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征集工作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工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基本手段,是增强职工主人翁责任感,激发职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途径。为做好河源分公司专项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提案内容(一)关于公司发展规划,经营管理,改革方案,财务工作等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于公司人事工作,队伍建设,奖惩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三)关于职工生活福利,费用使用及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提案征集(一)各单位应在职代会召开前,广泛宣传职代大会的专项议题和提案征集的重要意义,并组织职工代表围绕提案内容深入调查研究,使提案能集中反映公司重点性工作,以确保征集提案的质量。
(二)职工代表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归纳整理,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提案征集表。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提案征集资料0A上报分公司职代大会提案小组。
(四)填写提案征集表的要求1.提案由一名正式职工代表提出,二名(含两名)以上员工附议方可立案。
2.提案包括提案内容、整改建议或措施等。提案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3.提案使用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办公室统一下发的提案征集表,提案人和附议人须亲笔签字。
4.本次职代会提案征集时间为2009年9月11日-9月15日,超过截止时间的提案,不记入本次大会提案,作为平时的建议或意见办理。
三、提案的审核立案(一)提案组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符合以上规定的予以立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2.不属于分公司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3.属于揭发和举报问题的;4.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5.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二)提案征集小组收到提案后,及时进行登记、分类、整理。内容相同的进行合并。合并后,原提案人都作为共同提案人。
(三)对于不予立案的提案,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
填写提案处理表,一式三份,一份由行政部门转承办单位落实整改;一份由提案小组保存,以便督促落实;一份交提案人。
四、提案的处理(一)凡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经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核小组整理后,分送分公司主管行政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答复和处理。
(二)相关部门在接到职工代表提案时,要认真研究,并指定专人负责,提出处理、答复意见。对符合政策规定,并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因条件不具备,暂不能落实的提案要说明情况。
(三)由提案征集组起草提案处理报告,总经理室成员在职工代表大会上向全体代表作解答提案报告。
(四)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分公司工会对有待解决的提案进行检查和督促,在下次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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