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感悟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成为本次会议的鲜明主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提出的13个“显著优势”所对应的制度是中国在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之基,是行之有效的“好制度”。
这次全会基于历史经验和发展全局的需要,对制度的主要构成及其优势进行了全面综合深刻的总结,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有利于更进一步使人民坚定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努力维护好这些制度;有利于更好完善好、利用好这些制度,勇于争先、担当作为,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上取得明显成效;到二〇三五年,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到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必须坚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
如何让“中国之治“现代化,需要的是真真切切的把“中国之制”优势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新命题。现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把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进一步深化了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研究,为下一步发展开辟新境界、注入新动力。中国的制度建设,最根本的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它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实践中得以落实的制度依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领导制度体系”提出了要求。可见,推进国家治理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质干部队伍。
决定把“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排在第一位,充分彰显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制度是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统领和贯穿其他12个方面制度。
针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决定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这6个方面要求可以视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具体实现形式,也是6个重要支柱。把这6个方面要求落到实处,将进一步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确保国家始终沿着社会主义方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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