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三个一切”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开展“三个一切”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烟宣发〔2011〕25号),在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职工中组织开展“三个一切”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征文和演讲比赛,教育引导广大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树立群众观点,坚定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争做党和群众满意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征文及演讲比赛由市宣传文化系统“三个一切”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征文比赛由烟台日报传媒集团承办,演讲比赛由市广播电视台承办。
二、活动内容
1.征文比赛。全市宣传文化系统干部职工在深入学习历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市委关于做好群众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基础上,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每人认真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内容要紧扣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主题,紧密结合“三个谁”大讨论和“四查四看”活动,按照“三个一切”的要求,讲心得、谈体会。文章要观点鲜明,立场正确,见人见事,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字数在3000字左右。
2.演讲比赛。演讲比赛的内容要求与征文内容要求一致。演讲者必须为宣传文化系统干部职工,演讲要紧扣“三个一切”活动主题,力求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吐字清晰,语速适当,表达流畅,讲究演讲技巧;衣着整洁,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语言生动感人,引人入胜,引发听众内心共鸣,体现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者精神风貌。演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三、评选表彰
市宣传文化系统“三个一切”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评委会对征文进行评选,分别评出一等奖8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30篇,并择优结集出版。其中获得一等奖的征文将在《烟台日报》摘登。11月中旬举办演讲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5名。决赛将在烟台电视台公共频道播出。
根据本次征文和演讲比赛活动的组织情况,结合主题教育活动“三个谁”大讨论阶段工作情况,评选征文、演讲比赛优秀组织工作奖,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四、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对干部职工撰写的体会文章,采取座谈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交流、深入研讨,层层推选,统一上报(推荐征文篇数详见附件1)。请于11月1日前将推荐征文、参评征文推荐表(附件2)、目录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wangweiyi08814@163.com。同时,寄送纸质材料一套,推荐表与征文装订在一起,附参评征文目录表。所有材料统一报送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烟台市芝罘区北大街54号,邮编264000),联系人:王蔚屹,电话:6631238,15953572720。
2.各县市区推荐演讲选手2名(其中莱山区、长岛县、高新区各推荐1名)、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部门单位各推荐1名选手(其中烟台日报传媒集团、烟台广播电视台各推荐2名)参加全市演讲比赛。请于11月1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演讲稿发送到邮箱yantaishengping@163.com,联系人:刘国云,电话:6785339,13361386678。竞赛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征文和演讲比赛是全市宣传文化系统“三个一切”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层层选拔推荐;要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措施,排定时间表,扎实有序推进;要把这次活动与各自主题教育相关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日常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扎实开展。
烟台市宣传文化系统“三个一切”
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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