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相关精神,部署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专栏建设工作。刚才,市信息中心的吴嘉同志演示介绍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专栏建设方案和建设规范,市经信委主任杨扬同志传达了中央和省相关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专栏”建设工作提出了具体部署,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再谈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增强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本次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亮点之一,是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治本之策,在当前尤为重要。
其一,这项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这是中央纪委、监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们必须完成好的。今年以来,中央纪委转发了工信部、监察部等13个部委制定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中央治工办3月底在合肥召开了培训工作会议,4月底又在天津召开了全国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座谈会,安排部署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省治工办、省经信委(信用办)对项目标准和公开数据项开展了一系列调查研究工作,先后两次到南京市开展工作调研,在无锡和宿迁两市分苏南和苏北片召开调研座谈会,还专门召集省有关部门和院所的专家学者开了一次项目编码座谈会,理清了工作思路,确定了实施意见。5月5日专门召开了全省工作会议进行部署,5月中旬又分省级部门、苏南片、苏北片等三批组织了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培训会。昨天,省治工办在镇江召开了苏南片培训会,我市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人和技术联络人参加了会议。10月份后,中央治工办和省治工办还将组织抽查和检查,市治工办也将对各县(市、区)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不仅要完成好任务,而且要争先创优,做出成效,形成特色。
其二,这项工作是 “两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王正宇书记在年初全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要求,我市今年需要结合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和全社会诚信体系“两大体系”建设过程,结合全市社会信用平台的建立和完善,把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作为今年“两大体系”建设的重要成果,作为专项治理的重大成果来推进; 4月19日,我们召开了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提前让各地各部门了解“专栏”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并要求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省有关会议后,市治工办第一时间向书记室报告,王正宇书记和陆建生副书记专门批示,要求迅速行动,抓好落实。5月9日,市治工办、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和市信息中心等四个部门有关人员召开会议,专题讨论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相关问题。今天,我们召开专门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和领导的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好落实。
其三,这项工作是工程建设领域长效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前一阶段工程专项治理,我们对全市规模以上项目进行了多轮次排查,查出了问题,落实了整改,各地各部门也纷纷出台了一批行之有效的制度,初步形成了相互配套、覆盖较全、约束有力的工程建设领域制度体系。今后,要通过电子化、网络化手段,实现上下链接、左右互通,这样,通过“制度+科技”的双重保障,从而减少和遏制该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监察能力,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利于工程建设领域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
基于以上原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关注这项工作,把这项工作想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要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从人、财、物等各个方面保证这项工作的需要。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三点:一是必须抓。这项工作是必须抓的工作,没有讨价还价、推后拖延的余地。二是及早抓。《实施意见》上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限,但其中大量的工作要从现在开始抓起,各位与会同志回去后就要开始落实。三是要抓好。要在完成中央和省规定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争先创优,形成特色,高点起建、高质覆盖、高效运行,时间上要提前,技术上要优化。
二、明确目标任务,抓住关键环节,扎实做好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推进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中央和省、市的规定动作。根据《2011年全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苏纪发〔2011〕12号)的要求,2011年10月底前,省治工办等部门将按照“专栏”开通率、链接率、目录发布率以及信用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四个百分之百”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评估,形成总结资料,迎接中央有关的检查。其中“专栏”开通率、链接率、目录发布率三个“百分之百”是从中央到省一以贯之的目标要求,是最基本指标。信用信息系统和平台建设“百分之百”是省纪委、省治工办提出的创新要求,“四个百分之百”是必须要达到的目标。在昨天的培训会上,省里进一步明确考核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完成工作的时间节点。会上印发的《2011年南通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通纪发〔2011〕30号)对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有非常明确的部署。这里进一步强调,《实施意见》上的时间是完成任务的时间,而不是工作开始的时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抢抓时间,完成任务。我们要瞄准更高标准,争先创优,开拓进取,力争提前完成这一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抓住六个关键环节。
一是迅速建立工作机构。我市印发了《关于成立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组有关事项的通知》(通治工发〔2011〕1号)和《关于成立“南通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专栏”建设推进小组的通知》(通治工办发〔2011〕12号),建立了工作的联络网络和联络机制,由市经信委具体负责日常的协调、管理工作,并明确了专门的人员、办公地点、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省级部门第一批参建的单位有10家,根据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领导小组明确第一批参与建设的单位有12家,分别是市发改、经信、城乡建设、规划、房管、交通、水利、国土、环保、安监、公安(消防)、民防(人防)等部门,这些已经在《关于明确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通治工办发〔2011〕10号)文件中予以明确。这些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专项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开展工作。各级治工办要督办协调,抓紧时间,强势推进。
二是认真制订好工作方案。市、县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编制完成《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建立工作的联络网络和联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于5月27日前报送同级治工办,各地由县(市、区)治工办汇总后5月30日前统一报市治工办。市治工办汇总后还要在5月31日前报省治工办。
三是落实资金保障。中央和省、市的《实施意见》都明确要求各地财政要安排专项经费给予支持。“平台”建设包括内网信息共享系统、外网信息发布系统的开发,涉及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政府门户网站及相关部门子网站的的改造和相关硬件系统,在“专栏”建设规范中有建设费用的初步估算。我市实施统一软件开发,开发费用相应减少,请各县(市、区)牵头部门和治工办会后及时与本地财政部门联系,预告申请,落实专项经费。我们已经请有关软件开发公司制订开发方案,根据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具体情况,提出系统改造意见,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具体资金的使用情况待系统开发方案出台后进一步确定。
四是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会上印发的《关于明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通治工发〔2011〕10号)明确要求,市发改、经信、城乡建设、规划、房管、交通、水利、国土、环保、安监、公安(消防)、民防(人防)等12个部门和单位要依据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指导目录和确定数据项。要做的工作是:一参照《省发改委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指导目录(试行)》(苏发改办处发〔2010〕5号,汇编第68页)制订本部门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目录;二参照《省级试点部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汇编第44页)和《省级试点部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及数据项》(汇编第58页),本部门结合实际,制订本部门(系统)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并细化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公开目录数据项,确定信息的提供周期和方式,5月底前将初稿报市治工办。市治工办还将根据省有关要求,对各部门上报材料进行联审,并与各部门协商解决目录编制过程中的问题,最终与各部门确定有关事项,由有关部门盖章后将有关目录和数据项于6月25日前报送市治工办,各单位最好能参照省发改委的做法发出正式文件。市治工办汇总后将于6月底前统一发布。各县(市、区)治工办应参照上述做法,汇总本地区相关部门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及相关资料后于6月底前统一发布本地区的信息公开目录及数据项。
五是出台一批制度。县级以上政府梳理行政许可和行政管理事项,提出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开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分类监管和联动监管应用工作方案,制定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环节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制度,8月31日前报同级治工办。各地各部门要制定本行业本系统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规定,明确信用信息征集方式、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认定标准、信用评价和监管办法,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要着力于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评价和考核检查,对随意变通制度、恶意规避制度等行为坚决进行查纠,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是及时报送信息。在推进“专栏”建设的过程中,各地要及时上报工作的动态信息,我们将编发专门的简报,并将一些好的信息向省里推荐,各地各有关部门报送信息的情况将纳入考核考评的内容之一。“专栏”建设完成后公布的信息,大部分通过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网直接抓取,但也有部分信息需要各部门另外报送,这些需要软件开发完成后进一步明确。除第一批参建的12个部门以外的成员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也会产生相关信息,特别是信用信息,应当及时与经信委牵头的专项工作组联系,及时公布有关案件查办、奖励和惩罚等信息。
三、加强领导,多措并举,确保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覆盖面广、条块互动的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跳出部门利益和局部利益圈子,相互配合,大力协作,积极主动,吃透规范,熟读条目,落实专人,制度锁定,按时序进度组织推进。从《实施意见》的任务来看,大体可以划分为制定目录、建立平台专栏、发布信息、制定管理规范四个阶段,时间安排上要采取倒逼机制,制定工作时间表,分阶段检查,强化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放到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突出位置,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这项工作的格局是:市经信委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信息中心技术支持,监察部门协同协调,形成强势推进、快速推进、务实推进的格局。因各地的部门职能设置不同,牵头部门也有所区别,各地治工办要加强协调,落实牵头部门、参建部门及督办部门职责,督促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地牵头单位要加强对各地这项工作的组织落实、情况综合、指导服务,从整体上对这项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把握,促进工作有序推进。其他部门要依据职能,指定专人,明确责任,各司其责。对于明确责任,我着重强调三句话:一是市本级和各地统筹推进,根据任务具体工作各负其责;二是平台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完成目标不折不扣;三是考核与问责相结合,考评结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点评之中。
二是统一开发,分级实施。省里要求7月底前建成并开通“专栏”,此项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我们不能等,不能拖,不能慢。前期,我们与市经信委、信息中心充分研究,并初步征求了各地意见,明确我市“专栏”建设采用市级平台与县(市、区)平台进行一体化建设,市级平台招投标完成后,9个县(市、区)直接复用市级平台的建设成果,硬件改造费用各地自付,软件开发费用各自分摊。这样可以保障全市系统开发的统一性与连贯性,全市统一数据项规范、统一项目编码体系、统一目录公开、统一技术体系、统一门户发布规范,为今后市级平台与县(市、区)平台数据对接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可以节省大量的招标、建设费用与时间。各地要积极行动,完成好省、市布置的工作任务,制订工作方案、信息公开指导目录和相关管理制度,配合软件公司的开发工作。
三是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政策性、业务性、技术性强,涉及部门多,工作要求高,难度大。为此,必须上下统一认识,要把它与其它工作相衔接,形成工作合力。我们在工作中要做到“六个衔接”:第一,要与“两大体系”建设相衔接,特别是结合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与全社会信用平台相衔接,实现信用信息共享。第二,要与电子政务建设相衔接。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其工作重点是放在公开和共享服务,在运用上下功夫,打造 “阳光工程”;第三,要与各地已经普遍开展的电子监察工作相衔接。要实现监管信息共享,从而使我们公开的信息更加完整,来促进监管部门、监察机关有效实施监管;第四,要与有形市场的建设规范相衔接。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能够反映有形市场建设和规范的工作信息和成果,并且转而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第五,要和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流程再造相衔接,促进部门实现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创新;第六,要和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相衔接。重点要公布相关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尤其是不良信息,这样就能从整体上增加我们查办案件工作的综合效果。
四是争先创优,开拓创新。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中央和省、市的规定动作,同时要与创优创新相结合,要总结和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积极引入外地好的做法,创新工作方式,及时把工作中形成的创新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力求在系统开发、制度锁定、工作机制、信用成果运用上具有特色和亮点。
五是督促检查,考核考评。各地牵头部门和治工办要按照层层考核的要求,对专栏的建设和链接、信息发布和共享等情况要定期评估和测评,及时公布和上报考核结果。我们要通过网上调查、定期报告、编发简报等形式,加强工作交流,适时开展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评估工作,委托有关单位制订和公布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评估。及时公布评估结果,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建立工作的问责机制,对贯彻落实迟缓的地区和部门,要重点督查,限期整改;对搞地方和行业保护,不及时、不准确公开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同志们,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我们一定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齐心协力,开拓创新,确保圆满完成今年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使我市的工作业绩持续走在全省前列,年底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省检查组的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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