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学校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督导组,加强对全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为进一步明确督导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地开展督导工作,制定学校督导工作方案。
一、督导组主要工作职责。
学校督导组在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沟通信息、上传下达,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具体指导、检查评估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结合督导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督导工作主要步骤。
2、审阅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3、指导并参加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议。
4、全程参与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5、总结和推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典型,用典型指导工作。
6、及时发现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向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提出建议,当好参谋。
7、总结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
8、完成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步骤。
(一)前期准备工作(7月底前)。
集中学习培训。督导组组长参加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精神,明确工作要求和方法步骤,与督导单位进行协调。
制定督导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督导工作方案,并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讲话通稿。与督导单位党委沟通、协调、准备教育实践活动。
审查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对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计划进行审阅把关,提出意见建议。督导组组长适时与督导单位党委书记进行沟通,了解活动准备情况,商定督导组进驻时间、动员会议召开时间等事宜。
(二)启动部署(7月底前)。
检查督导单位按要求成立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情况,督促按时上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检查督导单位细化各阶段主要任务的情况,审阅工作进程表,督促各单位在7月25日前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与督导单位进行协商于7月25日前召开督导单位动员部署大会。检查参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规定动作是否到位。
(三)开展学习教育(7月至11月)。
检查指定必读内容的学习情况;参加督导单位举办的培训班、报告会、专题辅导、主题讨论等学习活动,辅导讲座和主题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群众路线专题集中学习研讨。抽查领导干部读书笔记。督导处级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或理论文章的情况。
(四)听取群众意见(7月中旬至9月下旬)。
督导征求意见工作,参加督导单位征求意见座谈会,督促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意见箱、公布接受意见专用邮箱等各种形式征求师生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个别谈话。
督促督导单位认真梳理,查找本单位在“四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专题材料,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9月下旬至10月下旬)。
督促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向督导单位的书记和党员处级干部通报民主评议结果和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建议。对问题较突出的领导班子,督导组要向班子全体成员反馈情况,并进行集体提醒谈话;对问题较多的同志,督导组会同分管、联系校领导或分党委(党总支)书记和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同志也要进行个别谈话提醒。
督促督导单位的书记和党员行政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逐一谈心,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互相谈心,进一步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检查审阅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看是否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结合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和需要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通报等环节。督促将督导组审核同意后的生活会方案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督促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处级干部撰写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应包括: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督导组审阅同意后,督促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督导组陪同分管、联系单位的民主生活会的学校领导参加督导单位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掌握民主生活会的详细情况。督促督导单位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后主持召开专门会议,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的人员范围原则上与动员大会相同,具体与各单位与商定确定。
学校督导组审阅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经同意后,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抽查督导单位内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情况。
(六)集中整改落实(10月至11月)。
审阅督导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后研究拟订的整改方案,看是否列出了整改的任务书和时间表,明确了具体的整改项目、措施、责任和时限;是否进行了公示;是否认真接受群众监督;督促在本单位内正式公布并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检查整改情况。看是否组织进行集中治理;难点问题是否限期整改;是否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共同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是否将集中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接受干部群众监督评议(公布范围由各单位与督导组讨论确定)。
(七)建章立制(8月至11月)。
检查督导单位对制度、机制的建设和完善情况进行梳理的情况,督促以书面形式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全面梳理总结(11月)。
审阅督导单位系统梳理和全面总结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报告,督促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与督导单位协商适时召开总结大会,并全程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与动员大会参会人员相同。按不超过参会人员总数五分之一的比例,邀请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群众和学生代表参加。其他需要列入范围的,由督导组同督导单位党委商定。会议的议题主要有两项,一是督导单位书记做总结报告;二是督导小组组长讲话。
总结大会后,督导组组织对领导班子和党员处级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和总体评价。测评票由督导组回收统计。
(九)总结督导工作(11月底)。
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要对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导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报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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