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的“九九”重阳节即将到来,为继续学习、宣传、贯彻《老年法》,强化老年维权意识,推动老年维权工作,形成爱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围,促进我镇老年事业的发展。从即日起至“九九”重阳期间,各社区、村要集中开展《老年法》的学习和庆“九九”重阳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开展《老年法》学习活动
一是各社区、村老协会分会、老年大学,要利用墙报、板报、会议、标语、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学习《老年法》,使全社会自觉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召开座谈会。召开本社区、村的老年人座谈会,通过介绍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介绍我镇在经济、社会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可喜的变化,介绍本社区、村老年人为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的典型事例,进一步鼓励大家为构建和谐社区、村做贡献,做到老有所为;三是做好维权工作。各社区、村要认真处理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事件,切实解决好老年人的住房、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二、认真开展“九九”重阳节活动
爱老敬老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以“九九”重阳节为契机,大力弘扬这一传统美德。在全社会倡导尊老敬老的风尚,热情关心和照顾老年人。一是开展对敬老院、高龄老人、重病老人、贫困老人、五保户进行走访慰问活动;二是组织团员、青年、妇女开展为老年人做好事、办实事活动;三是开展“老有所为”、“好儿媳”、“好婆婆”评选表彰活动;四是开展各种有益老年身心健康的文艺活动,老年健康知识讲座,丰富老年人的文化生活。
三、万安镇党委、政府在重阳节期间将进行“老有所为”、“好儿媳”、“好婆婆”评选表彰
各村、社区在评选“老有所为”好儿媳”、“好婆婆”时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评选由村、社区老年协会产生,党支部、村(居)委会审查同意后,报镇党委、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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