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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市工商局按照“保安全、促民生、求长效”的总体思路,坚持“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构建主体入门防护网、经营主体自律网、食品科技监控网、工商执法监管网、食品基础建设网、食品宣传教育网等“六张网”为核心的食品安全防控体系,坚持以“四个三”高位推进食品购假先赔,有力地查处了一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促进了经营户依法经营的自觉性,挤压了无证无照户的生存空间,有力提升了我市食品质量安全系数。现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明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多年来,我局一直将食品安全监管作为工商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在每个年度,都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责成消保分局主抓食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7个工商分局也都相应成立了工作专班,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确保食品监管工作有序开展。
(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整顿责任。在每个年度,结合上级单位要求和我市实际,制定下发年度食品整顿方案,开展“一季一整治”活动。局属各单位结合片区综合监管责任制,确定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三)分工协作,加强部门配合。我局在履行好本部门职责的同时,积极主动地与质监、卫生等部门加强执法协作,以形成全市统一整治、统一行动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构建“六张网”,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1、严格规范化准入手段,完善主体准入防护网。一抓准入登记。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审验法律、法规要求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所需的许可文件。二是抓主体清理。结合年检验照工作,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进行全面规范清理,对不规范经营的食品经营户发出市场巡查预警通知书,对拒不整改的严肃查处。截止目前,我局共受理食品流通许可申请咨询360余次,向申请经营食品的市场主体审核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690份。
2、督促经营者严格自律,构建经营主体自律网。一是督促食品经营者健全并执行自律制度。督促食品零售户做到索证索票齐全、进货批批有检验报告、进货台帐记录完整、留存可追溯的进货票据、销售有去向记载、不合格食品及时下架。督促食品批发户100%建立执行“一票通”式销售台账制度,执行进货查验、不合格退市等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配备检验设施和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质量检测并设立公示牌公示,核验进场经营者的证照,不为无照无证经营者提供场地。二是指导食品经营单位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我局指导全市6家大型超市、13个市场、103家食品示范店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明确食品安全检查员把好四个“关口”的职责,即把好进货查验关、把好食品入市关、把好食品经营关、把好食品退市关。三是推行食品经营者自检制度。督促全市6家大型超市、13个市场自行配备食品农药残留、温度测量、水分检验等检测仪器,定期开展自检,提升了食品自检监控水平。同时,督促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食品批发户设置12315消费者申诉站并开展工作,对临近保质期限的食品设置“临界食品”专柜,充分保护消费者知情权。
3、创新信息化监管手段,健全食品科技监控网。一是配备科技化硬件。配备工商E通,使执法人员通过手机上网可实地实时查询食品信息并对食品进销货台帐进行在线监控和比对,实现移动执法办公。在各基层工商所配置食品安全检测箱,便于工作人员在食品监管中快速检测出农产品农药残留和添加剂使用情况。二推广运用电子化台帐管理。要求全市所有超市必须对所索证件票据和进货台账实行电子化管理,并全面推行食品经营“一票通”工作,促进行业规范。
4、建立立体监管体系,构建工商执法监管网。一是建立网格化监管片区,明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以网格为形式,把所辖区域划分为41个监管片区,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员、责任领导、监管任务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监管顺利推进。二是实施食品经营户信用分类监管。深化食品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根据信用结果对A类、B类、C类、D类经营户分别实施远距离、中距离、近距离、零距离的差别监管,今年以来,我局对食品经营户实施现场检查频次每月1次以上,乳制品等重点监管行业达到每周一次。三是深化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各基层工商所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集贸市场和大中型超市中的散装食品、节令食品和消费者申诉较集中的食品进行快速检测,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三个品种。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开展食品快速检测1900批次,下架退市不合格食品45公斤。四是强化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今年来,我局以清理整治重点品种为手段,认真开展了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肉禽市场、校园内及周边食品市场、粮油市场、节日市场、一次性塑料餐盒、问题乳品、地沟油、干菜类散装食品等数十次专项整治,以切实解决流通领域食品消费安全问题。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455人次,检查各类市场20个次、食品经营户4890户次。五是严厉查处食品违法案件。我局将食品案件查处作为行政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各类整顿工作中出重拳,严厉打击危害消费安全的食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今年来,共查处涉食品案件97起,案值35万元,经销假冒“稻花香”白酒案,经销不符合规定标识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等一批典型案件。
5、实施标准化规范达标,夯实食品基础建设网。去年,我局制定《市工商局创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示范店工作方案》,明确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基本标准和经营管理标准。以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为基点,采取以点带面、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方式,从而达到规范一个、成熟一个、验收一个、带动一片的工作目标。目前,我局已在全市农村建立食品经营示范店103个,预计年底在全市198个行政村实现示范店全覆盖。
6、采取法制化约束手段,构建食品宣传教育网。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消费维权意识。通过《消费者》发行专刊,对《食品安全法》进行重点解释、剖析。通过公告、游动字幕的形式,重点宣传食品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通过政务公开栏,在办公场所创办食品安全监管专刊,同时引导北山超市等大型商贸企业开办了宣传专栏。在《食品安全法》实施当天,印制《致广大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名食品经营户的手中,让食品经营者进一步知晓和了解其在食品安全方面应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今年来,我局共发布电视公告3条次,电视游动字幕条次,在红盾内网开办专栏2个,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二是加强行政指导,提高经营户守法意识。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事前指导、事中指导和事后指导的新途径、新方法。一方面依托行政许可职能,指导督促经营户正确办理有关工商业务、落实相应食品安全制度、确保食品经营秩序等;另一方面依托行政监管职能,对轻微违法的经营户进行事前警示的方式予以告诫规劝,让其及时纠正过错;最后依托行政执法职能,对违法经营户进行行政处罚,树立工商执法权威,并实施事后教育规范,切实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三、坚持“四个三”,高位推进食品购假先赔制度
今年以来,我局坚持“四个三”高位推行食品购假先赔制度,以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实施食品购假先行赔付10起,立案查处10起,罚款44000元,立案查处率达到100%,有效提升了工商部门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1、坚持“三勤”营造氛围。一是积极主动“勤汇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本系统上级关于这项工作安排的文件精神,报送《市工商局关于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先行赔付实施方案》,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和重视。二是会议部署“勤动员”。利用局务会、所务局和工作部署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实施“食品购假先赔”的相关文件,向系统干部职工广泛宣讲省、市局对于落实此项工作的新思想、硬举措、严要求,增强大家认真落实该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文件政策“勤公开”。印发了5000份宣传公告在经营场所、场所人群密集地段张贴宣传,通过电视发布公告、基层工商分局办事大厅政务栏、电子显屏滚动播出、悬挂跨街横幅、出动12315执法车等形式公示“食品购假先赔”告示,同时,还张贴食品安全相关维权法律法规知识摘要和食品购假先行赔付文件方案,向办事群众宣传“食品购假先赔”的受理范围、消费者的申诉受理条件、应当提供的证据材料、赔付程序、不受理情形等内容,营造购假先赔氛围。同时,坚持“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原则,受理一起宣传一起,大力宣传“食品购假、工商先赔”惠民善政之举。
2、严格“三配”提供保障。一是配足资金。综合考虑全市食品消费水平、全年食品类申诉比重等因素,市工商局设立了食品购假预赔付资金管理专门帐户,每月按1万元的标准设立赔付备用金,实行专款专户,做到资金到位、确保赔付。二是配齐标准。结合辖区经济、人口、消费等基本情况,按管辖区域大的工商分局(所)2000元、管辖区域小的工商所1000元的标准,每月拔付至各基层单位,并按照集中管理、专人支付、定期结算、差额补齐的思路,指定专人管理、专人支付赔付资金,且每月与市局定时结算一次,已赔付支出部分由市局再次拔款补齐,确保各基层单位先行赔付资金随时充足够用。三是配优审批。按照小额案件一日内认定、赔付,大额案件五日内认定、限时陪付的原则,合理设定赔付资金审批管理权限,凡经认定需先行赔付的消费申诉案件,须由辖区申诉案件受理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对赔付额度在200元以下的由基层工商分局局长审批赔付;赔付额度在200元以上的报市工商局消保分局局长审批赔付,确保赔付审批规范。
3、建立“三一”规范操作。一是一本台帐“建档”。市工商局统一格式、统一内容、统一印制《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先行赔付登记台帐》,明确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及时记录申诉人、被申诉单位(人)、问题食品名称、赔付金额、办理人员、办理日期等内容,并按照案件登记时间编号管理,体现赔付的规范性。二是一张表格“内控”。制定《消费者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先行赔付审批表》,详细载明申诉人基本情况、被申诉者基本情况、被申诉问题食品基本情况和实施先行赔付的辖区工作人员、审批人员意见,严格赔付过程控制,体现赔付的严肃性。三是一张领条“确认”。制作《购买假冒伪劣食品先行赔付确认单》,严格如实填写领款人、领款时间、领款事由、领款金额、领款人签名及赔付单位、审批领导、经办人等必备内容,一式两份,一份给予消费者,一份留作存档,体现赔付的真实性。
4、提升“三度”确保落实。一是严明时限提升“灵敏度”。严明赔付时限,凡食品购假申诉件一律1个工作日开展调查,经认定符合赔付条件且食品价值款200元以内的1个工作日赔付到位,食品价值款超过200元的5个工作日赔付到位。二是赔付公开提升“透明度”。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公示公开食品购假先行赔付执行情况和赔付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对“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兑现落实情况的监督。同时,强化立案追责对被申诉人的跟踪查处,坚持对赔付案件的被申诉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者进行立案调查,深化购假先赔成果,堵塞监管漏洞。三是处罚回告提升“满意度”。本着对申诉人负责的态度,强化赔付案件的后续处理,主动向申诉人赔付人回复告知对被申诉人的立案查处情况、跟踪检查情况和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确保申请赔付人的满意。
工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但是,离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从目前来看,食品问题易发区为小企业或小作坊。“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道重远。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要继续集中执法力量,明确工作目标和监管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质量抽检工作。加大对有不良记录企业产品和生产经营者所经销商品的抽检力度,采取定期抽检、不定期抽检、跟踪抽检等方式,进一步增加抽检批次和频率,及时发布抽检信息,排除食品质量隐患。二是不断完善日常监督体系。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重点地段、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尤其要对小企业、小作坊要增加巡查频次;完善日常规范化管理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建设,及时发现违法行为。三是全面落实自律措施。督促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商品自检、不合格商品退市等自律措施,警示教育广大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责任和义务。四是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各级工商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质监、卫生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执法资源,加强执法配合,不让违法者有机可乘,确保市场监督管理不留死角,行政执法不留空白,真正实现无缝监管。五是重视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诚信经营典型,曝光重大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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