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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的通知

文章来源:演讲网 未知 文章作者:yanjiangcn 点击次数: 发布时间:2015-05-27 10:26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主线,动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预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2015〕7号),我市将组织开展第十四届“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为主线,动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株洲市“安全生产月”于2015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企业同时开展。其中,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大宣讲”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讲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通过专题辅导讲座、座谈交流体会、撰写学习体会等方式,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新《安全生产法》。要积极组织讲师团深入基层,与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面对面宣讲新安法,积极推进“依法治安”。
  二是大力宣传近期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精神,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同时,要将《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县乡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湘办发〔2014〕19号)、《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五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湘安明电﹝2015﹞8 号)、《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株办发〔2014〕15号)广而告之,力争做到本辖区、本行业企业的宣传教育“全覆盖、无遗漏”。相关成员单位也要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契机,大力开展本行业、本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
  三是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开展领导干部教育培训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县两级要分层召开安全生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使领导干部全面学习和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能力。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全国“安全生产月”组委会的统一部署,6月16日9:00—11:30,市安委会将组织成员单位在市中心公众聚集场所设立咨询日的主会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编印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单发放给市民,回答市民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现场播放安全知识教育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防范技术、职工安全知识、职业危害防护常识等。各县市区要在企业、人员密集地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县级安委会办公室还要组织和指导街道社区和乡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各行业、各企业也要结合实际,围绕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咨询活动。各级安委会主要成员单位利用政务微信微博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点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
  (三)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依法治安的法律重器——聚焦<安全生产法>》,警示教育片《生命不能重来》、《隐患直击》、《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5版)和系列宣传警示展板等,以及开展谈心对话等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巩固提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市受警示”。
  (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级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安委会突出消防、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矿山、危化、烟花爆竹、汛期和校园安全等重点,开展政府、企业、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各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企业至少开展1次以上应急演练,形式多样、简单有效,提高全社会应急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活动。依托株洲新闻媒体,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竞赛,采取媒体刊登、员工答题、邮寄或单位统一组织回收的形式,组织全市各级安监部门、安委会成员单位、各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及职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六)开展“安全生产三湘行”活动。各级各部门结合“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执法检查,对有关地区、部门和企业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深入报道,对典型人物进行宣传,同时邀请媒体记者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曝光,并跟踪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对存在的违法非法行为予以曝光,督促整治。
  (七)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性活动。安监、住建、交通、公安、国土资源、质监等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青安岗在行动”、“平安校园”等活动。交通运输等部门单位要全面开展营运大客车司机“安全宣誓”活动,在驾驶过程中做到“五不一确保”。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五、组织机构。
  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活动组委会,由市政府常委副市长杨玉芳担任组委会主任,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具体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工作。各县市区、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各部门和各单位参照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级、各部门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严格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湘安〔2015〕7号)和本通知的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人员和必要的经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开展的相关活动,确保做到上下互动、氛围浓厚、成效显著。
  (二)统筹协调,强化考核。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企业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明确责任,严格考核。市安委会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季度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三)加强调度,沟通信息。各县市区、各部门、企业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市组委会办公室和行业主管部门报送活动信息。市组委会办公室将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的经验做法,以多种途径、形式宣传推介。
  请各县市区、各部门单位于2015年5月29日前,将活动方案报送市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于7月3日前,将活动总结及工作情况汇总表等材料电子版本,传市组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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