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生于1967年1月18日。1984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1988年本科毕业后进入上海市高级法院经济庭工作。1993年至1999年期间先后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就读,获国际经济法专业硕士学位和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2001年之2012年间,先后担任上海市高院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和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2012年11月,就任上海市高院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在赴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离世,年仅47岁。
邹碧华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对人民法官的誓言做了最好的诠释。他是人民法官的优秀代表,对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做出了突出贡献。他精湛的审判业务能力、敬业的工作态度、致力司法改革,为法官职业树立了一把标尺,也赢得了从法官、检察官到法学教授、律师、当事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尊敬。
在全国的检查系统及法律界掀起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学习他践行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学习他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的进取精神,学习他清正廉洁、崇法尚德的道德情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广泛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为重要契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把邹碧华同志的榜样力量,转化为思想提高、转化为工作动力、转化为人生追求,学习邹碧华,我们要做什么我们要忠于我们的事业。做好自己的事,并把这点事做到极致、尽心尽力。做管理工作的,就是要考虑如何把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如何把上级的精神和指标落实好,做基层工作的,就是如何办好每一件事,如何提高服务意识和技能,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所以,学习邹碧华,主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和改革先锋的情怀。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作为一名法官我们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于律己,把党纪国法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把群众的冷暖困惑放在心上,以之规范、警示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践行在具体岗位职责的履行上。
(责任编辑:演讲网 yanjia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