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在赴徐汇区法院参加司法改革座谈会途中突感不适,送医抢救但终告不治,年轻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7岁。作为党和人民的优秀干部、人民的好法官、推动法治改革的践行者,留给我们的是学之不完、用之不尽的宝贵精神财富。
“2015年的春天,有一个叫“燃灯者”的法官,被人们永远铭记心中……2015年的春天,有一种叫“邹碧华”的精神,在中国大地慢慢生长……”学习传承邹碧华同志崇高精神,我们要心怀对政法事业的热爱,争做终身学习型干部,坚持公正为民增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从本职工作中寻找差距,做为一名年轻的检察官,我们要学习邹碧华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学习他的改革胸怀和执着追求,脚踏实地,勇于担当,敢于作为,为检察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凭着敢担当的气魄,在司法工作中啃下了一个又一个“硬骨头”,炼就了前瞻瞻性的改革视野、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全国司法改革的先行者”。 邹碧华在司法改革中,对党忠诚,严守规矩。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坚持律己,严把公平用人的原则,坚决不让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坚守司法公正的准则,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起案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新时期的组工干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对党忠诚,严守政治纪律和严明政治规矩。自觉带头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做好干部表率。坚持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不论亲疏、不徇私情、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率先垂范、奉公守法,把法律法规看成悬在头上的“利剑”,时刻自醒,严守思想防线,严守纪律红线,严守道德底线。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信念坚定,对党的无限忠诚;一心为民,对人民无比热爱;坚守价值,对事业无私奉献;崇法尚德,对法治执着追求;敢于担当,对改革勇于进取,为检察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砥砺意志品质,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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