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统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加强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和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五个体系建设,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全面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救助政策,加大工作力度,提高社会救助水平,初步形成了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民救助为基础,以特困医疗救助、孤儿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寒门学子救助以及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补充,覆盖城乡较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城乡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2015年,全县保障城乡低保户xx户、xx人。为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我局认真落实《城乡低保“双核查”动态管理机制》、《城乡低保户死亡“月报告”制度》和《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阳光低保的工作要求,重点把好“两个关口”:一是严把“入口”,全面落实“6个阳光”操作,做到了管理对象和管理地域百分之百全覆盖;二是畅通“出口”,开展专项核查。6月份,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低保核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低保全面核查工作。为确保核查效果,9月份,我局与县监察局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农村低保重点村进行核查的实施方案》,以班子软弱涣散的村、村内矛盾比较突出的村、群众反映低保问题比较集中的村为重点,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核查工作。目前,重点核查工作还在进行中。今年以来,累计核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664户xx人,做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阳光操作。
2、切实保障五保户基本生活。全县共有农村五保户xx人。根据他们的身体状况、住房条件等,采取分散供养、集中供养和“手拉手”助困相结合的方式,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为确保五保户汛期安全,利用汛前三个月的时间,对全县所有五保户逐户进行了走访调查,通过调查核销死亡五保户41户41人,对13户低保户的危房进行了修缮。
3、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能力。我县为自然灾害多发区。为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组织开展及时有效的救灾工作,我局对储备救灾物资进行了全面清查,建立台帐,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充实调整了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注重加强对信息员报灾工作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灾情报送的及时性。5月12日,在北国江南广场组织开展了“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下拨救灾款137万元,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对各乡镇救灾款发放情况进行了督查。
4、深入开展特困医疗救助工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xx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条件和救助标准,使医疗救助工作更科学更规范。今年以来,救助困难群众990人,发放救助金xx万元。
5、认真落实孤儿保障政策。我县现有孤儿16名,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要求,完善了孤儿信息,建立了工作台帐,按时发放生活费xx万元。
6、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为使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地救助,县政府建立了民政、公安、住建、卫生、行政执法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强救助机构建设,在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建立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在各乡镇设立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点,在各村设立了流浪乞讨人员引导咨询点。认真开展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活动,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6人次,发放救助金4.2万余元。
7、组织开展寒门学子救助活动。为保障贫困大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我县每年都组织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救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30人,发放助学金11.9万元,使他们顺利进入大学校门。
8、组织开展结缘帮扶活动。对90多名农村贫困户、困难职工、困难学生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慰问品合计16万元。
9、认真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印发了《xx县城乡特困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设计并印制了规范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进一步明确临时救助的对象、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截至目前,累计救助困难群众116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xx元。
10、完成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按照上级关于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印发了《xx县贫困人口扶持工作方案》,明确了贫困人口认定标准、认定范围、认定程序以及工作要求,成立了贫困人口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专题调度会,共识别出贫困人口xx户xx人,全部建立相关档案,录入了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下一步实施精准扶贫打下了基础。
(二)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
区养老为依托,以机构养老为支撑,全面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积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以安全管理工作为重点,不断加强县民政事业服务中心制度建设,提升了服务老人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新建、改建、利用村委会闲置房屋等多种形成,建成76所农村互助幸福院。完成县城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在育才社区开展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2、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将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从每人每月10元提高到30元,百岁以上老年人从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xx元,为xx名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34万元。积极推进“助老健康御险”,采取重点保障和自愿参保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老年人参保,参保人数xx人,参保金额23万多元。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宣传老年人优待政策,对困难老年人进行走访慰问。
(三)全面加强优抚安置体系建设。以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全面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不断拓展服务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1、做好双拥共建工作。“八一”、春节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对县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中队等驻军单位以及1-4级重点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活动。组织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对抗日战争时期老战士进行了走访慰问,为他们发放了50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和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组织开展了为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活动等活动。
2、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全县共有优抚对象3811人。按政策及时发放各类抚恤、补助资金1171.6万元。组织开展了优抚对象“解三难”活动,救助困难优抚对象425人次,发放“解三难”资金25万元。实施了优抚对象“安居工程”,对6户优抚对象的危房进行了改造,发放安居工程款9万元。5月份为全县526名在乡优抚对象进行了体检。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工作,投资127万元,对安州烈士塔进行了修缮,建成了三台烈士墓、于庄“八路坟”烈士墓。
3、积极稳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5年度共接收退役士兵220名,其中转业士官22名,城镇复员士官11名,农村退役士兵187名,按照政府安置和鼓励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妥善安置退役士兵,23名退役士兵选择了自谋职业。在县职教中心举办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参培人数达到68人,参训合格率和就业率均达到了100%。
(四)全面加强基层政治体系建设。我局将村两届换届选举工作作为基层政治工作的中心工作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县换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县换届方案要求,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指导各乡镇按照时限和程序要求开展选举活动,为换届工作提供政策保障。同时积极开展换届选举信访接待工作,全力维护换届秩序,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依法推进。2015年,我县被评为“保定市2015年度第十届村“两委”换届先进单位”。
(五)全面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和创新社会事务管理工作,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逐步转变角色,强化服务功能。
1、深化殡葬改革。按照上级要求,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推进绿色殡葬改善生态环境的通知》、《关于专项治理乱建坟墓的公告》。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积极倡导绿色殡葬,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开展了xx县殡仪馆(骨灰堂)新建项目,现已动工。结合白洋淀连片美丽乡村建设,对白洋淀主航道、大淀观光游路线以及旅游西路两侧坟墓,采取围坟植绿的方式进行了生态化改造;开展了赵庄子村公益性公墓和东淀头村公益性骨灰堂建设,目前正在施工。
2、加强地名管理工作。投资2万元,对新修路段以及破损、丢失的街道牌进行新设和修补。按照白洋淀连片美丽乡村建设总体部署,从村庄地域特点、文化传承等实际出发,在村庄标识的设计和施工上充分体现白洋淀水乡特色和文化底蕴,投资197.8万元,完成淀区45个重点村的村庄标识进行设置和治理。
3、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类、新型农村合作组织类社会组织,2015年新增社会团体4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6家,社会团体总数达到4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49家。认真做好社会组织进行年检,逐年提升社会组织参评率。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力量进一步壮大,社会组织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
二、2016年工作安排
2016年,我们将继续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优抚安置、基层民主政治、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五个体系建设,重点推进“五个创新”,努力实现“五个新突破”,为建设开放、文明、富裕、和谐xx和秀美京南水乡做出新的贡献。
(一)创新扶贫举措,在精准扶贫上实现新突破。按照“五个一批”精准扶贫的要求,重点在创新扶贫举措上下功夫。一是加大医疗救助力度脱贫一批。在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同时,打好“组合拳”,落实临时救助、慈善救助、困难职工救助等多项救助举措。二是加大助学救助力度脱贫一批。与教育、工会、团委等部门一起整合教育救助资源,积极开展金秋助学、福彩助学等活动,加大对因求学致贫家庭的救助力度。三是通过低保政策兜底脱贫一批。将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按照程序纳入低保,并于明年提高低保保障标准,通过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合一,实现脱贫。
(二)创新管理机制,在提高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在低保核查上,建立低保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协调沟通,搭建民政、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税务、金融、保险等部门低保家庭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不断拓展信息共享范围和内容,提高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的准度、精准和速度,破解当前低保信息渠道不畅,信息核实不准,退出不及时的问题。二是在优抚对象、五保对象管理上,建立年龄梯次核查机制。对于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五保对象,按照年龄越大核查比例越高的原则,每年分年龄阶段进行核查,破解优抚对象、五保对象死亡核销不及时的问题。三是在医疗救助上,建立分类分段救助机制。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将医疗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有机结合,把低保户、五保户作为重点救助对象,同时兼顾其他困难群体,综合考虑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等因素,实施分类分段救助,破解当前医疗救助审批自由裁量难以把握的问题。四是在临时救助上,建立分级分层审批制度。强化乡(镇)、村两级在临时救助工作中审查审核的主体责任,实行谁入户调查,谁签字负责,规范程序,逐级申报,破解当前临时救助工作中审核职责不落实的问题。
(三)创新服务方式,在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公共职能上实现新突破。一是培育品牌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按照政社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分类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理清政府和行业协会的职责权限。建立科学评估机制,培育发展一批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公信力高的品牌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让社会组织承接从政府分离出来的部分职能,以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二是强化地名标识管理,服务旅游事业发展。从村庄地域特点、文化传承等实际出发,充分体现白洋淀水乡特色和文化底蕴,搞好村庄标识的设计与施工,完成36个村的村标设置工作,为我县旅游事业的健康发展添砖加瓦。三是大力倡导绿色殡葬,保护白洋淀生态环境。树立文明节俭、绿色殡葬的时代新风。总结美丽乡村建设经验,积极培育和推广一批典型村、示范村,推进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建设。积极倡导树葬、花坛葬等葬法,鼓励墓碑小型化、艺术化,解决坟墓占用耕地,污染环境的问题。
(四)创新建设模式,在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实现新突破。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积极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一是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园区建设。抢抓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机遇,对接京津,重点推进由北京京汉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中国白洋淀健康医疗·休闲养老·旅游度假大型综合性项目”。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在相关乡镇建设规模适度、功能齐全的区域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三是推进农村养老创新。探索通过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中心城镇养老机构、“手拉手”扶老护理工程等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
(五)创新管理载体,在提高民政干部队伍素质上实现新突破。要做好民政工作,需要一支讲政治、顾大局、守法纪、善服务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工作。一是强化服务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组织开展“团结协作、实干创新、优质服务、纪律严明”主题教育活动,树立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深入开展“谁执法谁普法”活动,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培训,提高服务本领。二是强化“法不授权不可为”意识。“晒出权力清单”,公开行政职能,坚持依法行政,防止乱作为现象发生。三是“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观念。“亮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义务,采取积极的措施和行动依法履职尽责,防止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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