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五四青年标兵先进评选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我校广大青年学生继承和弘扬“五四”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我校建成具有中国特色、农业特色的世界一流大学贡献不竭的青春力量。值此“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学校决定组织开展“五四青年标兵”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加评选;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在学习生活上创先争优,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
5、已经获得“五四青年标兵”称号的学生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青年标兵”
“五四青年标兵”分四类,每一类的具体条件为:
1、精神文明类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满足以下条件中的部分条件:拾金不昧、见义勇为、帮助弱势群体并在学生中获得高度赞誉;能够直面逆境、不畏艰辛,身残志坚、积极乐观,自立自强;孝敬父母、尊敬师长,兄弟姐妹团结友爱。
2、学术创新类
本科生上一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10%,同时积极参加国家或北京市大学生创新项目、URP等科技创新项目,并发表高水平科研文章或获得市级(含)以上科技成果奖励;
3、躬身实践类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以下条件中的部分条件:在思想政治教育或学生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中国农业大学“社会工作一等奖学金”及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积极投身大众创新、万众创业,在创业项目中取得突出业绩,或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
4、文化与体育类
在国内外重大文体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国家级文化体育比赛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同类比赛一等奖及以上,为国家或学校赢得声誉,带动身边同学积极参与文体活动。
(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学生集体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团结友爱,奋发向上,集体成员学习优秀、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3、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或在国家、社会、学校的重大战略、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事迹突出、影响广泛、典型示范作用强的学生集体。
注:类型包括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社团、志愿团体、宿舍、社会实践小队、学生双创团队、文体类团队等三人以上的学生集体。
三、评选工作小组
成员由团委学工部、宣传统战部、教务处、科研处、各学院的相关负责人员组成。
四、评选流程
1、自荐。参评个人和集体填写所申报类别的《申请表》(见附件1、2),另附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以内,要求文字精炼,突出事迹特点和亮点),同时准备用于宣传的相关资料(见附件5),向所在学院提申请表、事迹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表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同提交)。参评人或集体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旦发现参评材料不真实,将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取消本年度校级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注:各申请表,各院无需盖章,由团委统一盖章。
2、初评。各团总支在评审委员会的指导下,推选院级候选人参加校级评选;向校级推选时以团总支为单位提交候选人资料(材料清单见附件),4月19日中午10:00前,各学院将候选人和候选集体材料电子版(申请表、汇总表、事迹材料)打包统一发送至xx并命名“**学院五四青年标兵评选”和“**学院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评选”,材料纸质版(申请表以及证明材料、事迹材料)报送至行政楼202。
3、4月20日经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出烟台研究院“五四青年标兵”个人10人,并择优推荐个人和集体各2人(个)参加校本部五四标兵评选。
4、宣传表彰宣讲。5月,在全校范围内对评选出的“五四青年标兵”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对评选出的“五四青年标兵” 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进行颁奖;深化品牌效应,开展优秀事迹宣讲活动,切实发挥“五四青年标兵”和“五四青年标兵集体”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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