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胜利召开,这次全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是以习书记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审时度势,全面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集中了全党智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开辟了制度建设新的境界,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
此次全会的工作精神也是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始终遵循的行动指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使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是体现执政为民的“窗口单位”,依法监管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适当,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权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切实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守法,为促进依法治国维护公平正义作出新贡献。
贯彻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局人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掀起学习热潮,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总局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深入学习全会决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齐心协力贯彻落实全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总局党组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各党支部、党小组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会议,认真研读全会文件,交流学习心得体会,深刻理解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意义,准确把握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总体要求,努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是抓住历史机遇,全面履行依法监管职责。要以全会精神指导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践,依靠法治推进改革、强化监管,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加快科学立法,推动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出台,加快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修订工作,让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良法善政可循,并为监管工作保驾护航。完善规章制度,定好规矩、划出红线,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督措施,加强普法宣传和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培训教育,让生产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形成有利于食品药品安全的法治秩序,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严格监管执法,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始终把依法监管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生命线,当好“警察”、“裁判”,严惩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和减少自由裁量权,对不依法、不守规、办关系案、办人情案、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树立监管部门良好执法形象。
三是坚持法治轨道,加快推进改革创新步伐。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要求,在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简政放权等重点任务上取得可检验的成果,确保在法治转道上推进改革。督促各地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步伐,重点加强基层执法力量,确保监管能力在资源整合中得到强化,为依法履职提供保障。加快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步伐,抓紧修改完善后报国务院审批,在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审评审批效率上研究提出可操作的措施,特别是要在改革流程、改革收费、改革人事管理、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制修订相关法规制度,让改革与立法相衔接。加快监管方式改革创新步伐,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不断调整工作思路,改进监管方式,实施风险监测、分级分类管理、质量安全管理审计、问题曝光等措施,完善有利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利益导向机制,实现监管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群众利益与市场需求的统一。
四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落实从严治党要求。把党的建设作为总局机关工作的核心,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尽快制定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估办法、各直属党组织定期报告党建工作等制度,结合总局实际,将中央从严治党的各项规定逐一落到实处。结合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开展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和考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涉及重要问题、重大事项时要按规定向党组织报告,努力营造积极向上、民主团结、健康和谐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任务,认真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将整改落实情况列入各司局、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检查内容,努力解决深层次问题,兑现整改承诺。
五是严格廉洁自律,坚持依法办事。总局各级党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上绝不能掉以轻心,要警钟长鸣、利剑高悬、常抓不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层层分解责任,层层落实责任,严格追究责任,确保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落实主体责任专题轮训工作。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举一反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警示功能,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严肃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惩戒和治本功能,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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