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碧华生前是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投身司法事业26年。2014年12月,他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终年47岁。
臧克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邹碧华属于后者。我们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就是要用他的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为法治中国的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邹碧华是勤政务实的好干部,投身司法事业26年,始终坚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将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全部力量。作为党员干部,都要有他身上体现的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优良品质和职业操守。
邹碧华是行业的创新者。“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只会越来越退步,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才能越来越进步。面对新形势,邹碧华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不日新者必日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像邹碧华一样,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在创新中赢得工作主动、答好时代考题。
邹碧华是司法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他充分体现了“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生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时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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