   面临的挑战

一、耕地保护形势更加严峻

林芝地区辖区面积广阔,但耕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0.23%,从粮食安全角度来讲,需要保持一定数量和质量的耕地。同时,各项建设将不可避免地占用部分耕地,现代农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也需要调整占用部分耕地。林芝耕地后备资源主要以河滩地和荒草地为主,生态环境约束强,制约了林芝的耕地资源补充能力,耕地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形势。

二、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林芝正处于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城镇工矿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快增长。为了实现西藏经济强地建设目标,随着林芝的城镇建设加快,藏东南水电能源基地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量将逐步增加。另一方面,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在土地供给有限的情况下,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

三、统筹各业各类土地利用任务更加艰巨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经济增长方式的快速转变,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各业各类土地利用结构。城镇化发展战略,实现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对调整区域土地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社会经济的加快发展和人民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对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居住等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形成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

展望未来,地区国土资源管理的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必须立足保障科学发展,妥善处理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积极探索土地利用新模式,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章     指导思想与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加快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全面提高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为地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率先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坚实的国土资源保障。

第二节   主要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要紧紧围绕地委、行署提出的“争当科学发展和谐稳定带头区”的核心任务,坚持解放思想、依法行政,深化改革创新,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更加主动地参与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更加有效地加强监管,切实落实“两个最严格”的制度;更加有力地推进地质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增强能源资源保障能力;更加全面地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和应急体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更加自觉地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一、总体目标

编制和实施地、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专项规划,坚守耕地红线,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进一步优化。基本农田建设力度显著加大,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明显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进展。国土综合整治取得实质进展。重点地质灾害防治区基本建成防灾减灾体系。基本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中统一、精干高效、依法行政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二、土地利用管理目标

按照“保增长、保红线”的要求,加强土地宏观调控,使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取得明显进展,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a.耕地保有量及补充耕地指标。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2015年,全地区耕地保持在27033.11公顷以上,各项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86.5公顷。稳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622.48公顷,保护率达80%以上。

b.建设用地调控目标

十二五”期间,统筹城乡发展,保障重点用地需求,促进建设用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挖潜转变。到2015年,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8797.67公顷以内,净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800公顷以内。其中林芝县净增583公顷,工布江达县净增205公顷,米林县净增164公顷,墨脱县净增100公顷,波密县净增247公顷,察隅县净增191公顷,朗县净增212公顷。

c.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目标

规划期内,全地区人均城镇用地面积控制在130平方米以内,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比例降低,城乡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调整。

d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目标

规划期间,宜耕土地后备资源得到适度开发,重点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到2015年土地整理复垦增加耕地467公,其中村庄整理增加耕地255公顷,土地复垦增加耕地112公顷,土地开发增加耕地100公顷。通过这些措施,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确保不因建设占用导致耕地净减少。

E、地价管理目标

十二五”期间,更新八一镇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成果,完成包括其他六个县城在内的17个建制镇的基准地价的制定工作,全面建立我地区城镇基准地价体系,发挥地价杠杆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表2林芝地区“十二五”国土资源

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

指   标

2011年

基数

2015年目标值

指标属性

一、总量指标

耕地保有量

27321.11

27033.11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25333.3

21622.48

约束性

园地面积

1142.92

1170.13

预期性

林地面积

6077036.93

6077734.81

预期性

牧草地面积

2050689.52

2054354.31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

7467.93

8797.67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3014.75

3267.92

约束性

独立工矿用地规模

541.23

630.93

预期性

交通用地规模

2165.51

3050.555

预期性

水利用地规模

274.57

339.15

预期性

其他用地规模

1471.87

1509.11

预期性

二、增量指标(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745.34

1702.41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

≤172

≤286.5

约束性

三、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目标

规划期内加大地质勘查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矿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大矿产勘查力度,构建改革开放、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矿业开发体系,实现矿产的有序开发、有偿开采、集约利用有效保护,实现矿山开采持证率100%(约束性)。 

四、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继续做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提高预报预警水平,继续开展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地质灾害动态监测,完成重点灾害点的防治方案。每年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超过10%,力争达到15%以上。

第四章   主要任务

“十二五”时期,紧紧围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依法编制规划,严格规范管理,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突出重点,主动服务,保障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建设用地的合理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同时,加强矿政管理,全面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地质灾害主动防灾减灾能力。

第一节   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一、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层层分解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开展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约束和激励并行的耕地保护与补偿新机制,加强基本农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规范保护标志,接受社会监督。制订鼓励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的优惠政策,建立和完善经济补偿机制。

二、积极开展基本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工作。加强耕地、牧草地的保护和建设力度,通过落实和完善耕地、草场承包经营责任制,加大投资和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实现生态保护、环境优化和农牧民增收同步提升。大力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积极向自治区申请相关项目,多途径筹措资金,实施一批耕地先补后占项目,建立耕地后备储备库,确保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实现占补平衡,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服好务。同时,要通过广泛建设示范项目和狠抓新增耕地后期管护,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三、实行耕地保护工作各级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强化基层政府土地管理责任,严格实行问责制。按照履行目标责任制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地、县两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耕地占补平衡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和验收,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第二节  严格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一、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2012年完成地、县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规划的分期实施方案,合理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阶段性建设用地和土地整治规模,推进规划方案的有序实施。

二、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严格执行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转用的,必须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进行审查,依法报批转用。

三、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确需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对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组织听证后按程序报批。

四、加强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加大执法力度,对违法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限期改正,对相关责任实行问责;对违反规划批地用地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第三节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一、建立健全节约集约用地长效机制。细化各种用地的控制性指标,落实节约集约措施,鼓励高效用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十二五”期间,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依然严峻,须通过各种途径和采取多种措施继续提升地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二、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切实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除优先保障涉及民生的基础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外,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和其他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项目用地。如生物科技园区     等项目的用地。

三、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按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把好建设用地预审关,引导各项建设按规划用地。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建立健全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部门联席会议会审制度,坚决剔除低效、低水平项目。在严格用地审批环节的同时,进一步严格用地跟踪环节,加快形成用地全程管理制度。

四、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十二五”期间,加强城镇闲置、低效用地盘活再利用,对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不足和低效用地等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清理,通过盘活存量切实缓解土地供需矛盾。转变用地粗放的观念,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从严从紧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总量和速度。

五、逐步建立统一规范的土地储备体系根据《西藏自治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推进地区土地储备机构建设,规范土地储备运作机制,加强储备土地管理,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完善土地审批、实施、补偿、安置、争议调处裁决机制,加大征收信息公开力度,合理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建立从设计、审批、供地、用地各环节按标准节地制度措施,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全面开展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再开发、规范大面积土地供应,防止圈占囤地。加强建设用地标准管理。注重运用经济手段,减少划拨用地范围,逐步扩大有偿使用范围。推进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加强建设用地全程监管。

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大土地有偿使用力度。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有关划拨土地的规定,对划拨目录外的非农建设使用国有土地,必须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出让。不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提高资源配置的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不断深化国土资源领域改革,全面推进法治国土建设,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四节  充分发挥地籍管理基础性作用

一、 加强土地产权管理和制度建设。充分利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大力开展数字城镇地理信息建设,加强“以证管地”理念,按规范化的要求全面完成城镇土地登记全覆盖工作。至“十二五”期末,初步形成地、县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逐步实现土地登记资料网上实时更新,动态管理,建立土地登记资料共享机制,全面提高地籍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地籍工作的社会化服务程度。全面推行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保护土地市场投资安全;使土地登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地籍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

二、认真开展年度土地利用调查。认真完成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综合分析年度土地利用情况,及时、客观掌握林芝地区土地利用变化状况,为充分发挥土地的宏观调控作用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十二五”期间,将建立健全林芝地区土地资源基础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制度,并做好县级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和完善土地变更管理台帐,全面查实查清地区土地利用状况,及时准确掌握耕地和新增建设用地为主的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基础数据,为土地调查和国土资源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三、加快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全面开展地区范围内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逐步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宅基地的登记发证做到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利用与管理,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保护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节约集约用地,保持农牧区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十二五”期间,实现全地区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全覆盖,为农村土地管理奠定基础。

四、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完善调处工作机制,促进和推动社会实现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加强土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不断完善窗口办事制度、登记业务限期办结制度、登记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土地登记公开查询制度等,保障土地登记工作依法、规范、有序进行。

第五节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全面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地质灾害主动防灾减灾能力;建立反应迅速、协同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机制;加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进度,使威胁人民群众安全的重特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得到整治。

一、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力度。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与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县、乡(镇)、村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系,逐级落实防灾减灾责任。

二、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十二五”期间,对地区七县地质灾害危害大、隐患突出的地点有组织地开展地灾调查,分五年完成地区各县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完成地区50个小康示范村地灾详查。

三、建立应急反应系统。基本建立起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系统,每年汛期前组织对防灾减灾措施、群测群防网络、监测责任制检查,并对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险情巡查,加强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总结复查工作。地质灾害发生后,及时组织技术力量赶赴现场,进行灾情应急调查,了解灾害原因、发展趋势,协助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提出对策意见。

四、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2014年底前完成各县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继续开展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十乡百村”宣传活动,增强地质灾害较为严重的乡镇主要领导和广大农牧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应急处置和防灾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和避免自然及人为活动所引发地质灾害。 

五、认真实施地质灾害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加强地灾防治力度。据调查,地区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00余处,其中需要监测勘查治理的16处,搬迁避让8处,初步计划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搬迁避让与勘查治理任务,实现全地区人民居无险地的目标。2013年底前完成部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波密县城那哈弄巴沟、林芝县老县城朗哦沟、工布江达县新区扎西折蚌沟、察隅县温泉宾馆后山、米林县东多村色贡沟等泥石流治理项目)。2015年前完成朗县县城后山不稳定边坡灾害勘查,米林县丹娘乡鲁霞沟泥石流灾害治理和派镇达乃村滑坡灾害治理等地质灾害勘查项目。

表4林芝地区“十二五”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规划表

序号

位置

灾害

类型

治理方法

治理

费用

(万元)

规划治理时间安排

1

波密县城

泥石流

工程治理

510

2011

2

林芝县老县城

泥石流

工程治理

618

2012

3

工布江达县城

泥石流

工程治理

470

2012

4

米林丹娘乡鲁霞沟

泥石流

工程治理

100

2014(完成勘查)

5

米林县派镇

泥石流

工程治理

80

2014(完成勘查

6

米林县城

泥石流

工程治理

500

2013

7

察隅县城

泥石流

工程治理

600

2013

8

朗县县城

泥石流

工程治理

100

2014

第六节  严格矿政管理  促进矿产资源合理有序开发

一、强化矿产勘查开发监督管理。严格履行矿产资源登记统计制度、矿产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制度、探矿权采矿权年检制度。进一步加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严格登记审批程序。推进矿产资源的综合勘查、评价、开采和利用。

二、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按照数量、质量和生态三者有机统一的原则,从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提高矿业准入门槛,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试点。

三、加大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切实有效改善地质找矿工作环境,确保地质找矿特别是青藏专项项目的顺利实施;积极倡导建设和谐矿区,促进矿山所在地的群众务工、增收和致富。

第七节 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  促进依法依规用地

 建立健全建设用地批、供、补、查等全程监管工作体系,提高群众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工作监管机制。 

一、实行全程监管。建立并完善严格的土地执法预审制度、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制度、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制度,形成“早介入、严把关、重监督”的全过程监管工作机制,改变重批轻管的工作状况。

二、实行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全面覆盖。从行政许可、确权登记到农民建房用地管理,从矿山管理到地质灾害防治,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和执法动态巡查,信访的接待与办理的各职能环节,服务事项的每一个内容都引入的有执法监察的概念。

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地,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要加大对各级领导及群众的宣传教育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到位,形成案件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一查到底,既要处理事,也要处理人。对发现土地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制止不力、处理不到位的,要严格按照15号令和内部共同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切实做到查处有力,打击到位,问责落实。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国土资源人才队伍建设

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加强党的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供精神动力和组织保障。

一、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系统的组织建设。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方式与途径,引进人才或与内地进行短期干部交流。按照“政令畅通、执法严格、服务优质、廉政勤政”的公务员队伍要求,建设国土资源系统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提高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国土资源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体系,大力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完善内部会审会签、窗口办文、公示等制度。加快国土资源专业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土地、矿产、地质环境、测绘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水平。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对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及时查处。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规定,完善监督体系,坚持业务集体会审制度。加大对用地、用人、用钱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按制度监督,按制度管理,按制度问责的长效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的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第二节   加强规划制度化管理

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透明度,夯实规划的科学基础。建立由土地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组成的国土资源规划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龙头、各专项规划为补充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第三节    加快国土资源科技与信息化建设

加快国土资源管理的信息化,以管理信息化带动管理科学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基础数据库建设。建设县级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基准地价、后备土地资源、地籍管理和农用土地分等定级等数据库,全面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完善国土资源综合统计信息系统;推进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促进信息社会化服务。建立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基本形成全地区国土资源信息服务网站体系;开放信息服务,加强信息管理,形成统一、权威和内容丰富的对外信息服务窗口。加强国土资源信息化基础建设和标准建设。

第四节 认真落实“十二五”期间对口援助工作

积极主动地与广东、福建两省国土资源系统进行沟通和协调,落实“十二五”国土资源系统援藏工作计划。通过对口支援,在争取项目资金和设备的同时,更注重锻炼培养干部,从加强国土资源系统业务建设、能力建设和队伍建设入手,不断夯实国土资源工作基础,提高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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