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心得感想
近日,通过领会习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学习领导专题部署讲话,重温党纪条规,对冯新柱案的恶劣影响、严重危害、深刻教训有了更为清醒的认知。下面,结合以案促改相关要求,结合个人实际谈一下体会。
要铸牢信仰之基,始终头脑清醒。冯新柱身为领导干部,毫无四个意识,对党不老实、不忠诚,组织观念淡薄、党性意识缺失,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实属必然。剖析冯新柱等反面典型的人生轨迹,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没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就不可能高举旗帜、听党指挥,精神懈怠、信念动摇的问题必然会出现;如果没有强烈的事业追求,在物欲横流面前就不可能兢兢业业、尽职尽责,利用职权谋利的问题迟早要发生;如果没有严格的自律意识,在灯红酒绿面前就不可能恪守规定、筑牢防线,违反法纪条规的问题一定躲不过。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是头脑要清醒。面对复杂形势的严峻考验,要常补精神之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面对各类错误思潮影响,要旗帜鲜维护核心,坚定不移听党指挥。二是学习要深入。学习是思想之源、能力之本、成事之基。每名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学习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生活态度、一种精神追求、一种价值取向,不去装门面,不去“应景”,自觉强化学习也要打假的意识,坚决摒弃不学也能干、学给别人看的错误思想。三是要从严要求自己,廉洁从政。要严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自由主义的侵害和影响,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持续高尚的精神境界,持续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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