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十八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5﹞5号)和《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食品安全标准和风险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卫食品﹝2015﹞10号)的有关精神,切实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做好2015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通知》(国卫食品综便函﹝2015﹞123号)的具体要求,全面做好2015年本市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市卫生计生委拟统一组织做好本市宣传工作,各区县、各单位要积极利用自身条件,充分发挥疾控机构、监督机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力量,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
一、活动主题。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活动时间定于6月16日至7月2日)。
二、具体安排。
(一)认真研究,确保规定动作圆满完成。
各区县各部门要抓紧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活动安排,组织食品安全、健康教育等工作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进社区”宣讲活动,印发科普宣传材料。(市级由市卫生计生委统筹,食品安全标准处、公众权益处、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共同组织统一开展;各区县要根据自身优势,联合街道、疾控、监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部门积极性,共同开展)(二)举办第二期食品安全标准大课堂。
为切实转变政府服务职能,创新政府服务企业的渠道和方式,我委将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举办第二期食品安全标准大课堂。邀请权威专家解读食品添加剂等常用国家标准,期间我委还将召开企业代表座谈会,调研有关标准的使用情况,倾听企业呼声,回应企业关切。(市卫生计生委负责)(三)主动与新闻媒体开展合作,开辟食品安全专题栏目。
在食品安全周期间,我委将与北京电视台深度合作。通过《生活2015》栏目,播放食品安全专题宣传片,聚焦食品安全标准和食源性疾病两大主题。切实打造卫生计生系统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新局面。(市卫生计生委负责,食品安全标准处、公众权益处组织开展)(四)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公众开放日活动。
各级疾控部门要积极克服自身困难,力争食品安全周期间,明确1个工作日作为公众开放日。主动接待媒体、公众参观咨询。(市级层面由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食品安全标准处、公众权益处协调,各区县由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具体安排)(五)发挥优势,积极创新自选动作。
在今年世界卫生日期间,我市部分区县积极创新,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希望各区县再接再厉,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不断发挥自身优势,联合相关单位、相关部门,创新宣传渠道和宣传方式。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谋划。
各地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周宣传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抓紧完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抓好落实。
各地要组织对《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技术指南》、《“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科普宣教方案》、《2015年食品安全周宣传周材料》等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促进任务落实(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材料电子版已上传QQ群:xx,请添加后下载)。我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区县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调研和评估。
(三)全面梳理,认真总结。
食品安全宣传周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抓紧梳理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和典型宣传材料报送我委,相关工作总结应于7月7日16:00前反馈我委食品处。我委将汇总各区县工作,选取亮点,形成工作报告向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汇报。同时,我委也将在相关媒体设置专栏集中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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