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汇报
自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芙蓉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迅速响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扎实实推进此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相关办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活动开展以来,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各类会议9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谋划安排部署工作,充分发挥了统筹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
(二)创新形式,加强宣传。一是各村社区分别召开村社干部、党员及户长群众会,组织街头宣传、入户走访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利用标语、专栏、LED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单、党员倡议书10000余份,宣传手册5000册,悬挂标语38条,LED电子显示屏25处,专栏15期;三是在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张贴宣传警示标语;四是在农村和城区人流密集场所张贴《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的通告》等。
(三)突出重点,强化治理。一是畅通举报渠道。街道扫黑办在公众号、门户网站设立举报平台,各村社区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的线索举报;二是深入开展排查。整合辖区民警、社区网格员、村社干部等力量,深入到城郊结合部、农贸市场、娱乐场所、资源富集村等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区域,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共排查黑恶势力的苗头和线索7起,已快速核实查处6起,严厉打击1起涉恶势力。三是建立干部联审机制。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建立了干部任前联审制度,在东山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中,由街道党群办会同纪检、公安、环保、综治等相关部门对新任支部书记人选进行联合审查。同时,建立了滚动摸排村社区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长效机制,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坚决堵在基层组织门外。
(四)强化领导,压实责任。街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分别与各村社区签订了扫黑除恶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同时,将各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与干部绩效挂钩。建立街道纪工委、综治办、党群办、派出所和各村社区扫黑除恶工作的联动机制,发现问题,及时交换,根据职责展开调查和核实。对重大线索和苗头,提交街道“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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