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推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评选XX区2015年“教书育人模范”、第六批“十佳师德标兵”的通知嘉教委【2015】18号精神,经学校党、政、工、团研究、讨论,决定开展2015年XX小学“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特制定评选校“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的实施方案:
一、评选对象、额度
师德标兵:在编在职教师,评选额度5名。
教书育人模范:评选额度1名。
二、评选条件
1.“教书育人模范”候选人须在教书、育人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具有较高声誉,群众一致认可。“教书育人模范”评选对象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教研组、年级组等);可以是党政干部,也可以是一线教师。
2.“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必须“各方面都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师德、先进的教育思想、鲜明的时代特点、创新的育人方法。“师德标兵”评选对象是个人,一般为一线教师。
三、评选办法
1、学校成立“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评审组。
组 长: 唐XX 成 员:秦XX。
2、每位教职工推荐校“教书育人模范、师德标兵”各1名,于5月22日之前完成。
3、根据公示、测评情况,评审组将评定校“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模范”人选。
4、在校“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人选的基础上,推荐XX区2015年“教书育人模范”、第六批“十佳师德标兵”候选人。
5、上报事迹的材料必须特色鲜明、突出事例,并要求200字左右的概要和2000字左右的详细介绍。
四、表彰办法
1、学校进行表彰,并发放奖金。
五、评选要求
1、高度重视,认识意义。评先活动要倡导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职工以坚定的信心、饱满的热情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创建文明和谐校园活动中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形成。
2、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把评先活动作为发掘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的过程,作为发扬光荣传统,展示教职工时代风貌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人物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的过程,激励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过程。
3、发扬民主,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要坚持公平公正,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择优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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